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煤礦合同工,因工傷在家休息4個月了,可以繼續回去工作嗎?

2025-03-04 05:10:21 字數 4544 閱讀 6931

1樓:極速位元

工傷有12個月的**期 在這期間 你不去上班 單位也無權和你解除勞動合同 且工資按正常發塵消帶放 你橋遊當然可以要求回去工作 但 為什麼這麼急呢 應該是單位急才對的 單位十二個月後 即使和你解約 或者你派蘆要求終止勞動關係 單位都要賠償的 要是我 就拿錢走人。

2樓:網友

哎呀,有時候真替您這樣的老實昌首帶人感到著急,對於工傷是有停工留薪期的規定的,一般最長一年,如果勞動能力鑑定你的停工留薪期已經結束,你應該到單位上班了。停工留薪期期間,你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就是說你在家休息期間要視同你上班,乙個子都不能少。如果單位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三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局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單位付),一次性醫療補助費(耐蘆勞動局給),根據你的年齡和等級有好幾萬。

如果你自己不想幹,就辭職,要求單位支付三個一次性。勞務合同實際你也是勞動關係,看看合同的甲方,它就是應該負責的單芹雀位。好好學學工傷條例,主動權在自己手上,送禮,搞笑。

我在煤礦上外包隊出了工傷,開始老闆說報過工傷了,停了兩個月他說沒報工傷咋

3樓:

摘要。3、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我在煤礦上外包隊出了工傷,開始老闆說報過工傷了,停了兩個月他說沒報工傷咋。

親,您好,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茄燃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滑納譽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信段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按照前款鉛局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槐盯讓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則大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親,如果構成工傷的還沒報的,就儘快去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報。

我在煤礦上班受傷,工傷期間應該怎麼開工資。

4樓:網友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5樓:吃喝玩樂不在行

治病,鑑定傷情,然後會叫你去處理,不滿意可以重新調解,還可以走司法程式!

6樓:己智純留瑜

工傷期間的工資法律上規定為「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如何確定應根據你的傷情專業判斷,可參照你所在省市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對各類部位傷害有具體規定。當然,最無爭議的應在勞動能力鑑定時一併提出停工留薪期的鑑定,鑑定出來多少個月,單位就應支付多少個月的工資。

我在煤礦上班工傷以後繼續上班我的工傷補償受影響嗎

7樓:baby無知的螞蟻

沒有影響,員工只要認定為工傷,那麼就可以享受工傷費用,在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之後根據結果是否存在傷殘等級來判定是否享受傷殘補助金。員工和單位保持勞動關係並不影響員工的工傷費用。但是會影響員工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

因為此兩項費用是根據地方規定進行計算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受,一部份是在職時發生,一部份是離職後發的。

9樓:小趙愛推廣

你上班之前,應該把工傷補償的具體補償討論清楚。

我是煤礦工人,工作時受傷了,上不了班,,請問這算是工傷嗎?是否可以向礦上提出賠償,

10樓:顏值

你好,你可以和單位協商,請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同意,可以自己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不過,建議先和用人單位溝通,要求單位進行工傷認定,可以等認定出來後協商賠償數額,協商不成可以委託當地律師申請勞動仲裁,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和單位共同負擔。

其中,由單位負擔的十項待遇分別為:

一)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職工所在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

二)經批准轉外地**的交通、食宿費用。按照職工所在單位因工出差標準報銷。

三)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四)傷殘津貼。五至六級傷殘職工,單位難以安排工作,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如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增加工資,其傷殘津貼應按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月增加工資額的70%或60%相應增加。

五)工傷職工在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時的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六)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七)工傷職工在境外發生工傷,按國內同病種支付醫療費,剩餘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八)五至十級工傷職工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用人單位發給工傷職工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職業病的加發50%醫療補助金。

九)工傷職工**工傷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

十)2007年1月1日以前發生的工傷和被診斷為職業病的,其工傷待遇仍由用人單位承擔。

其中,十二類待遇由工傷保險**支出:

工傷醫療費;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費;職業**費;輔助器具費;疾病與工傷因果關係鑑定費;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如果解決了你的疑問,請好評,萬事如意!

以上僅供參考,不作為實際案件處理依據,具體情況網上說不清楚,不要追問,請**下委託當地律師處理,自己擅自處理案件後果自負。

只接聽本地**,外地當事人見諒,謝謝。

在煤礦受工傷平不了級休息乙個月怎麼辦

11樓:小呆呆呆呆呆呆

用人單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工傷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標準不變,享有加班費之外的工資,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不支付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12樓:火了帝

夠不上傷殘等級,也可以由工傷待遇,包括**費用,**休息期間的停工留薪期應發放員工資福利待遇。

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護理補助等,都要發放。

請問,我父親在煤礦受工傷5個月了,現已經出院乙個多月了 ,包工頭不給解決,還已次推次,我們找到

13樓:網友

1.只要與用人單位存此棚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

十。四、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果單位不承認和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首先確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4.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森螞則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物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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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活同工人,已工作7年,請問公司辭退我有沒有什麼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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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編教師,簽訂的勞動合同上寫明合同期離職需要賠償4萬塊合理麼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有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條款需向企業支付違約金,其他情況下只有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員工非法辭職造成的直接損失,才可以主張賠償。你合同上寫的離職需賠償的條款是違法的,屬無效條款。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 試用期提前三天 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