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仲裁受理至裁定規定時間是有效

2025-03-17 22:15:14 字數 3183 閱讀 8962

1樓:可樂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四十三條規定,勞動仲裁案件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延期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仲裁案春緩件從受理之日起最長60日內結案。具體條款如下:

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扒瞎模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神明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2樓:網友

從受理之日起45日結案,最多經上級批准可以推遲15日。也就是說最多60天之內必須寬州結案。勞動糾紛的時效為一年。從知道利益受到滲巧廳侵叢隱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的生效時間

3樓:姜超

勞動仲裁的生效時間: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終局裁決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其他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虛伍迅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差此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橘螞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仲裁有沒有時效

4樓:點行**

勞動仲裁有時效,我國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握鍵伏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亮哪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段攜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有沒有時效

5樓:創作者

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期限為一年。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限制。仲裁時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中止的,自中止時效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仲裁受理事項具體如下: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

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勞動局勞動仲裁要多久生效

6樓:肖紅

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的時間是拿到判決書以後的15天。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一、勞動仲裁流程如下:

1、首先是由當事人攜帶勞動仲裁的申請書提交申請;

2、其次,再由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審查是否受理;

3、決定受理以後就會**首陸舉進行審理。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材料具體如下: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乙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乙份。

申請書用藍黑或者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悉桐書寫,均須本人簽名並落有申請日期。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及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影印件。有委託**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並提交影印件。

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影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儘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證影印件、經營地等。

5、送達位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位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位址、郵政編碼和聯絡**等內容。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者碧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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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終局制是指勞動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庭裁決後即行終結的制度。勞動者對一裁終局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對訴與不訴有選擇權 勞動者認為仲裁裁決對其有利,可以選擇仲裁生效 認為對其不利,勞動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規定,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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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工資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當事人不願協商 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 主要指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 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首先應...

申請勞動仲裁不予受理後,又委託律師上法院訴訟。已經立案後多長時間等法院判決

1 一審最長6個月,二審3個月 2 如你證據充分,應該能獲賠。1.你可以去2個地方提出仲裁,第一個是公司所在地區的仲裁委員會 另一個是你家所在地區的仲裁委員會 2.是公司辭退我的 公司不給經濟補償金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你們沒有理由拒絕接受仲裁的,如果你們拒絕仲裁請給予正當的理由 3.起訴是最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