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出血沒有死亡工傷部門可以直接不予受理申請工傷的認定嗎

2025-03-15 17:55:08 字數 3670 閱讀 5345

1樓:網友

職工工作中腦出血生存申請工傷認定人社局應當受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一)項規定,職工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48小時之內死亡,視同工傷。職工工作中突發腦溢血,生存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對於職工突發腦溢血生存的這枯孫種明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情形,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及其近親沒御鏈屬提出工傷認定,人社局可以勸導不必認定,以免浪費資源。但申請認定是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堅持認定的,人社局應當受理,可以在15日內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傷認定辦法》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拆悔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2樓:網友

材料不全可以絕收,要求補齊資料後再申請。

或者傷者是突發疾病,這樣明星不是工傷的事故是不會受理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蠢戚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李燃;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哪檔虛的工傷保險待遇。

腦出血不能認定為工傷怎麼辦

3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腦出血不算工傷,腦出血並不屬於職業病,所以並不能認定為工傷。腦出血如果想認定為工傷只有一種情況,即在工作時突發腦出血並在48小時內死亡,否則均不能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耐李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並彎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昌蔽遲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腦溢血死亡不予認定工傷

4樓:北京家問事務所

工昌譁作中突發腦溢血不應該算作是工傷。但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可以享受非因公負傷醫療待遇。如果單位未給其購買醫療保險,則需在社保範圍承擔相應醫療費用。

試行辦法》第8條第4款規定: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雖然職工在工間休息時間,仍屬於上班工作時間,但是職工被砸傷事故並沒有發生在本單位區域內,而是發生在別的公司樓下,所以事故責任不應該由職工所在單位承擔,受傷害職工所受損失的賠償問題。

屬於受傷害職工與應對此事故負責任的單位或個人的民事賠償問題,不屬於工傷保漏老險範疇,返迅公升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但也有例外,比如,屬於單位管理的職工宿舍,因牆壁倒塌砸傷工人,造成工傷事故。「視同」條款應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是可以「認定工傷」的情形,而第十五條規定的是可以「視同工傷」的情形。

對勞動者而言,不管是「認定工傷」還是「視同工傷」,對其最終享受的工傷待遇是沒有任何影響的。立法者之所以使用了不同的用詞,應該講,更多地是來約束執法者和司法者的。所謂視同工傷,也就是說,這類情形本不應屬於工傷的保護範疇,但考慮到其與工作存在著一定的聯絡,從而作為工傷對待。

那麼也就意味著立法者在對這種情形作出立法時,其立法的天平已經有所傾斜,作為執法者在適用這些條款的時候,就應當嚴格依據法條的規定。綜上所述,許多本身就存在腦溢血疾病風險的工作者可能會在某個因素的作用下,恰巧在工作的場合中引發了突然的腦溢血而送入醫院**的,此時勞動者如果無法證明病情是由於工作引起的,就不能讓單位負擔相關工傷的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腦出血死亡算工傷嗎

5樓:律漸

腦溢血發生是在上班過程中突然發病死亡的算工傷。《工傷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作時間突發腦出血算工傷嗎。老闆該負怎樣的責任?

工作時間突發腦出血,既不屬於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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