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寄情以言
離婚。因為這樣的婆婆顯然不尊重他人,只把自己的孩子當自己人,不把兒媳婦當一家人,是壞婆婆。
2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我覺得兒媳就應該趕緊離開這種家庭,這種家庭明顯就是是非不分,待在這裡也只會受委屈罷了,人有的時候要學會放過自己的。
3樓:情感大師**
我認為這個時候還是要及時的和自己的婆婆進行溝通和交流,看看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對並且及時的進行改成也希望婆婆能夠端正自己的態度。
4樓:乘雅青
沒有遇見狠人,直接拿大針麻線把她的嘴縫上。
小叔子離婚淨身出戶,婆婆知道後很生氣,後來怎樣?
5樓:譚談社會
婆婆一定會大發雷霆,首先考慮的不是小叔子的婚姻是否幸福,離婚的正確性,而是他為什麼沒有分配到財產,認為自己吃虧。
6樓:我是李李哦
我覺得婆婆不應該過多的干涉兒子和兒媳婦的私生活,也儘量不要和兒媳婦住在一起,因為時間久了,可能會產生矛盾,影響整個家庭的和睦。
7樓:忠八
後來婆婆去兒媳家大鬧了一場,罵兒媳沒良心。但小叔子一直想阻攔。
婆婆,跟您兒子離婚我淨身出戶,我實在無法忍受您了,因為婆婆離婚值得嗎?
8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我覺得只要自己感覺不舒服,因為婆婆離婚就是值得的,離婚之後反而自己會更加的自由。
9樓:baby冬梅
值得,每天桐差燃面對乙個自慶激己討厭的人局虛,這樣的生活簡直如地獄般,生不如死,為了自己多活幾年,過得順心一點,非常值得。
10樓:你真的好嗎
不值得。 婚姻是夫妻雙方之間的事情,不能因為婆婆就影響之間的感情,這樣是對婚姻不負責任。
公公破口罵兒媳,兒媳瞬間要離婚怎麼
11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該問題中,「公公」的行為明顯不妥,已經嚴重侵犯兒媳的名義權,也屬於一種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兒媳可以向司法機關求助。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二,兒媳也應該用自己的智慧去化解與「公公」之間的矛盾,不要草率的就上公升到離婚的高度,應該與自己的老公協商解決問題,不要採取使矛盾激化的措施。
第三,如果兒媳認為,其與男方的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可以選擇離婚。因為法律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權。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2樓:網友
公婆和媳婦最好能夠禮貌的相處。互相寬容幾分。不要弄好破口大罵的地步。老公的角色很重要,因為他們之間建立的關係是因為你而產生的,本生沒有太多的情感基礎。所以要細心維護。
13樓:淡淡的憂傷
調節,看公公能否道歉。
14樓:匿名使用者
公公是公公,老公是老公,如果老公也是這樣就沒什麼她過的了,如果老公對你好那還是離開公公另外過吧。
15樓:郭曉明歲月
離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婆婆因為要帶小叔子的孩子離小叔子一家近說要住我的一套空房合適嗎
不是合適不合適的問題。是你願不願意的問題。是吃虧不吃虧的問題。就算你不願意又能如何?不過一老一小的兩個家人而已,有什麼捨不得一個破房子呢?而是隻是住住而已,這樣你的小叔子家就會知你的情,以後有難處可以互相幫助的,一舍萬得。這個不好說,如果她要帶小叔子孩子就住到他家裡去,還有空房的房產證名字是你的還是...
小叔子結婚,我們計劃給10萬婆婆卻嫌少,我該怎麼辦呢?
我覺得你一分錢也不用給了,因為不管你給多少你的婆婆都會覺得不夠。儘自己的能力範圍來給,如果說婆婆嫌少的話告訴他你目前的乙個想法和處境,畢竟你也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不能總是過多的幫扶小叔子。你應該好好和你的婆婆溝通,十萬塊錢對於乙個家庭來說,已經不少了,最重要的是心意和祝福,溝通才能解決問題,不能和你的...
「小叔子沒結婚,婆婆才有精力幫帶娃,讓我給他出彩禮」,怎麼辦?
你沒有給他出彩禮的義務,如果他們非逼你拿彩禮,你可以好好和他們談談,如果不行就拿起法律 為自己維權。這顯然是不合邏輯的,你可以問問你婆婆,小叔子是兒子,你老公就不是兒子嗎,為什麼要區別對待,你沒有理由出彩禮。首先要告訴自己的老公,明確自己的態度。其次,告訴自己的婆婆,自己沒有義務為他出彩禮。如果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