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求先打彩禮然後再領證,可以包容嗎?

2025-04-10 05:15:20 字數 5599 閱讀 7127

1樓:伊菲兒君臨天下

兩個人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女飢圓方提出條件也是正常的,如果你們能接受他的財力,那我們就履行我們的責任,如果我們拿不出這麼貴重的彩禮。

我們可以跟兩家商量。

一。首先,我們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女方家,把孩子養這麼大也不容易,女孩子嫁到男方家,為男方家添丁進口。那我們就應該理解對方,家裡也挺辛苦,所以他們為孩子要點彩禮,將來讓你們的生活能過得好一點,有點積蓄也正常。

二。兩家可以在商量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家條件允許。那我們可以答應對方的條件,如果男方家的條件確實拿不出這麼多的彩禮,那我們就溝通一下。

女方要求先打彩禮,然後再領證,這也是女方結婚必須有的先提條件。就是他不和你結婚,他跟別人他也是要求這個標準,那你不給彩禮,她就不領證,他就害怕你們反悔,如果你條件允許,你就給他,如果你條件不允許,你可以不給。

三。能找到乙個人和自己相伴一生,特別是自己未來的人生伴侶,就應該好好的珍惜,如果因為這麼點小爛碼塌事,然後就不包容她,然後兩個人鬧得很僵,因模源為這點小事自己可能就要因為不拿彩禮,而是兩個人分開,還得重新再找,你能不能接受?如果你怕失去,那你就想辦法去辦這個彩禮的事兒,如果你不怕失去,那你就不拿。

反正媳婦就乙個。和我的想法相同,就吧!

女友要求先打彩禮然後再領證,該不該繼續這段感情?

2樓:撲苒悠水身

我認為這段感情是可以繼續的,因為彩禮本來就在古代就是聘的環節,只有先給了彩禮先給了聘禮,然後才可以正式結為親家結為夫妻。

3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不應該繼續這段感情。只能說你們兩個人的三觀不一致,因為現在結婚都是先給彩禮然後再去領證的。

4樓:曉娟學姐

不應該。說明對方根本不喜歡自己,對方眼裡面只有錢,也只會把錢放在第1位,應該果斷離開。

5樓:生活電諮小助手

應該。因為娶老婆給彩禮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你能這樣想,你就不是乙個好男人。

6樓:網友

她可能沒有安全感。從日常的相處中應該能看出來她是利益還是感情,這要靠你來判斷,並不是要彩禮就是不愛,也不是不要彩禮就愛。

7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成買賣,羞辱幾多人。作家楊大俠楊科描述。

男友想先領證再給彩禮,該不該答應?結婚後彩禮還能要的上嗎?

8樓:數碼小達人

男朋友想先領證再給彩禮,不建議女生答應,結婚之後才力很可能就要步上了,對方覺得你已經成為了我戶口本上的人這個時候肯定不會再離婚,所以他們會不給彩禮,這種情況是非常常見的,所以女生不要答應男生的這種要求。<>

很多男生他們都想空手套白狼,明明剛開始的時候說的特別好聽,我們到時候結婚我們一起買車買房,到時候給彩禮給多少女生陪嫁給多少?說的都特別好,規劃的也特別好,但是等到最後男方一分錢的彩禮都不願意拿出來,他會覺得你已經跟了我這麼長時間了,你也不可能離開我,你那麼愛我你也不捨得。如果說你的男朋友想先領證再給彩禮的話,對方很可能就是這種想法,不建議女生答應。

有人說這樣想是不是給男生想的太壞了,咱們永遠都不知道人心的險惡,所以不要去嘗試。<>

大多數情況下這個彩禮是要不到的,對方覺得你已經成為了他的妻子,你們兩個現在才是一家人,他會覺得這個彩禮應該用在你們這個小家庭上,而不是給到你的父母。如果說你遇上了乙個比較誠實的男朋友,可能還好一些,這筆彩禮能夠拿到手,但你如果遇到乙個比較狡猾,而且非常聽自己母親話的乙個男朋友,那這筆錢基本上不用想了。<>

大家要記住,我們談戀愛到結婚的順序是不能錯的,要先相處再確定關係,訂婚結婚生孩子。彩禮可以少給一些,但是不能不給,這個也是男方對女方的認可程度,如果說在這個地方你都已經沒有了底線,那麼你嫁到他們家也沒有什麼好結果。更不會被男方的家庭珍惜,也不建議女生做這樣的傻事兒。

9樓:情感課代表

我認為應該答應。因為我覺得應該尊重男方的意見,只要雙方約定乙個日期給彩禮就可以。所以可以先領證再給彩禮。

我是女生,在廣東,當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我們這邊的習俗是先婚姻登記,後給彩禮的。對於這個習俗我也表示理解,因為這個情況也是可以保障男方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這個習俗我覺得也是很正常。然後在新人在準備要擺喜酒的前幾天,男方會給女方送彩禮。

我們這邊叫過大禮,彩禮還會有現金、金器、喜餅、糖果、雞等等的東西。

我覺得這個彩禮只是一些意頭的東西,是男方為表誠意,讓我們兩家人成為一家人的謝意,不等於男方把這個彩禮給了女方,那麼就是等於把女方賣了。在廣東是沒有這個說法的。

所以我覺得這個彩禮是什麼時候給都是不重要的,你結婚不是因為喜歡這個男生,喜歡他的所有才決定要結婚的嗎,難道女生結婚只為了那麼一點彩禮嗎。我覺得這個說法說不過去。

建議所有女生都不要有這種意識,認為結婚,可以幫家人賺很多錢。我覺得這個想法實在是不應該,以後一定會讓你後悔莫及。

自己想要的東西,就靠自己去努力打拼回來的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

10樓:絕對三度

不應該答應,如果答應之後,就特別被動了。結婚之後,可能會有一些變動,男方不能按照原來商定的數額給彩禮錢,因此,在領證之前,該有的流程一樣都不能少,這樣才能夠讓男方更加重視女方。

11樓:時光旅行者

肯定不能答應。領完證都不會再給你彩禮了。

12樓:蕊曦學姐

不應該答應,結婚之後,彩禮當然要不上了。你自己想一下吧,魚都上鉤了,怎麼可能給你魚餌。

13樓:番茄味雞腿堡

不應該答應,一旦結婚以後,這筆彩禮肯定是要不到了,最好不要這樣做。

14樓:sun哈青

該有的程式不能減更不能更換,結婚對雙方都是很重要的事,不能隨意的去決定。

15樓:網友

領證就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了!應先禮後領!

先給彩禮還是先領證

16樓:芊芊和你說民生

按照風俗習慣來說,一般都是先給彩禮後領證。

彩禮一般是在訂婚的時候給予女方。男女雙方在結婚前會舉行乙個訂婚儀式,告知親朋好友兩人即將要結婚的喜訊,也就代表著女方父母同意兩人結婚。男方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會準備好自己的彩禮送到女方家,女方接受彩禮後兩人在一起就可以去領證登記,成為被法律所保護的合法夫妻。

彩禮金額。彩禮是男方為迎娶女方的一種誠意,彩禮的金額一般都是由女方父母來決定的,女方需要根據當地的風俗習慣以及男方家庭的經濟條件,合理的制定彩禮的多少,不要將彩禮作為賺錢的工具,無論彩禮的多少都是男方的心意。現在有很多的地區,總是要很高的彩禮,這就導致了男方無法支付了,高昂的彩禮費,使很多即將要結婚的新人關係破裂,這是一種很不好的行為。

17樓:lh科教小百科

沒有固定要求的順序,但是更建議先給彩禮再去領證。

對於女方而言,先領證再給彩禮會比較有保障,萬一領了證,對方賴賬或者在彩禮金額上反悔,那就比較麻煩了,而如果尚未領證的話,女方可後退的餘地就會比較大,所以從這個角度考慮,建議女方先要彩禮再領證,畢竟要彩禮也不是真的圖錢,而是表示對女方的重視。

先給彩禮後領證的原因。

1、風俗習慣。

中國的傳統婚嫁習俗一般都是男方先提親下聘禮。

女方同意之後選定日子結婚。演變到現代就是,男女雙方先訂婚,然後男方給予彩禮,兩人領證登記,之後再舉行婚禮。

2、保護女方。

雖然現在女性的地位在不斷的提高,但總的來說女性還是比較容易受到傷害,所以先給彩禮後領證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

1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先訂婚,給了彩禮之後,然後再去領結婚證、舉行婚禮,反正基本上都是這樣的。

19樓:思思雨

中國人的習俗是先禮後兵。除非你敢打破這個習俗。

20樓:幸運的油條老大

這個根據地方的風俗而定吧,各個地方風俗不一樣,無法給出準確答案,所以這個沒有決對性的正常。

21樓:臨江林區基層法院

先收彩禮還是先領證呢?

是先領證還是給彩禮

22樓:

摘要。您好,都可以的,但是我建議先給彩禮。因為彩禮錢不一定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彩禮的財產性質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男方或男方父母在雙方結婚之前將彩禮錢給女方,這種情況下,彩禮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二)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將彩禮錢給女方父母,則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 (三)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雙方結婚後將彩禮錢給女方,則屬於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除非有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彩禮錢歸女方個人所有。

男女雙方結婚的時間以領取結婚證的時間為準。在領取結婚證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給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禮錢,在法律上屬於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如果女方拿了彩禮錢之後不肯與男方結婚,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權撤銷贈與行為,要求對方返還彩禮錢。

是先領證還是給彩禮。

您好,都可以的,但是我建議先給彩禮。因為彩禮錢不一定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彩禮的財產性質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男方或男方父母在雙方結婚之前將彩禮錢給女方,這種情況下,彩禮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二)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將彩禮錢給女方父母,則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 (三)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雙方結婚後將彩禮錢給女方,則屬於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除非有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彩禮錢歸女方個人所有。 男女雙方結婚的時間以領取結婚證的時間為準。

在領取結婚證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給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禮錢,在法律上屬於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如果女方拿了彩禮錢之後不肯與男方結婚,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權撤銷贈與行為,要求對方返還彩禮錢。

你好。我父母不好意思向對方提彩禮問題,我該怎麼委婉向對方暗示要給彩禮。

這有啥不好意思的。你就開玩笑說打算娶我花多少錢呀。

我怕他懂不起,有些裝不懂。

那就直接說。

直說怎麼說的好聽又不傷人啊,一聽就懂。

剛剛還不懂呀。

那就是純裝的呀。

他很喜歡裝,一提錢就裝。

純裝的人,你怎麼也叫不醒呀,一般是領證給彩禮多還是婚禮左右。

一般訂婚的時候。

然後下聘禮的時候。

先領證後給彩禮正常嗎

23樓:學姐說法律

先領證後給的彩禮在離婚型滾祥時的處理辦法是:在無特殊約定的情況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約定僅歸女方個人所有,則在離婚時不能分割。

同時如果領證後沒有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卜搏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備圓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女方彩禮要求十六萬六的彩禮合適嗎? 男方家庭不同意就是覺得太多了。

按照目前來說,十六萬六彩禮確實不算低了,男方家庭不同意,有可能是家庭條件不太好,如果男女雙方想要在一起結婚的話,可以兩家再好好商量一下。第一,彩禮的原則是既要符合當地的習俗習慣,又要考慮兩個家庭的實際情況。一般來說,哪怕雙方個人有什麼或高或低的要求,能協商一致那最完美,這不幹別人啥事,兩廂情願就行了...

男友要求退還彩禮,是否合理?

已經同居。但是分手。彩禮還是可以要回來的。因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沒有結婚的彩禮就應該返還。現在他們只是在一起同居。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就不屬於合法的婚姻。也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彩禮還是應該可以要回來的。但是法院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會判決大部分彩禮須要歸還。畢竟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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