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桂芳芳
你好,因為離婚後還需要處理許多未解決的遺留問題,比如說已經分割完的財產,如果需要支付折價款的話也是一種負擔。另外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撫養費。撫養費一般需要支付到孩子滿18週歲。
法律意義上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用等。一般情況下需要支付其收入的20%~30%,最多不超過50%。如果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殘疾的,撫養費還可能適當增加。
婚姻是一種責任,選擇婚姻和家庭需要付出很多,所以再嫁再娶也是需要慎重決定的。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85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49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53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2樓:泛音生活情感指路人
這是因為兩個人的婚姻失敗導致對婚姻的厭惡了,或者說是彼此都還有對方。離婚是很悲哀的事情,誰也不願意走到這一步,但是感情這事情太複雜了。兩個人各想各的,都不願意放下,這是典型的自我表現。
其實這個過程都是有的,熬過去了就會幸福,熬不過去就只有離異了。如果有可能兩個人再來一次試試吧。
3樓:嶽紹佳
離過婚後,夫妻都不願意再娶再嫁,是因為對原來的婚姻失去信心,沒有任何信心,感覺婚姻特別的枯燥,還是自己清淨。
4樓:秋草
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了,是因為他們在結婚期間沒有得到一點幸福,反而還很痛苦,離婚後才感到解脫。由於剛離婚時,他們還沒有走出痛苦的陰影,所以都不願意再嫁再娶。如果時間長了,他們把結婚期間的痛苦都淡忘了,也許心情會改變的。
5樓:秋梵永昌
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看到你對這個問題的描述,個人的觀點,以及你的建議是這樣的首先你描述到,為什麼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了,那首先來說很多人離婚後他們內心更知道,婚姻是什麼樣的,婚姻,是需要負多大的責任,有的人,覺得,無力再愛,也,沒有這麼大的精力,曲阜,怎麼大的責任,所以說,就不願意再取或者再嫁了,因為婚姻真的是乙個。非常重大的事情。再就是說有可能他們理想中的那種婚姻永遠不可能實現很多人看清了這件事情的本質,所以就選擇了孤身一人。
一般來說就是這種情況了。
6樓:來自雙龍洞虛懷若谷的路西法
離婚後夫妻都不願意再嫁再娶可能是因為受過婚姻的傷。被傷透了心,對婚姻失望,覺得還是乙個人自由自在,所以才會不願意再嫁再娶。
7樓:任松雨
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婚再嫁的,那是因為他們感覺找不到合適的,也找不到有共同語言談的來的,找不到真心相愛的人,也找不到合適的,所以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了。。
8樓:看著魂蹦跑小號
因為兩個人都有一段以失敗高中的婚姻,讓(他她們)心裡都留下了遺憾。這個失敗的婚姻也許會改變(她他們)的一生,有的夫妻離婚是因為兩家人造成的,有的是因為個人具體的只有經歷過才會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是兩家人的事特別是現在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在家都是我行我素都受不了委屈。
所以導致失敗婚姻後不想再娶和再嫁這個很正常了,不想讓自己再受挫折。
9樓:允思天
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的原因是因為不能夠找到有共同語言的人,也找不到合適的,也找不到合適的的人,也找不到談的來聊得來的人,所以壓力大,也沒心情,性格原因所以也不想再嫁再娶了!!
10樓:張亞彩羊
最大的原因就是遇不到好的,遇不到他想象的標準,所以就不願再娶在家。離婚就是因為矛盾。所以就希望自己找乙個,對方是能理解自己。
最起碼是按自己的理想型,如果不願娶,不願在家,那就是暫時找不到他理想型的。
11樓:函夏侯旋
為什麼說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了呢?一般男人和女人在婚姻第一次失敗以後,第二次婚姻。也都是成熟上些年紀的人了,一般都會考慮的很清楚,而且再結婚的話,需要找乙個自己合適的。
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一般人都是在靜靜的觀察。如果說遇到自己合適的,也會。在考慮重新組合家庭的。
12樓:網友
結了婚的人才知道結婚是愛情的墳墓,結婚是以犧牲自己的自由為代價的,等離了婚才知道單身的好呀,所以傻子才會再嫁再娶。
13樓:迦飛說
如果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叫再娶的話,說明他們雙方可能對彼此還有一些感情,可能是他們還沒有走出自己的心理陰影,往往在婚前處於冷靜期的話,是很容易導致婚姻破裂的,可能是離婚後後悔了。
14樓:風雨有睨
離婚後女性更喜歡乙個人生活,不會有那麼多的家務,不會有人對你指手畫腳,花錢再多也沒人說,男性再婚會防備女性更多一些,也沒有安全感。
15樓:春潮
多數的原因是因為夫妻經歷過一場失敗的婚姻之後,對於婚姻的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瞭解,也覺得婚姻不是那麼好,容易經營的,所以對於以後的婚姻就不願意再娶或者再嫁。
16樓:苦果的家園
不是不願意再嫁再娶,而是很難找到合適的,同時一段不幸福的婚姻給雙方心理也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很難再去相信別人。離婚的多半也是得找離婚的,這樣的兩個人,心裡都會有很強的防備,所以再婚也是不容易的。
17樓:網友
為什麼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因為他們在婚姻上受到了創傷,所以不願意再去接受另外乙份愛情。還有乙個可能就是他們。想兩個人冷靜的時候,為了孩子還是願意復婚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他們離婚都是因為生活的一些瑣事,或者是感情問題而離婚。有的對婚姻失去了信心,所以不想再結婚。怕結婚後還是這個結果,所以他們有牴觸情緒。
19樓:安自安康
什麼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娶再嫁了,因為夫妻一旦離了婚,對婚姻就會產生一種失望的感覺和情緒,所以對於再取再嫁是有,一定的心理牴觸,所以都不願意再娶再嫁。
20樓:彤寒松
夫妻離婚後。雙方都不願意再去,在家。因為二婚。
更難相處。各自都有孩子。孩子就把二婚分開了。
都各自長各自的心眼。沒有原配的。實實在在的過日子。
所以說奉勸這些離婚的夫妻。好自為之。還是不離婚,幸福啊。
21樓:修心
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了,因為在上一段婚姻中磨滅了他們彼此的愛,讓他們不敢再愛的,讓他們不知道如何在後一段的婚姻中再好好的相處。
22樓:薪才有道
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嫁再娶的原因大多數是因為經歷了家庭的糾紛寒了心,不願再相信任何人了。
23樓:君君
因為他們經歷過了一段失敗的婚姻,使他們身心疲憊,也對,異性就產生了不信任感,也不想再重新嘗試一遍了,所以就不想再婚了呀。
24樓:網友
離婚後夫妻不願再結婚,再娶呢。這個原因很簡單。失敗一次婚姻都受傷害。所以不願再去結婚。不想再受傷害。
25樓:功昶
因為離婚後。夫妻不願意再娶,或者再嫁。是因為他們兩個人。還是相互喜歡的。誰都忘不了誰?所以不願意再娶再嫁。
26樓:校北街飄過黑雲
因為離婚的夫妻都在婚姻當中受到了傷害,他們不想繼續那種關係,覺得單身比較自在,所以既然離婚就在短時期內不想再結婚了。
27樓:東郭名
因為他們夫妻感情原則上是很好看的,一時衝動走上了離婚道路,拿了證書他們心中都不想找其他人。所以兩人不再嫁與再娶。經過思考,家人勸,同事幫助,迴轉心意,重新去登記,把離婚證換成結婚證,接受教訓,重頭再起,相親相愛,生子育女,白頭到老,過上幸福完滿的生活。
28樓:海豚媽媽
那是還沒遇到對的人,剛離婚,對婚姻失去了信心,覺得結婚還不如自己過著好,所以就不想再嫁再娶,等你遇到乙個比前任好的人,就會不一樣了。
女人離婚後為什麼不願再嫁
29樓:網友
為什麼很多女性在經歷對自己不利之後不選擇離婚,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體來說包括離婚會使女性的生活無依無靠、離婚後的女性無法獨立生活,以及離婚後單身生活對於女性來說困難更大這三方面原因。
1,離婚會使女性的生活無依無靠,因此她們即使經受氣也不離婚。
結婚以後,我們就會擁有自己的家庭,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裡,自己會感到舒適和開心但是一旦離婚的話,家庭猛鉛就不存在了,自己就將過單身生活,這樣的狀態罩衡對於女性來說影響更大,她們會感覺自己的生活從此變得「無依無靠」。因此,很多女性即使經受氣也不願意離婚,為的就是維持住自己的家庭。
2,離婚以後女性無法獨立生活,因此她們不願意離婚。
對於結婚的人來說,夫妻之間同心協力共同經營自己的生活,這樣的狀態會令夫妻雙方都感到幸福和滿足。但是在離婚以後,雙方就將獨自生活,需要靠自己去面對一切。這種情況對於女性來說會更加艱難,很物知做多女性會因此而無法獨立生活,因此她們才會不願意離婚。
3,離婚以後的單身生活對於女性來說困難更大。因此她們不願意離婚。
雖然單身生活的狀態在現在已經成為很多人的選擇,但是這種情況對於離婚的女性來說所遇到的困難會更大。具體來說,她們想再婚的難度會更大,日常生活中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和問題,因此會更加辛苦。正因為這方面原因,才會有很多女性即使經受氣也不願意離婚,而是希望維持住自己的家庭,
離婚後你會再嫁嗎?
30樓:aaa玲玲
我會的。生活中,有很多人,總是覺得想象中的婚姻美滿,於是遇到一點家庭矛盾就覺得自己婚姻不幸福,覺得自己的愛人一無是處,就會萌生離婚念頭。如果這時,外面有了婚外情,再加上對方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於是就覺得自己找到了真愛,找到了幸福,但是有的人由於孩子的羈絆,再三權衡利弊,最終還是為了孩子,選擇婚姻繼續。
但是還有一部分人,被美滿婚姻的幻想衝昏了頭腦,最終還是狠心丟棄了孩子,選擇離婚!但是,這些人他實質上沒有理解婚姻的本質,婚姻是什麼?婚姻就是一對男女在一起過日子,面對的就是油鹽醬醋,鍋碗瓢盆,面對的是共同謀生,面對的是生活的瑣碎和矛盾,任何人的婚灶擾姻都不理外。
生活中大部分離婚人,最終都有悔意!他們發現,再婚後,新的婚姻不過如此,有時,還不如原生婚姻好!後任不如前任,由於是半路組合家庭,如果雙方過去都有孩子,那肯定是家庭你爭我吵,矛盾不斷,簡直是人間地獄,生不如死,還圖什麼幸虛辯皮福可言。
可你怪誰呀?這是你自找的!你就盡情受罪吧!
所以,愛情是甜蜜的,婚姻是平淡的,你不要把婚姻想的太理想,如果太理想,你只能去找馬雲,劉強東,還有哪些有錢大佬,他們會給你衣食無憂!但是這些人也不可能給你甜蜜愛情,為什麼?你應該知道。
塵世中,一般來說,婚姻還是原生的好!因為,原生婚姻是由丈夫,妻子,孩子三方感情融合起來的乙個無縫整體;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孩子是親生的,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一家人感情相融,不分彼此。
但是再婚家庭就不一樣了,他們彼此之間,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你的孩子是你的孩子,我的孩子是我的孩子,心有間隙,情有裂痕,感情難融,這樣一家人彼此之間絕不可能形成感情相融的無縫完美整體!而只能是一家人,人在一起,三心二意,四分五裂,各懷鬼胎差差!最終,為孩子吵,為各自利益吵,為瑣事吵,吵吵吵!
在這樣的家庭裡,你只能痛苦,抑鬱,壓抑!何談幸福!
再次奉勸大家,為了孩子,輕易不要離婚,一旦你捨棄孩子離婚,孩子對你的恨是終生也消除不了的,以後即使你再彌補這份親情,也是無濟於事。因為血緣親情中已經出現了裂痕,那是永遠也不會復原的!切記切記!
離婚後男方不願意養孩子,應該怎麼辦?
如果說在離婚了之後,兩個人有乙個孩子的話,那麼男方,女方也是要每個月給撫養孩子一方一些費用。但如果說孩子跟了女方的話,那麼男方每個月也是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去給女方撫養費的,如果說男方沒有給,那麼我們就要去到法院進行起訴。要知道孩子並不是我們自己乙個人的,即使是離婚了,孩子也還是叫他父親。所以說在這個時...
夫妻離婚孩子判給對方孩子不願意跟怎麼辦?
可以另行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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