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職工2013年發生的工傷,所主張的權益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不超過1年,在2016年1月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沒梁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明春門請求權利救濟,或枯槐運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網友
1.請問當初是否申請了工傷認定,並拿到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旅虧侍?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空漏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拆吵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如果當時沒有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長工傷申請時效,勞動部門就不會受理該工傷認定申請,該傷者也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員工受傷後沒有勞動合同通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後,已超過一年,還可以申請工傷
3樓:
摘要。員工受傷後沒有勞動合同,經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後已超過一年,仍可以申請工傷哦。
員工受傷後沒有勞動合同通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後,已超過一年,還可以申請工傷。
員工受傷後沒有勞動合同,經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後已超過一年,仍可以申請工傷哦。
儘管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經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證明該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著勞動關係。所以,員工如果因工受傷,即便經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已超過一年,仍有權利申請工傷。但需要注意的是和掘毀,工傷賠償一般包括醫療費、**費、傷殘賠償等,具體需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散公升工傷保險條例》確認。
從確認勞動關係仲裁,工傷認定仲裁再到賠償仲裁要多久
4樓:吳楠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程式,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約為3各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
工傷待遇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是從哪年算起
5樓:
摘要。您好~期限從受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報告出來後算起。工傷申請仲裁受理的時效為一年。工傷待遇糾紛,屬於勞動糾紛,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工傷待遇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是從哪年算起。
您好~期限從受傷職肆純禪工的勞動能力鑑定報告出來後算起。工傷申請仲裁受理的時效為一年。工傷裂塵待遇糾紛,屬於勞動糾紛,勞動褲掘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友培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穗陪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猜告蠢計算。
2025年發生的工傷,現在能做勞動能力鑑定嗎
不能,工傷認定申請只能在受傷後一年內提出,而勞動能力鑑定是在工傷認定基礎上才能做的。首先年必須做了。工傷認定。在傷情穩定時,應該去做勞動能力鑑定。年出的工傷,早已經過了傷情穩定期。現在因為工傷造成了殘疾,可以帶著工傷認定證明。去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試試。我估計受理的機遇不大。受到工傷已經年了,時間...
2025年發生什麼歷史事件,2025年發生什麼歷史事件
中國召開十一屆三中全會 決定實施改革開放 中國進入新時期 1月世界第一個 交換所在美國康涅狄克州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中國進入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是建國以來中共在中國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我國從此走上改革開放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1878年...
中國從2025年到2025年發生的歷史事件都有哪些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1953年7月27日,戰爭雙方在朝鮮停戰協定上簽字。至此,歷時2年零9個月的抗美援朝戰爭告結束 1964年10月16日,中國第一顆原子彈 成功 1966年10月27日,中國第一顆裝有核彈頭的地地導彈飛行 成功 1967年6月17日,中國第一顆氫彈空爆試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