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二次結婚領結婚證的時候需要帶之前的離婚證嗎?

2025-02-17 13:40:03 字數 4452 閱讀 2713

1樓:我們追求的幸福

這個問題問的是離婚之後二次結婚領結婚證的時候需要帶之前的離婚證嗎?其實關於這個問題還是需要分情況的吧。<>

如果這個時候你的身邊方便帶離婚證的話,那就帶著離婚證去,同時也要帶著能夠證明自己的身份的身份證或者相關的結婚材料去,反正就是要能夠證明自己的身份,如果自己身上實在找不到之前的離婚證,那麼我們就只要帶身份證就可以了,因為在辦理結婚證處的那裡,它的系統裡面都是有電子結婚的存檔的,包括之前的結婚和離婚都是有存檔的。<>

其實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個人認為帶著離婚證去不太好。不能有好的彩頭,所以我個人還是建議只要帶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去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帶著離婚證去。<>

結婚是新開始,新起點,只要彼此喜歡的兩個人去結婚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再帶著離婚證去。因為結婚是兩人從新的開始,我們不能帶著之前舊的東西去,如果自己想要帶著去的話,也可以帶著去,但最重要的是要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去,因為身份證是唯一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

其實在現在這個時代結婚之後發現不合適,離婚離婚之後找到合適的,有結婚都是最普遍的現象了,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也都有權利享受幸福帶來給我們的快樂,所以說結婚是很好的事情,和美麗的事情,每個人都非常的期待,尤其是群裡,真的,這一點我相信兩人內心都是非常激動。

綜上所述,我個人認為不需要打第一次離婚時的離婚證去,只要帶著兩個人的身份證去就可以了,只要兩個人幸福,未來一定會變得更加的美好。

2樓:夜雨說車

不一定。因為要看之前結束上一段婚姻關係的時候,究竟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那麼第二次結婚就需要帶上離婚證。

但要是訴訟離婚的話,那麼沒有離婚證,可以帶上法院生效的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判決書。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樓:史蒂芬斯

需要帶離婚證的,因為在結婚的時候需要沒收你的離婚證,同時也應該給你發放乙個結婚證,而且系統也應該進行一定的登入和消除。

4樓:家博寶貝啊

個人感覺是需要帶之前的離婚證的,因為登記處是需要核對之前離婚證明的,需要看你和前任離婚證,這樣才能夠辦理結婚。

5樓:懶得可愛的小李

不需要,你是在結婚,和你之前的感情是沒有任何關係,而且也和以前的證件沒有絲毫的瓜葛。

6樓:嘉玉玉寶貝

根本就不需要帶離婚證,在民政局裡面這些東西都是有備案的,可以直接去看你的單身證明。

7樓:奇怪有夢

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是需要離婚證書的,領結婚證的時候就不需要了。

8樓:磨虎

離婚之後二次結婚領結婚證的時候必須要帶之前的離婚證的。

9樓:網友

再婚需要帶著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原件才可以辦理結婚證。

10樓:我是真正的大拿

我覺得離婚之後,如果二次結婚的時候,想要辦理結婚證的時候,一定要帶著原來的離婚證,因為不帶著離婚證的情況下。嗯,婚姻登記部門是不可以再給你開結婚證的?

11樓:另飛卵渲

必須要帶頭婚離婚證。

第二次結婚需要帶離婚證嗎

12樓:周雪娥

辦理結婚證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2、離過婚的還需要離婚證或者法院生效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3、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二次結婚需要帶離婚證嗎

13樓:杜天瓊

第二次領結婚證需要離婚證。

對於二婚的雙方當事人來說,登記需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需要出具以下的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悄歲本人無配偶,以及和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二婚領證注意事項。

二婚領證其實和一婚領證沒有太大的區別,只要多帶乙個證明自己已經離婚的證明就可以了,其他程式和初婚保持一致。

1、領取結婚證程式。

1)準備好領取需要的相關材料。

2)確定領證地點,前往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3)排隊等候工作人員檢查資料。

4)填寫《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在工作人員注視下簽字。

5)再次檢查資料,宣讀宣告,確認無誤,當天即可領證。

2、辦理結婚登記要求。

1)雙方自願結婚,沒有第三方或者對方的逼迫。

2)雙方到達法定肢局婚齡,男生年滿二十二週歲,女生年滿二十週歲。

3)雙方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4)雙方都是單身,包括離異、喪偶等情況。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啟飢睜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二次領結婚證要帶離婚證嗎

14樓:湯喜友

法律稿拍分析:第二次領結婚證需要離婚證。對於二婚的雙方當事人。

來說,登記需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需要出具以下的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和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襪粗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告敬鎮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二次結婚要帶離婚證嗎

15樓:張義

法律分析:需要。中國公民在中肢返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悔畢明;(2)居民身份證;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歷前飢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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