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工,老闆不同意放人,以找了勞動局,失望,他們根本不想管。有實際經驗的高手嗎

2023-01-11 13:50:54 字數 5528 閱讀 1743

1樓:深秋

沒簽勞動合同你想辭不更簡單啊?你是不是工資結不了?

其實沒簽勞動,但是你已經在工作了,這是實際情況。也就是事實合同。等於是算有合同的。

但是你要把你在那裡工作的證據保留好。比如工資條或是卡,考勤表,工作服等。如果你是為了怕工資得不到要打管司,你就要儲存好這些證據,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或是你的主管申請辭職就可以了。

不給錢就打管司。

2樓:廣州仇律師

1、你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辭職,第31天就可以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2、如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可以直接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當天離職。

3樓:一天忙一萬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你所述,你因患病,如果在醫療期內(12個月)你可以不和單位解決合同,單位依然要給你發工資。

沒有籤合同,想辭職老闆不同意勞動局管嗎?

4樓:民商法苑

員工履行法定的辭職手續以後,老闆不同意出現糾紛,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對此具有管理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七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籤沒簽合同,你只需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並將提交過程錄音,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交辭職申請30日後,單位還不准你辭職,你就可以馬上錄音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是免費的

6樓:張煒林律師

回答辭職不批可以報警,但是報警一般解決不了問題。建議提前30天書面向單位提出離職申請,完成工作交接。如果30天后公司還不讓走,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或者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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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要辭職但單位不放人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盲目的從業者,無法抉擇!

1、站在道義的角度:我個人覺得你應該緩一段時間,把手頭的工作交接清楚了,就像你說的帶一個人出來頂你做的事。這個屬於個人道德操守的問題。

即便原單位有再多的對不起你的地方,你都需要把自己的份內事情做好。上述僅為我個人之見。因為我覺得,寧願是公司對不起我,我也不會對不起他!

2、站在職業的生涯角度:今天有份好的工作,等待你。擇日一定還會有比這更好的工作要你去選擇。

難道你都這樣草率的決定嗎?任何公司用人的標準都在向忠誠靠近。企業的老總圈時下都信奉一句話:

忠誠比能力更重要!仔細尋味這句話,不難看出,所有的企業要求員工的都有忠於公司、忠於企業、終於老闆!有一天新的單位知道你這樣離開的原單位,你試想重用你的機會還有多少?

3、從現在的公司看待這個問題:你的工作無人接替!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你在目前這家單位的重要性!老闆對你的器重與信任。你又給公司帶來了什麼?

待遇不好,可以向領導反映,向主管部門提要求,選擇離開絕對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我們都知道溝通無障礙,這句話,為什麼我們不嘗試去做。

所以我個人覺得,你還是留下來好了。至少把你手頭的工作交接一下。做人要有始有終!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家公司可以說鑽了法律的空子,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它並沒有違法。因為根據合同年限,試用期確實有半年的情況。我覺得你不應該過多患得患失。

對於一個月工資來說,自己的前途似乎要重要的多。不要在這方面浪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以最好的狀態和心情投入到新工作中去吧。

9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告他去 一天班也不給他多上 你去找個律師做你** 一告一個準

10樓:

告到勞動局去,你公司沒有跟你籤合同,他們就違法了,所以這個你是佔優勢的!

11樓:今日看啥片

立即申請勞動仲裁,你的情況絕對有利,因為即使沒簽合同,只要有勞動關係事實就可以視為僱傭關係存在,單位無權扣押你的工資.並立即提交辭職信,記得用**信,這樣公司無法以未收到為藉口拖延。

維權溝通,畢竟這裡邊有個人的原因,建議不要把公司搞的太僵,正常維護個人權益就行了。

沒有籤勞動合同,提前15天打了辭職報告,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12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並且,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只需要通知單位即可。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3樓:

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要求因為已經超過了一年的勞動仲裁時效而不能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六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項規定依法向單位提出立即終止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單位批准。你可以立即走人,並且要求單位立即結算工資。單位不放你走又不支付你剩餘工資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朋友,你的正當權利應該可以得到保護。首先,你有三年的上班事實,而如果這3年內,老闆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他面臨著嚴重違規。你至少可以獲得以下以下權利保障:

1、滿一年獲得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2、上班期間的社會保險,也稱三金;

3、離職補償。

差不多可以獲得1-2萬元的補償吧。好好爭取!!

15樓:匿名使用者

1、找我好你在他們公司上班的證據;

2、到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

沒簽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勞動局管嗎?

16樓:秋夕涼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者應在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

勞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部分地區需要提供)。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沒簽勞動合同仲裁反問回答,沒簽勞動合同怎麼仲裁?

問題一 你為什麼不在面試時就談話合同的事 答 我以為單位會在面試過關後和我談合同的事情,但是他們一直未和我說過。問題二 為什麼上了一個月班後你不跟公司談籤合同 單位不和我籤合同,能怪我麼?我去要求,單位就是沒和我籤,我該怎麼辦?問題三 公司又沒拖欠你工資,你還想要公司賠償你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的賠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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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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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先找同事證明你老公在廠裡上班,並且證明在廠裡受傷才行 不能,勞動仲裁未審理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你應當自己準備下證據,記住,最簡單的證據就是證人證言及錄音材料。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