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帶著孩子離家出走報警有用嗎

2025-04-23 14:15:30 字數 1432 閱讀 9728

1樓:杜曉霞

沒有離婚妻子帶走孩子可以報警。民警一般僅作為家庭糾紛協助調解,不會對妻子進行處罰。但可以通過報警固定證據,如報警回執、筆錄等,證明妻子帶走孩子的事實,以便在訴訟中爭取孩子撫養權。

1、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探望權,所以母親的做法是不對的;

2、改讓這屬於民事糾紛,報警沒有用,派出所不會給你找人的;

3、建議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不讓看孩子的,是屬於民事糾紛,是不能報警的,但當事人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核耐局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畝州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媳婦帶著孩子離家出走可以報警嗎

2樓:張明明

法律分析:能,但是這不屬於公安機關受案範圍。老婆帶走孩子不違法,因為母親也是孩子的監護人,但是這種行為可以成為在法庭上爭取對孩子撫養權的乙個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3樓:

親胡攜帶,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法律分析:失蹤可報,但離家出走不管,這屬於夫妻感情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褲蘆。第四十一條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隱好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4樓:馮瀚宸

法律分析:失蹤可報,但離家出答輪走不管,這屬於夫妻感情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清漏信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一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搜談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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