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錢的人私自把借錢的人帶走算不算違法

2025-07-10 16:05:13 字數 3687 閱讀 4551

1樓:網友

這種情況,如果時間短,**不會管。

2樓:慶玲玲

如果強行帶走就是綁架。

如果借款人上門要錢我不是貸款人卻把我堵在家裡不讓走算不算違法

3樓:胖士出川

算!現在沒有父債子還。求採納!!!

老公在外借錢討債人到家裡來鬧算不算非法侵入住宅

4樓:網友

這個事首先得知道具體原因才能知道應該怎麼做,你最好具體說說,然後我教你怎麼做。

放款人未經借款人同意私自改動還款金額是否違法

5樓:不拘一格

放款人未經借款人同意私自改動還款金額是違反合同法的行為,單方私自改動屬於無效行為。

無憑無據跟人要錢算不算敲詐,多少構成犯罪

6樓:著名刑辯

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根據「要錢」的行為方式,是否具有恐嚇、威脅的行為特徵,以及索要財物是否達到立案標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便構成刑事犯罪。具體法律問題,可登入馬成律師團刑事辯護網諮詢。我們會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為要錢把人打瞭然後在他家把人關了三天這算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王法麼!?還有法律麼!?

8樓:手機使用者

軟禁,屬於違法行為,欠錢總是要還的,民間借貸不出人命危淺**一般只出面調解,而且不管債主各式各樣的手段討債,當事人從借錢的那一刻起就已經理虧,畢竟別人是真金**借給當事人,

高利***,已經還了,支付寶轉給要錢的,借款人是另乙個人非說沒還的話,算不算合夥詐騙勒索罪

9樓:李建成

既然已經還款了,保留好還款證據,不搭理對方。對方的行為也不構成犯罪。一旦對方起訴,積極應訴答辯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10樓:網友

去報警吧,這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了。

11樓:網友

你的情況很難說的清楚,具體需要證據支援,我給你舉個例子:

張三問李四借款1000元,到還款期還款時,張三卻還給了王五,那麼王五和李四是不是屬於合夥詐騙張三呢?這裡就需要證據支援了,張三最起碼需要提供李四要求還款給王五的證據,否則就是王五個人詐騙行為,與放款人李四無關,此時張三還是欠著李四的錢沒還。所以說,平時的一些借貸行為,還款時一定要還給放貸者本人,如果放貸者需要指定其他人的賬戶收款,此時一定要向放貸者索要還款證據,否則及易出現糾紛,沒有證據維權困難。

12樓:評法自然

這如果是三人以上行為可以起訴啦!構成詐騙了!

13樓:陪美下去

如果說不清楚,家拿著證據 ,去找借你錢那個人。

中間人把錢給借款人,借款人打了借條,現在借款人跑了,都向中間人要錢,中間人該怎麼辦?中間人犯法嗎?

14樓:

先要分清這個中間人是否是擔保人,若是擔保人那麼必須承擔還款責任,如果不是,那麼就沒有很大的關係,不過你這中間人總難逃責任。

15樓:網友

你去找借款人吧!你要先還錢!

未經本人同意私自錄音屬於違法行為嗎

16樓:ray聊教育

未經本人同意私自錄音,涉嫌到私隱的情況下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沒有涉及到個人私隱,是不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私隱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私隱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17樓:找法網

私自錄音是否合法有效,主要看**合法,是否經過剪輯,**合法的完整的錄音是不需要本人同意的,也可以做為法院判案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的物證應當是原物。被調查人提供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複製品或者影像資料。提供複製品或者影像資料的,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取證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錄影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18樓:初彼

你好,律師為您服務。我在瞭解您稍等。

提問。心理諮詢時,未經同意錄音,並將其公開,觸犯私隱權嗎?

你好,您的情況我已經瞭解了。對於您的這個情況。1,一般情況下來說,未經對方同意私自錄音並把這份錄音私自公佈,那麼這個時候是不合法的,也是侵犯對方私隱的。

其實對於我們來說,未經對方同意而選擇私自錄音,而且這個時候也是為了一些炒作或者說其他的個人行為,而故意把這個亂私的錄音公開,你打到今晚對方或者說報復對方的目的,那麼這段錄音本身是不合法的。

最高法院認為,根據2002年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規定,法復[1995]2號批覆所指的「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應當理解為系對涉及對方當事人的私隱場所進行的偷錄並侵犯對方當事人或其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提問。在溝通後,對方刪除,任保留錄音,我方只存有錄音截圖,具備起訴條件嗎?

在溝通後,對方刪除,任保留錄音,我方現只存有錄音截圖,具備起訴條件嗎?

可以的,這個情況可以起訴對方讓對方賠償您。

提問。需要多少律師費呢?

對於這種情況自己也可以起訴,律師的話一般3000-5000左右。

提問。您是哪邊的律師。

上海,我們在廣東也有合作的律師。

提問。這種情況有百分之百的勝算嗎?

對的,屬於侵犯您的私隱權力。

19樓:今朝的關懷

錄音行為只要沒有違法的手段和形式、沒有侵犯到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就應當是合法有效的。現行民訴證據規定對此有明確規定,95年的司法解釋與之牴觸,已經不再適用。但是,視聽資料的質證和採信,要經過嚴格的甄別,能否被法院採信,也要看具體情況。

是否侵犯個人私隱,也要結合具體情況。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違法,過去有個解釋,現在已作廢。

如果錄音不涉及個人私隱,合法有效,比如借錢沒有借條,要錢時錄音就是合法的。

21樓:just偏執成性

涉嫌侵犯個人私隱,如果因錄音內容外洩產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使用未經同意的錄音進行訴訟,該證據是不會被採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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