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關於婚姻方面的法律問題,我想諮詢一個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

2022-12-29 12:00:48 字數 5214 閱讀 5032

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既然房產屬於您朋友的婚前財產,離婚時任然屬於您朋友的個人財產。夫妻只能分割其他共同財產。孩子小,您朋友只能等女方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匿名使用者

1\房子是你朋友的婚前財產、歸你朋友個人所有,他老婆無權主張權利。

2、小孩還屬於哺乳期,法院判決的話,一般會判給女方。

3、她拿走的5萬元。到底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你沒有說清楚,不好回答。

我想諮詢一個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

3樓:平原野叟

沒有登記就不是夫妻。雖然經過了結婚儀式,根據我國婚姻法律相關規定,必須進行結婚登記才是合法夫妻。

不用做什麼徹底式的了斷,你可以重新找女友結婚。她也一樣。

她來你家砸玻璃,是違法的行為,可以報警。並對她進行砸壞東西的損失要求賠償。

另外,你要是給了她家彩禮,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返還。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返還全部或部分彩禮。希望對你有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1.女方未到法定婚齡,所以你們的婚姻無效。

2.我們國家結婚要進行登記,取得結婚證才確立夫妻關係。既然你們並沒有登記,也就是說你們的婚姻在法律上並沒有任何效力,也就不需要離婚了。

3.女方砸你家玻璃的行為是違法的,可以報警,並要求她賠償損失。

4.既然婚姻無效,可以斷絕往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結婚是以登記為準,就是要取得結婚證。

她的行為涉嫌違法,你可以向公安報案

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諮詢

6樓:不哭

一直都沒領證麼?那就不夠成法律上的夫妻關係,自然要分開也不用辦任何手續,關於懷孕,這是非婚生子但與婚生子一樣,估計這樣也不可能在一起了,小孩一般會判給母親,男方需支付撫養費。這也沒啥賠償的事,都是雙方自願。

可能男方會被判補償女方一定的經濟費用,但肯定不到你說的那個數,建議你朋友先聯絡好律師,把情況說清楚,律師會幫助你維權的,其實結婚不拿結婚證對男方更有好處的,只怪女方不懂法。

關於婚姻方面的一個法律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1、你都說了是以他父親的名義了,肯定不是婚後共同財產了,你說你能分嗎?除非你有證據證明這是他兒子的財產轉移動了他父親名下,才有權分一半

2、一般涉及財產的5000左右,還要看是幾級律師,一級律師和四級律師的收費都不同,女方如果沒錢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免費打官司

3、如果女方撫養孩子,男方必須給撫養費,反之同理

8樓:鷹羽龍十三少

首先,如果那個資產是男方父親名下的話,女方真的得不到什麼分居倆年就可以被視為感情破裂,所以可以離婚至於離婚孩子怎麼辦,這要男女雙方協商

因為女方身體不好,經濟能力差,並且男方是過錯方,所以應該給女方相對多的補償

既然決心要請律師的話,也用不了多少錢

但是請律師希望你們慎重

9樓:安筱汜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希望這些對你們有幫助,其實女方根本就不必害怕拿不到贍養費,還可以告男方呢,有配偶著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離婚的話,贍養費是一定要付的,不然要追究法律責任。上面寫得很清楚,從結婚時的共同財產分配到離婚後贍養費都有。

我覺得如果打官司的話,女方贏得可能行很大,如果女方沒錢請律師的話,可以申請法援(即法律援助),也可以向婦聯求助。這都什麼時代了,不就離婚嗎,幹嘛這麼緊張,只要自己沒錯,一定能告死他的,怕什麼啊。那麼多法律用來幹嘛的啊。

女人應該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祝你們好運!

10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時,一般都是平分的。根據你說的情況,女方必須證明雖然那些財產都是在男方父親的名下,但那些生意都是由男方一直經營的。或者說,自從什麼時候開始,男方的父親就不再經營了,而是由他們二人經營的。

所謂證據,不是說女方在法庭上給法官說,是怎麼怎麼回事,一定要有證人等其他證據證實。可以請個律師幫你收集證據。

2、引用一下 男方作為有婦之夫,應當恪盡作為丈夫的責任和義務,但他的婚外同居行為已經嚴重侵害到了家庭的和睦和女方的權利,因此女方可以由此提出離婚並要求損害賠償。男方有婚外情,這些也要證據來證明。不能空口給法官說,法官就是相信,不不能認定。

一定要找一些證據。

3、如果孩子由女方撫養,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法院會支援的。你可以以孩子不適合和男方生活為由,要求兩個孩子都由你撫養,這樣,兩個孩子的撫養費你可以都要求男方支付。

4、律師費說個大概吧,一般的,像你這種俺家2000-3000的估計就能解決。

關於婚姻方面的法律諮詢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分居多少年就算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分居四年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都是會判離婚的。我國夫妻離婚,可以協議離婚,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至於你朋友的情況,也許協議離婚的可能性不大,那就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感情確實破裂,調解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在衡量是否判決當事人離婚問題上,主要看兩點:一是婚前基礎是否牢固,二是婚後感情是否破裂。在第一個問題上法院想考量當事人戀愛時間長短及相處大致經過,以此判斷彼此婚前的主觀意願。

在第二個問題上法院想通過一些具體事例,來考量兩個人是否真正達到了非離不可的程度。當有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時候,需要書寫一份離婚訴狀,這份訴狀就要具體的回答我上面講過的那兩點問題。而對方則要根據這份離婚訴狀進行答辯——往往與訴狀結論相反(這也很正常)。

最後雙方將在具體**的時候再做進一步的陳述與辯論。通常夫妻分居一年以上的,法院可以做為一個評判點來充分予以考慮,但最主要的還是前面說到的那兩點。根據你提供的這些情節,你朋友現在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法院請求離婚,除寫明那兩點外,對子女、財產問題又持何種願望一併寫進訴狀中。

13樓:中顧法律網專家

您好分居四年可以自行解除婚姻關係,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婚姻關係確實不好的話直接起訴就可以了,但是要找到人,可以聯絡一下她的朋友,起訴就可以了

我想諮詢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我想諮詢一個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

1 對於孩子,你在法律上有撫養義務,現孩子由男方家撫養,但你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同時你擁有探視權 2 你們是什麼時候開始同居的?男方是什麼時候滿22週歲?是在94年以後嗎?你應對孩子進撫養義務,如果孩子由男方撫養,你應支付撫養費,至於額度,可有雙方協商,如協商未果,可經法律程式解決。你麼前處於未婚狀...

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關於婚姻的法律 法律問題

q1結婚的法定年齡。男女的結婚年齡要求不同。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q2同性之間可以結婚嗎?不能。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的規定,結婚應當為男女雙方之間,基於完全自願形成婚姻關係。q3哪些情形禁止結婚?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

有律師嗎我諮詢個離婚方面的法律問題

這個證據你可以不給,就像你說的,流傳到社會上就會造成不良影響,所以你可以不給。採納謝謝 當然不能給.沒有經過證實的證據有誣陷的嫌疑.這是法律常識吧。給不給看你個人決定。給出這樣隱私的資料,是有風險的。自己權衡利弊一下。如果對方不慎洩露,你是會有風險的。請問有沒有律師朋友,我想諮詢一下關於離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