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一直拖延不給發工傷鑑定,造成勞動仲裁過期怎么辦

2023-02-26 23:35:16 字數 6502 閱讀 6863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該時效也可中止或中斷,即符合中止或者中斷的情形時,即便過了一年時間仍可以申請仲裁,並不喪失勝訴權。

1、已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包括向用人單位或上級機關申訴、向對方發律師函等方式。例如職工對解除勞動合同決定不服,向用人單位(或上級領導機關)提出申訴,屬於「有正當理由」。

職工對於用人單位(或上級領導機關)重新答覆不服而申請仲裁的,重新答覆的時間應視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詳見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覆函)。

2、已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如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從當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仲裁申訴時效中止,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結束調解,即中止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

結束調解之日起,當事人的申訴時效繼續計算。調解超過三十日的,申訴時效從三十日之後的第一天繼續計算。(參見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對未予受理的仲裁申請,應逐件向仲裁委員會報告並說明情況,仲裁委員會認為應當受理的,應及時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從申請至受理的期間應視為時效中止(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即對方承諾在某一時間履行義務等,要蒐集能夠證明對方承諾的證據,例如可以通過錄音取證。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全國總工會《關於認真貫徹勞動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通知》)。例如申訴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沒有法定**人等。

5、撤訴案件的時效起算時間。當事人撤訴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撤訴處理的案件,如當事人就同一仲裁請求再次申請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再次立案審理,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撤訴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已撤訴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否可以再受理的覆函》)。

6、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出具書面通知期間。用人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5條第四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期限應當自收到解除勞動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期限應當如何起算問題的批覆》,自2023年7月29日起施行)。

2樓:帳號已登出

您說的是工傷認定吧,工傷認定是可以自己申請的,如果申請不了工傷只能按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也是一年,但存在中斷的問題。網上說不清楚,您還是去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了,如果還可以訴訟的話,他們會指派律師協助維權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儲存了一定證據吧,最好找記者參與

4樓:吾平凡

先找個律師,然後問問律師具體應該怎麼辦!

傷殘鑑定好了,但是單位一直不給錢,過了一年了我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起訴嗎

5樓:小天狼星灬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6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是工傷,你可以選擇向勞動保障監察機關投訴,就可以解決。比申請勞動仲裁要快捷得多。

7樓:華美

受害人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起訴法院,我一個朋友是被告也是仲裁裁決15日內起訴法院,法院迴應都有15日內起訴權

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拖延不給怎麼辦

8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如果一直無法協商的,可以向勞動監察舉報,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9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拖延不支付,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認定完了,單位拖延不給錢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先和單位協商,協商不成,你可以依法提起勞動爭議仲裁,這個是免費的。

11樓:傻蛋之手

1、工傷認定之後,如果傷殘構成等級,應去專門的鑑定機構作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

2、根據鑑定結論計算賠償數額。

3、與單位協商,如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工傷賠償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仲裁

縱橫法律網-浙江維知律師事務所-呂春鋼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當地申請法律援助!免費的!更準確的為你搜集證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先和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仲裁的法定程式主要分為四個階段:

1、受理階段   仲裁程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

2、組庭階段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和選定仲裁員。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委員會向雙方當事人發出組庭通知書。

當事人在收到組庭通知書後,對仲裁員的公正性有懷疑時,可以在首次**前提出迴避申請,同時應當說明理由。若迴避事由在首次**後知道的,可以在最後一次**終結前提出。因迴避而重新選定或指定仲裁員後,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式重新進行,是否准許,由仲裁庭決定。

3、**審理階段   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申請仲裁後,有自行和解的權利。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撤回仲裁申請。

在庭審過程中,若雙方當事人自願調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調解。調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據已達成的調解協議書製作調解書,當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據調解協議製作裁決書。調解不成的,則由仲裁庭及時作出裁決。

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共同約定的鑑定部門鑑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鑑定部門鑑定,鑑定費用由當事人預交。

4、裁決階段   仲裁庭在將爭議事實調查清楚、宣佈閉庭後,應進行仲裁庭評議,並按照評議中的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則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

15樓:西寓言

可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單位給我報了工傷一直不給我做傷殘鑑定我該怎麼辦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發生工傷致殘,公司不給申請傷殘鑑定,工傷職工可以自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職工可以自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領取填寫);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用人單位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工傷職工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領取填寫),《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過程中,用人單位是否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式。

18樓:卿川律師

1、建議去人社局的工傷申報部門查一下的名字。

2、申請做工傷認定,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單位在事發後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後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鑑定),然後根據認定和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因工負傷待遇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即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19樓:竹本無心

傷殘鑑定不是用人單位來鑑定的。你現在要確認是否已經申報了工傷,如果申報了會有受理通知書之類的材料,而且應該在一定的時間內先認定是工傷,等你**結束**後,再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建議你先去你單位所在的人社局的工傷申報部門查一下的名字,看是否已經申報工傷,如果沒有申報,你個人抓緊時間去申報。

申張正義團隊為你解答

2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具體的案情而定 主張賠償

受工傷後公司一直不給處理怎麼辦?

21樓:學霸說保_靈犀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在日常工作中發生了工傷,但是企業或者公司為了節省成本不給員工去申請工傷認定,這時候應該這樣做:

1、先判斷自己是否真的符合工傷認定標準

法律規定了7種認定工傷的情形和3種視同工傷的情形,由於條文過於冗長,我在這裡簡單總結以下幾種常見情形:

(1)患規定職業病

即員工在做本職工作時,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且經過醫療機構確診。

(2)受到暴力傷害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3)遭受事故傷害

職工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4)外出工作受到傷害

職工因工作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非主觀交通事故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且不是本人負主要責任的。

(6)突發疾病死亡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這裡的死亡是上班期間突然發生的任何種類的疾病造成的死亡,不單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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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認定標準,但公司拒絕申請工傷,可以自己申請

如果公司不申請,自己或者直系親屬還有工會組織也可以在1年內提出認定申請,按照勞動部門工傷受理機構規定提交完資料,就安心等待工傷認定結果即可。

在此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單位負擔。

上報申請材料主要有:

工傷事故報告(個人申報不必提供)

《工傷認定申請表》

受傷職工有效身份證明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首診病歷原件和醫院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受傷時在場工友的證明及其身份證明

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或用人單位註冊登記資料

3、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員工需要自己維權,可以拿著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書向地方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訴訟解決

在勞動仲裁裁決作出後,職工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滿意的,可以向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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