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這個是可以分到的,當然前提是那個小老婆的兒子得證明他跟你爺爺是父子關係,就是得做dna鑑定,不是最好;如果是,建議你為了能獲得最大的財產,你跟你4個姑姑都商量好,要求分的你爺爺的房產,然後再轉交給你,這腔慎橘樣你就可以分得房產的六分之五房產,你爺爺的兒子只能分得六分之一。再有你也可孝空以出示,你父親的翻新房屋證明,可以進一步多分一部分伍團(主要是開發商對土地以上補償部分),還有就是樓上說的,證明你爺爺小老婆的兒子沒有盡贍養義務,要求少分遺產於他,這樣你爺爺小老婆的兒子也分不到多少錢了,能做的就這麼多。
2樓:匿名使用者
他光說不行 ,要能夠證明自己是爺爺的兒子 ,否則不算數的 ,讓喊他唯一能做的就是dna 檢測 ,但是他爸爸已經不在了 ,他會要求你們兄弟姐妹配合他去做 ,但是法律上不能強制 ,你們自己有權利不配合 。如果他能證明是爺爺的兒子 ,那麼有權利要求分遺產 ,坦數野但是沒有盡贍養義務的子女 ,也只能少分 或者不分 。只是有權利要求而已 。
現在法律已經不承認多妻制了,這種事只能是畢枯道德上的說法了。
3樓:網友
乙個拆遷能補償你多少錢,在說房子你爸還翻新過一次,就是他證明了他是你爺爺的兒子,也只能分那麼一點點而已。因為算信攜上他6個人分 你家拿大頭你四個姑姑都比他多,讓他蒸騰吧蠢野累死也要不來帶坦喊倆錢!
房產小老婆可以分到嗎
4樓:劉德友
法律分析:該房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夫妻外,一般情況下,他人無法分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枝慶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公升州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猛笑握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房子寫兒子名字老婆有權分嗎?
5樓:李勝春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全款買的房、寫的是兒子名字,那屬於父母對喚攔兒子的贈與,是標準的婚前財產,按照法律侍鏈旅規定,婚前財產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沒有這套房子的擁有權和處分權,離婚時自然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老凳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老婆有權分房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但是你父母必須要註明是繼承給你的,而不是給你們夫妻雙方的。
法律依據:(注意第三條)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樓:網友
有的,請諮詢專業人士。
房子寫兒子名字老婆有權分嗎?
8樓:馬興傑
婚前父母全款買的房、寫的是兒子名字,那屬於父母對兒子的贈與,是標準的婚前財產,按照法律規定,婚前財產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沒有這套房子的擁有權和處分權,離婚時自然無權要求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消碰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早橋搭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陸拿為準。
父母向兒子借錢修房子兒媳還有權分房嗎
這是個法律問題,兒媳是否對兒子借錢所修房產擁有產權。首先,我解釋一下夫妻財產關係,夫妻財產屬於共有財產,原因是這個財產的獲得是基於夫妻婚姻關係的存在,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對方都有權分割。其次,債務的承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所負債務均是共有債務,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再次,說到本事例,...
男人有沒有權利打老婆,男人打老婆有幾個原因
只能說,可以理解.應該說沒有權利打任何人.包括你的孩子.有什麼事情都是需要解決的,就算你打了,能解決也行.這不,事情變的更大了.你這事情說小了,屬於夫妻合作不愉快.說大了,是家庭暴力.別以為她嫁給你了,就是你的了,她也是人,也是有人權的.你難道要剝奪他的人權?你也沒有這個權利.說多了沒意思.有本事出...
嫁出去的女兒有權利回孃家分房子嗎,戶口還在
實踐中,大多數父母都會在結婚前,為子女購置房產。當然,也有一部分父母會在子女結婚之後幫助其購買房產。對此 婚姻法 司法解釋有明確規定,婚後有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屬於子女的個人房產。當然這裡面有兩個因素缺一不可,第一,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第二,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