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選民證犯什麼罪,多發選民證犯法嗎

2025-03-24 02:25:15 字數 2142 閱讀 2731

1樓:合同糾紛謝平

收取選民證犯了破壞選舉罪。

法律分析。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訊號被當作小訊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裝置,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能夠達到的範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

縣級以上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弊坦器具,經上級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

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敏卜餘統表橋滾由***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檔案、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燃仔扒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戚卜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皮昌的人除外。 選舉權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

3樓:塵埃何在

選舉權是指我國公民依照法律規定享有參加選舉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的各項活動的權利,包括參加提名代表候選人,參加討論、醞釀、協商代表候選人名單,參加投票選舉等。

選舉手純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一孫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舉權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等額選舉和畢凱咐差額選舉。

農村換屆選舉時收選民證行為如何處理

4樓:網友

向公安機關舉報,屬於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i情節嚴重的,可以構成犯罪。

多發選民證犯法嗎

5樓:

親,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你的問題哦!多發選民證也不構成違隱咐殲法哦,但每個人簡昌都只能領一張,只可以領取一張哦!希望對你有所幫灶衝助哦。

冒充領取選民證簽字,有什麼罪名

6樓:一頭好汗

如果情節不嚴重的話,也就是罰款或者是拘留。

如果是有組織、有計劃、大面積的領取選票,然後冒人簽字,那就屬於破壞選舉罪。

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和授權,就用本人選民證選民,這是什麼行為,應該受到什麼處罰?

7樓:日月晨雲

這個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和授權,用你本人的選民證選民這種行為就是侵犯了你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8樓:皆有可能

按照常理,選舉應該由本人來行使選舉權。

哪些行為屬於違反了選舉法

9樓:nevsaynev摩羯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以下行為屬於違反了選舉法:

1、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

2、以暴力、威脅、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

3、偽造選舉檔案、虛報選舉票數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4、對於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或者對於提出要求罷免代表的人進行壓制、報復的。

我撿到一張身份證向失主要300塊好處費犯法嗎?失主威脅我要我立馬還給他不然就報警說我敲詐!警察會

這是比較有意思的例子。你撿到身份證還給失主這叫拾金不昧 你撿到扔了身份證這叫道德敗壞 你撿到身份證並且主動索要好處費這叫勒索!這下你明白了嗎?一張身份證還給人家就是了還要什麼錢呢?這樣做本來是不好的。沒見過錢,你人品有問題,警察不會怎麼處理你呀,頂多就叫你把身份證還給失主吧!你應該先把身份證還給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