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年了,老闆壓我的工資不讓走,怎麼辦?

2023-04-25 23:45:19 字數 940 閱讀 7588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也稍微體量一下吧,因為年底的時候人員流動很大,走了,再招員工也很難的,年底的業務也還是比較忙的,你可以找你們老闆,跟他商量儘快的把自己手頭的工作做完,然後自己提前幾天回家。

如果你真的不打算繼續幹下去的話,你可以選擇現在辭職,但是要等一個月後離職,那你不是更等不了,如果你選擇自動離職的話,那麼曠工三天要扣一定的工資啊,具體是扣幾天的工資,關鍵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了。而且估計也不會現結工資給你的,對你來說很不划算的。

如果真的不在乎那點工資的話,瀟灑的走也可以。

本人認為還是採取第一種辦法好,幸苦了那麼久,不就為了年底能有點閒錢過個好年嘛,付出了勞動力憑什麼讓他可以不付工資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打個條子問他借錢,他不會為了那點錢去找你的 就算找你 你讓他把工資給你了你在把欠他的錢還給他。

3樓:網友

這個年頭拖欠工資太常見了 陰的就不要了吧 說不定他會發過來告你呢 如果你真的打算不在那裡幹了 那麼就去告他吧 或者打各種** 總之呢 事情鬧越大越好。好像我的意見也有點陰 :(你當做參考好了。

過年老闆要壓工資怎麼辦

4樓:姜超律師

過年老闆壓工資屬於違法,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支付工資的週期不能超過一個月。過年老闆壓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經勞動局通知後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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