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生歷團頃活、學習費用提高,子或跡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肢陸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2樓:匿名使用者
理由是現在物價**,原來的費用已經不夠支付孩子日常需要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民事訴姿銷訟的例子,要求增加撫廳純養費的,跡伏遊。
父母要求子女增加撫養費的事由有哪些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如果上述理由發生以後,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禪襪應從實際出發,對於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
現在較為突出的是擇校費。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
在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衡襲帶費,還是得從實際出發,以滿足子女的需求,也可以以物折抵,有時也取決於當地物價水平。父母經濟能力發生變化,撫養費也可能隨之變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咐蘆。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樓:難忘的記憶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於侵犯著作權行為,培帆哪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轎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配碼。
子女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6樓:易軼
在以下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1、因其身患疾病、上學等因素,導致所需費用遠超原定數額的;
2、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並圓生活水平的;
3、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巧隱。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絕寬塌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何種情況子女能要求增加撫養費
7樓:任印好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常為以下幾種:
1)隨著物價的**,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後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學、患病昌此悉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具有下扒鉛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耐乎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
8樓:知道
撫養費可以要求增加嗎?
哪些情況可以要求增加子女的撫養費?
9樓:華律網
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當支援。(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10樓:法律快車
1、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常為以下幾種:
1)隨著物價的**,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後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2、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繼父或繼母願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
3、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於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於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11樓:匿名使用者
司法實踐中,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由於物價調整,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離婚後,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沒有重大變故,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多數情況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援的。但若是因為物價**、子女上學、患病等原因,原來約定支付的孩子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子女實際所需,不能維持孩子的實際生活,這時可以依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增加孩子撫養費,可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判決。好律師網參考。
12樓:張春宇
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如生活費,教育費增加。
13樓:韓旭吉
1、之前的撫養費已無法滿足子女正常生活;
2、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況有哪些?
14樓:易軼
子女可以要求逗悉激增加撫養費的情況有:
1、因子女生活地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原定費用已經不足以維持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3、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其他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陸洞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山襪;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什麼是子女撫養費,子女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未成年子女成長所必須的費用都屬撫養費的內容,那種只承擔生活費和學費的看法是錯誤的。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 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
孩子撫養費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子女撫養費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關於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首先由父母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起訴至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商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 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 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 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
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
我國 婚姻法 第37條第2款規定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18條規定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當支援。1 原定撫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