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監護人申請書範本是怎樣的?

2025-05-27 21:20:12 字數 2982 閱讀 1310

1樓:段子北山

精神病監護人申請書。

尊敬的法院:

我(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聯絡**)、(住址),因(精神疾病名稱及症狀),不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需要指定監護人進行監護。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貴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戚基脊、(身份證號碼)、(聯絡**)、(住址)為本人精神病監護人。

本人與申請人的關係為(關係),申請人具備(申請人的條件,如年齡、身體狀況、經高滲濟狀況等)條件,能夠勝任本人的監護工作。

特此申請。申請人:(簽名)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是乙份精神病監護人申請書的參考範本,具體申請書的內容和格式可能會因地區和當地法律法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申請精神病鋒悶監護人,建議您諮詢當地法律機構或律師,以瞭解當地的具體程式和要求。

精神病人監護人認定手續

2樓:杜曉霞

精神病人一般無需辦理法定監護人。因為我國法律直接規定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等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信租薯般是不需要辦理手續的,直接按法律規定確認。

一)監護人的變更。

監護人不宜繼續擔任監護人或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組織的申請,經查明事實,撤銷監護人的資格。通過訴訟撤銷監護後,原監護人的監護權利被取消,依法應另行確定監護人。所以,撤銷監護並不意味著被監護人不再需要監護,而是撤換新的監護人,這滑者實際上是監護人的變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法通則的實施意見》第18條規定:「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型臘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二)監護人的終止。

監護的終止,設定監護的客觀條件自然消失,導致監護的存在成為不必要,從而解除監護關係。引起監護關係終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種:

1、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已達成年。

2、被監護的精神病人痊癒,並已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銷監護的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精神病人監護人證明

3樓:王鵬

法律分析:1、法定監護人是法律直接規定的。無需特別的證明檔案。2、近親屬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只需要戶口本即可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櫻檔鋒)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脊晌者組織,但是須蠢慎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怎樣申請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4樓:王雨昕

當精神病人的責任監護人不履孝纖行監護的職責時,精神病人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變更監護人。

一、民政部門有權變更監護權嗎。

民政部門沒有權變更監護權。監護人不履行職責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民政部門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數侍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二、不履行監護責任還有監護權嗎。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如果沒有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其仍享有監護權,如果被撤銷了監護資格的,則不享有監護權。

對於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薯慎吵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三、去**變更監護人?

變更法定監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到法院辦理。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變更法定監護人需滿足的以下條件,人民法院才會根據個人申請,撤銷原監護人資格,按照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指定監護人:1、原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的職責;2、原監護人存在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3、原監護人有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精神病監護人證明怎麼寫?

5樓:李雪

法律分析:需要寫清被監護人的姓名,性別,生母和生父(已巧虛遲故/健在),再寫明指定的監護人是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譽豎、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孝李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精神病人脫離監護人需要辦哪些手續

第十七條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 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

監護人要為精神病人交物業費嗎

精神病人也是物業服務的使用者之一,如果精神病人居住在物業管理範圍內的房屋內,那麼物業費用是需要支付的。此時,如果精神病人無法支付物業費用,則監護人需要代為支付。具體而言,根據 團姿嫌物權法 及其實施細則 民法通則 等相關法律規定,物業服務費用屬於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的負擔,物業服務提供者有權向房屋所...

怎麼寫監護人,監護人怎麼填

寫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 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 成年子女 配偶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孫子女 外孫子女。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 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