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搜我的身,算侵犯私隱權嗎?

2025-07-07 02:05:11 字數 1491 閱讀 7695

1樓:凹凸曼

是的。老師不能無緣無故搜學生的身,這是侵犯私隱的,你可以去公安局告他,讓公安來庭外和解,如果他不接受庭外和解的話可以打官司。

2樓:朝楊源

如果你超過16週歲了 老師這種行為就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 你有權起訴他。

老師搜身是侵犯人身自由權還是私隱權

3樓:尼瑪卓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私隱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私隱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一)以**、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

老師侵犯我的私隱權可以報警嗎

4樓:滬深刑事貓哥

屬於民事侵權,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根據《 民法典 》(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 網路侵權 責任】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 侵權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 侵權行為 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鏈結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使用者 承擔連帶責任 。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使用者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

老師侵犯孩子私隱犯法嗎

5樓:袁霄霄

父母在沒有得到子女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拆看其信件、手機、電腦是侵犯其私隱的行為。父母瞭解、關心子女應該與子女進行溝通與交流,而不能通過偷看子女的信件等侵犯私隱的方式來掌握其思想和行為。 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公民的私隱權不受侵犯。

子女並非父母的附屬物,其人格獨立,子女的信件、手機、電腦是個人私隱的一部分,父母也應當尊重子女的私隱,要樹立私隱意識,明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所以,當父母侵犯了孩子的私隱權,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孩子主動與父母溝通,說明他們的這一行為是對自己的不尊重,同時也是侵犯公民私隱權的行為。相信父母會理解、尊重。

如果父母固執己見的話,可以求助於學校老師,甚至有關部門幫助協商解決。

巡警有權搜公民的身嗎,警察有隨意讓公民出示身份證的權利嗎?

巡警 正式警察 在在場2人以上,出示相應證件,是可以對公民當場盤問 檢查的。法律依據 警察法 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 檢查 經盤問 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 被指控有犯...

我現在在學芭蕾,老師要我瘦到90斤以下,我身高175cm,要不要按老師的要求瘦下去

身高這麼高,體重才90斤,肯定是不行的,應該不要瘦到那麼多,100斤左右差不多了!太瘦了也不好,而且對自己的身體也不好,老師的話要酌情考慮,不能夠他說什麼就是什麼?還要依據你自己的情況來決定 老師的要求也是有道理的,芭蕾舞嗎?必須深輕如燕才能煉得好,跳的好看,可不是那麼好減的,如果你能減到90斤以下...

以 這是我的決定 搜初中作文,以 這是我的決定 搜一篇初中作文

這是我的決定 為題寫作文,範文如下 我是一隻過度自信的獅子,為了追捕自己的目標而忘了腳底的陷阱,堅持己見而忘了背後的危機,這種人總有一天會害死自己。初一的我正為了是否要上數理培訓班而苦惱,如果要上的話,就必須接受龐大的壓力,但是也可能獲取更多的知識以及得到資優生的殊榮,當時的我心想 如果放棄的話,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