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哺乳時間,是否要補發工資?

2025-06-14 19:25:12 字數 4460 閱讀 6754

1樓:happy薛醜醜

是的,是要補發工資,因為這是對女性的一種補貼,所以要補發工資。

2樓:浩海永寧

是的,當孕婦放棄哺乳時間的時候,就應該要補發工資了,因為在新的法律中規定,女員工在生產完孩子之後是有哺乳山賀時納侍間的,如果逗茄派放棄的話要給予補助。

3樓:撒的謊

如果把這個時間用來工作,確實可以要求進行補發的,因為自己也是付出了一定的勞動時間的。

放棄哺乳時間可以多發工資嗎?正經工資都會有哺乳期的特殊待遇嗎?

4樓:阿斯達歲的說

就算是放棄哺乳期也是不可以多發工資的;一般情況下哺乳期並仿絕跡沒有特殊的待備並遇,因為已經給你放產假了,已經是非常不錯的了,所巨集州以說並沒有特殊的待遇。

5樓:無能為力大蒜

是可以多發工資的,一般很多公司都會有哺乳期的特殊待遇,不過這個你得給公司提供乙個合理的理由。

6樓:蓉淼經驗之窗

是不可以多發工資的,如果你放棄哺乳時間那你就得正常參加工作,很多公司都不會有哺乳期的特殊待遇。

前公司在哺乳期勸退,生育津貼沒有發放,還能追回嗎?

7樓:衾若同學

哺乳期員工無過錯辭退員工,是違法的,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但同時還有乙個關鍵的問題於當公司要辭退你的時候你是否同意:1.如果你同意了,就是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離職手續辦理的是自動離職,或離職原因寫的個人原因,也沒有經濟補償金。2.如果你不同意,那就不簽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司不能解除三期員工。(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除外)

相關法條】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指大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仿賀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唯稿 (三)患病或者非 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 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那麼我們該如何面對並處理這件事情?公司勸退方式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書面勸退,第二種為口頭勸退 面對書面勸退:

1)拿著書面勸退檔案和勞務合同找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說明情況 (2)諮詢當地的法律援助** 面對口頭勸退:(1)歹說:無視,繼續打卡工作,如果有刁難可找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說明情況 (2)好說:

與公司好溝通,換工作。

8樓:嘉咪學姐

可以的。但是需要有散頌碰相關的證明,然後也需衝談要有和公司之前的一些勞動合同或者是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這樣的話櫻謹就可以要回生育津貼。

9樓:超級開心哦是

一定能追回來的,在哺乳期勸退就是違法的行為了,舉報他們,他們還會受到一些懲罰,會乖乖的把錢給你的。

10樓:慧慧答題

我覺得是可以追回的,你可以去相關部門起訴該公司,本身哺乳期就不應該辭退你。

哺乳期勸退怎麼補償

11樓:花新樂

法律分析:哺乳期被辭退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緩高搏時候的2倍工資款。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另外屬於事實勞動關係期間,如果有相關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產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基本工資算。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向單位要求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繳社會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擾祥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念汪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哺乳期勸退怎麼補償

12樓:彭宗輝

哺乳期被公司辭退可以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經濟賠償金。具體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需要發放離職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腔帆答;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伍慧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轎如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哺乳期派遣合同到期不續簽,哺乳期工資賠償嗎

13樓:冉長瀟

法律主觀哺乳期的勞動合同到笑中歲帆期,公司應當續延至哺乳期結束,否則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如果哺乳期結束後公司不續簽的,則有補償,補償標準是勞動者在公司的工齡每滿一年就可獲得乙個月的工資。

法律客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碰雀山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哺乳期派遣合同到期不續簽,哺乳期工資賠償嗎

14樓:洪利

哺螞凳乳期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應當續延至哺乳期結束,否則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如果哺乳期結束後公司不續簽的,則有補償,補償標準是勞動者在談物渣公司的工齡每滿一年就可獲得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含悄付二倍的工資。

哺乳期被辭退全額工資支付到哺乳期結束麼

15樓:巖姐說

哺乳期被辭退全額工資支付到哺乳期結束,這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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