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對於夫妻雙方來講,是緩和的屏障嗎?

2025-02-08 20:49:37 字數 2154 閱讀 3958

1樓:反掌定乾坤

是毒害,不知道多少女人毀在冷靜期了,本來眼看爬出火坑,咔一下又推回去。

2樓:久伴星辰啊

我覺得是的,每個人都會有衝動的時候,可能夫妻兩個人有矛盾,吵架的時候就會說離婚之類的話,有乙個冷靜期,可以讓雙方冷靜下來,去理性思考是否要離婚,從而去緩和夫妻二人的關係。

3樓:網友

我覺得這得看情況。如果是因為衝動想離婚,那麼它就是屏障,如果是考慮很久了想離婚,那冷靜期其實是煎熬。

4樓:小李美死了

是的。因為很多離婚的人都是因為一時的衝動。在冷靜期可以認真的考慮一下,這段感情是否真的已經結束了。

5樓:網友

兩個人真想離婚也緩和不了,離婚冷靜期只是延遲離婚的時間,現在的孩子們自尊心這麼強,離婚冷靜期對他們沒用。

6樓:樂見如李

離婚冷靜期對於夫妻雙方來講,不是緩和的屏障。我感覺沒什麼必要,畢竟都選擇離婚這一步了,肯定是深思熟慮過不下去了,再說就算真的有感情,還可以復婚啊。

7樓:注意防滑

我覺得是,它不但可以緩和矛盾,而且在矛盾激化的時候也是阻礙離婚的一道欄杆,我覺得非常不妥。

離婚冷靜期間還算夫妻麼

8樓:苗齡月

離婚冷靜期間還算夫妻,離婚冷靜期內仍然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的婚姻關係在此時並未實際解除。

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後,需經過三十日的時間用於雙方自行考慮畝神和冷靜的法定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以離婚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雙方達成離婚合意,並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可協議離婚。

2、若訴訟離婚枝高,則需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如夫妻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形的。法院可判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猛耐尺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間還算夫妻麼

9樓:創作者

算,離婚冷靜期內是否撤回離婚申請、譽行冷靜期屆滿後是否申請離婚,仍然取決於夫妻雙方。 另外,民政部門僅對夫妻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族輪分割、債務承擔沒有爭議的婚姻關係予以處理,若夫妻雙方未就離婚慶穗譁事宜協商一致,則無法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離婚冷靜期間還算夫妻麼

10樓:于傑

法律分析:算,離婚冷靜期內是否撤回離婚申請、冷靜期屆滿後是否申請離婚,仍然取決於夫妻雙方。 另外,民政部門僅對夫妻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沒有爭議的婚姻關係予以處理,若夫妻雙方未就離婚事宜協商一致,則無法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備滲模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仿緩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喊跡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冷靜期是怎樣的呢?離婚有冷靜期嗎

具體有以下流程 首先,夫妻雙方是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 冷靜期為天,如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持相關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如果過了冷靜期的天,雙方都沒有改變離婚的決定,也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那麼在天內,雙方要共同到婚...

房子是夫妻雙方名字,已離婚。離婚協議房子歸男方。男方是否可以

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並辦理了協議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即已成立並生效,可以憑離婚協議書 女方委託公證 離婚證 房產證 雙方身份證明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不能委託男方辦理,因為不符合委託程式,說白了,就是不能自己和自己辦理過戶手續。女方可以委託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辦理。可以的 符合法律規定 一套房子有...

離婚冷靜期是必須要30天后才能辦理離婚嗎

不行的,民法典 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從提出申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受理以後從申請開始算30天,在之後的30天之內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再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辦理登記手續,視同撤回離婚申請,也就離不成婚了。民法典 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離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