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諮詢
用人單位所謂的合法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收取押金是違法行為嗎
2樓:創作者
法律分析:不違法。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收取押金不是違法行為。
收取押金並不是非法集資的違法行為,是一種指晌特殊的動悔兄產質權,也就是說是在法律範圍內收取的,因為為了保證交押金的人對於所使用的事物不產生浪費或者破壞的一種保證金,這對於收押金的人是一種一定程度上的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唯前鋒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3樓:雪兒學法
根據法律規定來收取押金的行為是合法收取押金。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係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後,則押金應予以退還,違約時將會被扣除。
法律依據:民棗銷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滑帆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凳讓遊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收取押金的行為合法嗎?
4樓:丙問說法
1、公司收取押金的行為就是違法的。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
歲雀 3、用人單位公升陸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乎笑早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給配電腦,可以收取押金麼
不知道你們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我覺得交押金的做法純屬多餘.首先單位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也支不出你們的錢來,而你們卻可隨時憑著合法身份向銀行掛失,重新辦一個摺子隨時可以取錢,所以我認為單位是在無理取鬧,至於合法與否到不明確,似乎沒有不合法的說法.至於別的做法屬於單位做法,順其自然好了.不合法,勞動法法規定不...
收取押金? 本人以個人名義向公司介紹勞動人員以個人名義收取押金1000元到期歸還合法嗎? 協議應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 扣押被錄用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三 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 二 三 項規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
華潤萬家客村超市為何要收取入場押金,離場又不給退押金
問題沒說詳細,我估計是不是在超市辦理入職 也就是進超市做導購或者臨促 所交的押金。如果是的話我可以看看下面的回答。在08年以前導購通常辦理入職需要繳納押金,但在08年下旬開始國家規定導購在超市辦理入職不需要繳納押金或者保證金,例如家樂福 歐尚 大潤發等,但有的賣場沒變,還是需要繳納,押金的意義是以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