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一、我國法律對夫妻離婚後再復婚的有關規定。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復婚是一。
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
婚姻關係。但是,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
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
受到法律的保護。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法登記辦法》第8條規定,雙方。
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
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二、復婚需要哪些手續?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
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
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敗戚事人的山枯寬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
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逗亮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以上就是關於復婚問題的簡單介紹。如果離婚當事人不經過法定的復婚登記程式就私下同居,是不能取得合法夫妻身。
份的,也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如果離婚夫妻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一定要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護。
2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到民政部門,現在纖凱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視窗。
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審查: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宣告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歷困證,填寫《結婚登記毀爛喚審查處理表》
3樓:匿名使用者
應按《市婚姻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十一條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式辦理,提供雙方必需提供的證件和證明,可以不進行婚前醫學檢查,但復婚一方當事人要求進行婚前醫學檢查的除外。
下面是廣東省的規定:
三)國內居民辦理復婚登記。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申請復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除須持與結婚登記相同的證件外,還須持《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係證明羨螞遊書》。
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檢查。
復婚登記按結婚物正登記的程式辦理,並須在《結婚申請書》上註明"復婚"字樣,同時收回雙方的《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
建議諮詢當地的民政局。這樣比較準確。每個地方的處理方式都不一樣。
該在兄銷2007年3月30日由者修改過。
離婚後復婚需要什麼條件
4樓:姜超
離婚過後想復婚需要的條件有:
1、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自願,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
2、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離婚復婚需要什麼條件
5樓:席貫明
法律分析:離婚後復婚的雙方自願即可。提供證件資料如下: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後復婚的條件有什麼
6樓:吳藝霞
法律分析:離婚後復婚的條件有:1、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自願,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2、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3、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襲州槐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拍友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跡和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離婚以後復婚的條件有哪些?
7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條的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8樓:網友
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復婚,應通過辦理恢復結婚登記手續重新恢復夫妻關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按照婚姻登記的程式辦理。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進行審查,登出其離婚證,發給結婚證。
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之日起,重新確立夫妻關係。但是,如果之前你們沒有理清財產關係而離婚,不管誰手裡財產多或少,現在如果復婚,都屬於婚前財產,且受再次離婚財產保護的。孩子在復婚後,就共同撫養了,不再執行之前的單方面撫養。
復婚手續: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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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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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離婚即起訴離婚。採取訴訟放肆離婚的話,需要證據分居滿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建議直接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從法律上來講,分居兩年是應當判決離婚的一個條件,但要有證明分居兩年的證據。有孩子嗎?如果有,儘可能不要離婚好嗎?我知道這種感覺,會給孩子留下很大的陰影。如果沒有孩子,那麼也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