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心情站
從逮捕之日開始算,一般到宣判不超過5——6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培卜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逮捕後偵查階段的羈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審查起訴階段的羈押期限一般為乙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一審),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讓運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特殊情況配滑穗可以延長)。
看守所一般14天有結果嗎
2樓:肖紅
看守所一般14天是否有結果,一般因情況而定: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機關要報檢察行凳棚機關批准逮捕,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立案之後可以傳喚嫌疑人錄口供,調查案件。之後可以決定是否對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如果決定刑事拘留就會將人送進看守所,不刑事拘留的話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後,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檔則查。然後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粗正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案件看守所14天還沒出來意味著什麼
3樓:王鵬飛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滿14天,只有申請取保候審批准後才能出來。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 將第五十一條改為第六十五條,修改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看守所37天后等多久**判刑
4樓:徐成龍
法律分析:三個月內會收到乙份起訴書,之後乙個月內**審理。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如果在此之前沒有變更強制措施的,都是進行了逮捕。
按照法律規定,逮捕後應當及時通知悉搭犯罪嫌疑人家屬。如果**採睜侍拿取用書信方式的話,家屬接到通知的時間會推遲幾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談知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檢察院。
看守所多少天會判刑
5樓:張雲鵬
答:一般在看守所裡面要待五六個月才會判刑,偵查一般可以在2個月內結束,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1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時間在1個月到2個月,最遲3個月就會結案。所以時間加起來大概就五六個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褲培租十胡兆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
第一百五十七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中睜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6樓:大灰狼羅克
一般最快三個月以上,慢的要六個月,還有更長的。
看守所14天了還有沒有可能出來
7樓:樂樂普法
在看守所拘留十四天後,案件不存在特殊情形的,會有結果。對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但是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即最長時間為十七天。
刑事訴訟法》
第一罩搜百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緩耐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物哪歷,應當立即釋放;
對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區看守所,我什麼時候可以去探監,在看守所一般多長時間可以探視
被關到第一看守一個月後就能探望。一 家屬送物規定 看守所工作規範 規定 1 在押人員家屬寄 送 的物品,應填寫 接收財物收據 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一聯交在押人員簽收,一聯交送物人 對寄來的物品,此聯存查 食品一律不收。2 接收物品應注意事項。收物時,清點物品和登記應當面進行 物品的名稱 特徵和規格應...
老公進看守所了,手機被沒收了,什麼時候通知家屬領回呢
如果手機不是作案工具,一般不會被沒收。只是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 勞動改造機關。法律依據 看守所條例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 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
想去看守所看個人,不知道拿什麼好
如果被羈押,不是隨便看的,未決 的不能見,已決犯,親屬可以看,可以帶些衣物 日用品 吃的等,先聯絡好問問。怎樣去看守所看人 去看守所看人有以下步驟 向所在做型監獄或看守所遞交探望申請,需準備遊胡談探視者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等。監獄同意後與監獄方面協商安排探望時間,然後就可以探望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