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研說法
依追索權發生的不同情況,分為期前追索權、期後追索權和再追索權。
票據追索權的前提。
雖然同為請求付款的票據權利,但在行使過程中,追索權與付款請求權相比是處於第二順序的票據權利。原因在於,付款請求權的物件是票據的承兌人或付款人,其承擔的是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因此在主張票據權利、要求支付票款時自然首先應由第一順序的義務主體加以主張。按《票據法》第61條,追索權的行使必須是以持票人不獲付款或不獲承兌為前提,只有在持票人的付款請求權無從實現的情況下,才能依法行使追索權。
這裡所講的「付款請求權無從實現」既包括承兌人或付款人主觀拒絕持票人提示承兌或提示付款的情形,也包括承兌人或付款人客觀事件造成持票人無法提示承兌或提示付款的情形。
關於追索權前提條件中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及時要求行使付款請求權而喪失了該項權利,就如同免除了承兌人或付款人的第一性付款責任,而加重了其他票據債務人的義務,顯屬不公。而且這屬於持票人自身的過錯,應由持票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其直接反映就是喪失對部分票據債務人的追索權。
2樓:晨暉
10 商業匯票的追索權只能向其僅靠的前手追索嗎。
會計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付款或提示承兌,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滑銷,在作出說明後,承兌人或付款人仍然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這個問題可以這樣統一記憶:
如果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這裡的「前手」是不包括「出票人(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或承兌人(商業匯票)」的,也就是說持票人此時還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兌人行使追信孫遊索權,要求出票人或承兌人付款。
如果超凱鋒過提示承兌期限但是承兌人仍然接受了承兌,此時持票人就僅僅可以向出票人與承兌人追索。
如果超過提示承兌期限,而承兌人拒絕承兌,此時持票人就僅僅可以向出票人追索。
3樓:
不是的。票據追索權的物件。
首先,持票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任意乙個或多個甚至全體票據債務人進行兆孝追索。這種選擇不受數量限制,也不受順序限制,只要是持票人認為最有利於保障其權利的就可以要求追索。其次,持票人雖已對票據債務人中一人御絕或多人進行了追索,但這並不意味著未被追索的其他債務人就因此免除了付款義務,持票人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再次對先前未被追索鎮猜姿的其他債務人進行追索。
商業匯票追索權的物件有哪些
4樓:沈薛陽
法律分析:關於票據追索權的行使物件,對人方面,包括匯票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等;對物方面,包括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游塵,按照承神並禪兌銀行公佈實施的利率計算利息;追索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六十一條 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一)匯票被拒絕承兌的;
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第六十二條 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持票人提示承兌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絕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必須出具拒絕證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書。未出具拒絕證明或者退票理由書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第六十三條 持票人因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取得拒絕證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關證明。
第六十四條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文書具有拒絕證明的效力。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具有拒絕證明的蔽鄭效力。
商業匯票必須先行使追索權嗎
5樓:王煥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依照票據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票據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匯票、支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後,票據持有人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以背書人為被告行使追索權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四條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請求權而先行使追索權遭拒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據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和本規定第三條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請求權而得不到付款時,才可以行使追索權。
一、票據追索權行使步驟有哪些。
1、保全追索權。
匯票持票人虛殲必須依法為票據權利保全行為,之後才可行使追索權,持票人不為保全手續將喪失追索權,所以說!票據保全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權的前提尤為重要。
2、通知拒絕事由。
一般說來,通知拒絕事由,是持票人的義務,這個行為的主要目的是使票據的全部債務人知悉被拒絕的事實,以便做好準備,或者準備屆時自動償還,或者及早籌備資金。同時,通知拒絕事由也有期限設定,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三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模嫌其前手,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其再前手。
3、務人自動償還。
意思就是說,被追償人收到拒絕事由通知後,如果自動償還票款,出票人應該受領,持票人的追索權至此實現,並應將匯票即收款單據交差碼衝給自動償還人,追索權轉移於自動償還人。、
4、確定追索物件與追索順序。
追索物件是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包括: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前述追索物件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5、請求償還。
追索物件確定後,持票人即可向其出示匯票、拒絕證書或其他拒絕證明檔案,請求其償還追索金額。
6、受領和交會匯票。
意思是指,被追索人如清償票據債務,追索人應受領並將匯票連同解決證書以及收款清單一併交給被追索人。至此,初次追索權的行使程式即告結束。
如何判斷商業匯票是否帶追索權
6樓:梁勤栓
一、如何判斷商業匯票是否帶追索權。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票據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持票人可以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證明票據具有追索權。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籤章,並按照所記鎮睜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在票據上籤章,並出示票據。
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籤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第六十五條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第六十六條 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三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時向各匯票債務人發出書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因延期通知給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損失的,由沒有按照規定期限通知的匯票卜旅此當事人,承擔對該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是所賠償的金額以匯票金額為限。
在規定期限內將通知按照法定位址或者約定型迅的位址郵寄的,視為已經發出通知。
無追索權是什麼意思,無追索權債務是什麼意思?
無追索權的意思是在抄票bai據到期被拒絕付款時,持票du人沒有請zhi求其前手償還票據dao金額費用及相關損失的權利。根據 票據法 的規定,追索權,即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現時,持票人請求其前手償還匯票金額及有關損失和費用的權利。追索權是在票據權利人的付款請求權得不到滿足時,法律賦予持票...
簡述票據追索權的行使原因和程式,哪些票據有票據追索權?
依照 票據法 第四條的規定,追索權與付款請求權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在一般民事法律關係中,基於同一項債務分別規定兩種不同的債權並不多見,可以說,追索權制度是票據法為了加強票據安全性 促進票據流通性而特設的一項制度,因此,認識與把握該項特別制度對於開展票據業務具有重要意義。有鑑...
持票人被拒絕承兌,還能向承兌人行駛追索權麼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六十一條 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 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一 匯票被拒絕承兌的 二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 逃匿的 三 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