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2022-01-04 07:05:40 字數 6371 閱讀 9236

1樓:華律網

1、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而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稱公司。3、設立條件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並沒有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出任何強制性規定。

4、稅收徵繳規定不同。

2樓:領域分析師

回答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其實,這個問題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需要分情況來討論~

01一人****只能開一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為了與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相區分,在市場主體登記時前者的公司型別被描述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後者則被描述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

我國《公司法》規定: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一家一人****後,雖然不能再成立第二家一人****,但是還可以成立其他形式的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

02股份公司可以開n個

名下已經有一個一人公司的老闆們如果打算再開一家公司,可以與一名或者多名信得過的親戚、朋友合夥開公司。然後在股權比例上做好規劃,例如自己持股99%、其他股東持股1%,基本上也可以達到自己一個人控制公司的效果,與一人公司在實質上沒有太大差別。

一個自然人可以開辦n家股份****,也可以擔任多家此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03一人獨資、個體工商戶無限制

創業者們也可以考慮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法律對一個自然人能夠設立多少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並沒有限制性規定,只是這兩種組織形式都沒有法定代表人資格。

相對而言,投資者的責任風險會加大,並且會因為主體資格所限而無法涉足某些行業。

但是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優勢也是很明顯的,設立、變更以及登出方便靈活,可以依市場**變化隨時做出調整。並且組織形式、人員配置要比公司簡單省事得多,因此很適合業務規模不是很大的投資者。

如果市場**良好,個人獨資企業還可以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更大範圍的經營,同樣可以達到大量盈利的目的。

在這裡,小編還要提醒大家:公司股東與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1、股東是寫進公司章程、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人員。法定代表人則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大家經常會稱其為「法人」,其實是不嚴謹的。

2、股東可以同時兼任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擔任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可以是持股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3、一家公司可以由多位股東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則只能有一位。祝您生活愉快!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能得到您的採納!如果方便請給個贊!

提問它們設立條件、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經理層有什麼區別

回答一、董事會和股東會監事會的區別是什麼?

董事會和股東會監事會的區別是前者是決定公司的一些重大的事項來進行一個民主討論,而後者的話,主要是對於公司的一些董事或者是高階管理人員進行一個監督和管理,兩者所行使的權利的範圍是完全不同的,必須要予以區別。

《公司法》第36-43條是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規定;第98-107條是關於股份****的股東大會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第62條)

國有獨資公司也不設董事會。

二、董事會或執行董事

《公司法》第44-48條是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和董事設立及職權的規定;108-116是關於股份****董事會問題。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提問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國有獨資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經理層有什麼區別

回答按照我國《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是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有最高股東人數限制,沒有最低股東人數限制,即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華律網(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應由全體股東簽章認可。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限責任公司設立首先應有公司名稱,同時應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等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原《公司法》要求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現新修訂的《公司法》並無此要求,只要求有公司住所即可。

更多60條

3樓:生活全知了

主要區別有以下兩點:1、股東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數額限制,而股份****的股東人數無最高額限制。

2、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是3萬元,股份****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4樓:丁志忠律師

1、股東人數的區別:

一人****故名思義,一**東成立的****普通****,股東為2-50人

2、出資方式的區別:

一人****不能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東必須一次繳足認繳出資額。

普通****可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

3、設立個數的區別:

一人****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個一人****。

普通****,股東可成立多個****。

第六十四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5樓:伊蓮夏荼

1、股東人數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顧名思義也就是隻有一**東,即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則是由一個以上(不包括一個)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的。

2、機構設定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

其他有限責公司需要設立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

3、股東承擔責任不同

由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有一個,因此該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每**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6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主要分為股東人數、年報、設立個數三個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股東人數的區別:一人****是一**東成立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2-50人;

2、年報的區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只需依法設定會計帳簿來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3、設立個數的區別:一人****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個一人****;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

4、出資方式的區別:一人****不能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東必須一次繳足認繳出資額。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採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資不低於註冊資本的20%,餘額2年內繳足。

擴充套件資料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兩個基本法律特徵,一是股東人數的唯一性,二是股東責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為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與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資或所有股份由一**東擁有,具有股東名義者僅有一人;後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東雖為複數,但公司實際上是由一名股東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東」,其餘的股東僅僅是為了規避法律,滿足法律對股東人數要求而持有較少股份的掛名股東。

此外,根據「一人公司」股東的性質,可以分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根據其產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為「初始一人公司」與「嗣後一人公司」;根據「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質,可以分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人股份****。

7樓:匿名使用者

(1)一人****:一人公司的出資人即股東只有一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責任。

(2)****: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1)一人****:股東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資人即股東只有一人。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這是一人公司與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不同之處,通常情形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兩人或兩人以上。

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徵也體現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後者的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多人。

(1)一人公司由於只有一個出資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公司法關於由股東會行使的職權在一人公司系由股東獨自一人行使。

(2)有限責任公司(****)需要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則由公司章程規定,可以設立,也可以不設立,法律未規定其必須設立。

(1)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合於中小企業。

(2)一人責任****股東只有一人,所以屬於私營企業,滿足自身生產需求就夠了。

一人公司的弊端如下:

1. 【一人公司的「有罪推定」】《公司法》對一人****採取的是「推定有罪」,」這是在公司法甚至是民事法律制度中非常少有的「有罪推定」制度,法官首先有權推定一人公司股東濫用法人資格,一人公司股東需要拿出相反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在訴訟過程中,原告債權人可以直接將作為債務人的一人公

司和該一人公司股東都列為被告,而且沒有義務去證明該股東是否實際濫用了股東有限責任待遇,也沒有義務就自己遭受的損失與該股東濫用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這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原則。

2. 【一人公司每年必須進行審計】《公司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關於該法條中所指「一人公司」,是否既包括自然人設立的一人公司也包括法人設立的一人公司,我特意請教了《現代公司法》作者劉俊海教授,得到了滿意的答覆。

3. 【一人公司的「計劃生育」政策】《公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也就是說,自然人設立的一人公司需要實行「計劃生育」,一個公司只能一個孩兒,並且一人公司不能再設立孫子一人公司(這點就有點兒像騾子了)。但注意,法人可以同時或者先後設立多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

****弊端:

1、稅率稍高

****現時需要就其所有淨利潤邀交17.5%的利得稅,比獨資公司所納的15%為高。

2、**的限制

****比獨資與合夥,受到更多的法律限制;例如,****每年必須向**提交申報表,聘請會計師稽核年度財政報表,**時股份要受到**的管理,企業合併時亦須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等。

3、較高的維護費用

維護一家****的費用較維護獨資及合夥公司為高昂,因為****必須聘請會計師稽核年度財政報表及提交週年申報表等,而其他兩種公司則無此等開支。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co.ltd.是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有限責任公司 corporation在郎文商業詞典中的解釋就是 股份 縮寫 corp.incorporated在郎文商業詞典中 按照股份公司組成的,在美國,用在公司之後時,強調的是該公司是一個稱作股份 的 法人 通常具有限定的責任。股...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改股份有限公司麼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照 公司法 的規定,由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法人。公司法 第9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 應當符合 公司法 規定的設立股份 的條件,並依照 公司法 有關設立股份 的程式辦理。公司法 第9條第二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 ...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共同點和區別

一 相同點 1.都是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 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 的範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3.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