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眾與自然
如果一件東西丟失了,但丟失的物品中並沒有2000元現金,只是說有2000元現金而實際上並沒有,那麼這種情況是不應該報警的。在報警前應該對所丟失的物品進行全面搜查,以確認是否真的丟失了,如果確認此事屬實且丟失的物品價值在一定範圍內,那麼應該向相關部門進行報案,讓**能夠儘快找回丟失的物品或檢查案件線索。然而,如果在報警時故意編造一些事實,以謀取某種利益或欺騙**,這種行為屬於虛假報警,是違法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自己的東西丟失,尋求公安機關幫自己尋找是可以的,公安機關也會盡力幫你去尋找,但是應該實事求是,向公安機關說明情況,你這種情況就叫隱瞞事實,但也不屬於報假警。
3樓:網友
如果你東西丟了。這構不成案件。警察一般不會受理。如果是被盜了,警察才會受理。你誇大了,金額也不算假警。因為基本事實是存在的。
4樓:老房
報警一定要如實反應損失情況。避免給警察造成錯誤的判斷。對於偵破案件有不利的影響。有的會造成警力的浪費。報假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丟了幾千塊錢,報警沒有用
5樓:律臨劉翠麗
法律分析:有用。如果是自己疏忽大意遺失的,派出所不會立案,但是會做個備案,如果以後有人找到失物會聯絡歸還。
如果是被人偷走了,那麼就會涉嫌盜竊罪,1000已經滿足了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公安機關需要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自行車丟了報警有用嗎有監控
自行車丟了報警有用,尤其是用監控拍到了小偷的樣貌特徵的。會根據周邊監控追回損失的。自行車被偷了,報警有用嗎?自行車被偷報警沒有多大用處,因為自行車的價值不大,涉案金額不夠立案標準,但是作為公民,財物被偷以後報警還是應該的。自行車種類很多,有單人自行車,雙人自行車還有多人自行車。可以作為環保的交通工具...
去廟裡燒香第二天丟東西,在寺廟裡丟了東西 說明什麼!?
剛剛學佛,就會有一點福德,這樣你的冤親債主就會找上門來了,於是諸事不順。這就好內像你原來是一容個窮光蛋,你的債主也不會逼著你還錢,但是你一旦有錢了,你的債主就會找上門來。冤親債主是一個比較形象的詞語,它其實就是過去世所造的惡業,你既然造了惡業,就必須有惡報,所以將你的惡業比作冤親債主。這樣容易理解一...
現在丟了東西,知道是誰,但刑警說證據不足!!我該怎麼辦
你好 你們現在認為是那個人偷的錢,都只是懷疑,是一種可能性,只有他知道里面有錢,為什麼好車不偷,卻偷差的車等等,這些都是一種猜測的可能性。你們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那人偷了錢。如果你們可以找到目擊證人,或者在那人的家裡找到公章或皮包什麼的,這才能直接認定,那人犯了盜竊罪,否則,你們報警,只是給 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