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

2023-05-12 03:15:20 字數 2228 閱讀 4742

1樓:永不暗淡的光

1、繳納社保的,公司不用出錢,工傷保險報銷。

2、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的,費用由公司承擔,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補助、交通費、護理費等。

2樓:都律師講案件

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醫療費等。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3樓:雲晴嵐

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就屬於工傷,單位要支付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如果構成傷殘的,還要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等。

4樓:王晗雨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屬於工傷,工傷的話要認定、評殘、然後給待遇,買了工傷保險大頭**處,沒買保險全部單位出;不屬於工傷的話,看單位可給你買醫保了,買了醫保,你可以向醫保報銷醫療費,如果沒有買醫保,你可以向單位主張不能報銷而造成的損失。

6樓:逍遙

你好。是的!醫療等費用由社保或單位支付,工資照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7樓:山高路遠

學習,學習,再學習。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每一個勞動者都應認真細心學習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8樓: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立法宗旨】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第二條【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第五條【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第六條【集體協商機制】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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