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可以撤銷嗎,婚姻可以撤銷嗎?

2022-12-18 03:11:01 字數 5298 閱讀 1195

1樓:華律網

婚姻並不都是幸福美滿的,有人就會問,婚姻能撤銷嗎?需要些什麼手續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有一種婚姻是可以撤銷的,那就是脅迫結婚的婚姻。

所謂脅迫,是指非法地以將要使他人產生損害或者以直接對他人實施損害相威脅,是某人產生恐懼或者因受到損害而結婚。撤銷婚姻有兩種途徑,一是由婚姻登記機關宣佈撤銷婚姻。受脅迫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銷該婚姻的申請,並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二是由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婚姻。由受脅迫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的訴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匿名使用者

看似你好無辜,又一個物質女啊。問你兩個問題。一輛車重要還是你平安重要。結婚證重要還是婚姻重要。

你現在想的是怎樣讓你家人從羞辱中找到平衡,你選擇的辦法是要回更多的錢就能讓家人減少羞辱感。唉,物質害死人。物質文化害死人,

最後我想告訴你,如果你用法律手段只能得到更多的傷害和更多的恥辱,你的家人因你更加的蒙羞。

辦法也給你吧,去問他,錢能不能公平的給,要是不能就算了。重要的是趕緊的順利的離婚。

去和父母說,你的無知造成了家人受騙的傷害,你現在只想事情趕緊結束,只要父母不生氣不再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是你目前最大的心願,至於錢,你會自己努力工作補償家人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錯,不乖任何人。希望你家人能支援你的做法。

表面看這個策略很蠢。其實是最大減少傷害的捨車保帥啊。自己想象吧

3樓:匿名使用者

據你所說的,撤銷是不可能的,只能離婚——除非他自己肯承擔法律責任,表示自己是脅迫你結婚的。

至於車子,那是你的,至於他出的一半錢,屬於贈與性質,你甚至可以要求認定為附帶條件的贈與(結婚),一般他是要不到補償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十條 【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婚姻的無效】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你們的婚姻不屬第十一條情況,所以不可撤銷。

但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不成,可向法院起訴離婚。

5樓:

什麼情況下婚姻可以撤銷?

6樓:安靜安靜一會

沒有感情的婚姻是無法維繫的

婚姻可以撤銷嗎?

7樓:河北劉律師

婚姻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意志自由。一方以任何理由威脅對方結婚,被威脅一方被迫同意結婚的情況顯然違背了婚姻自由的宗 旨,可以由當事人申請撤銷該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是否可以被撤銷,主動權完全掌握在當事人手中。

我的結婚證能撤銷嗎?

8樓:橙

滑縣讀者:紅英紅英同志:  婚姻是個終身大事,你的父母貪圖錢財將你許配於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關於禁止包辦婚姻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婚姻自主權。

你可以依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結婚證,但你必須與那個男人對簿公堂。

由於你與那個男人既未同居生活,又沒有共同財產,所以你還可以選擇行政程式來解決。

婚姻登記機關在你不在場的情況下違規辦理了你與那個男人的結婚登記證,侵犯了你的人身權,因此你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撤銷你與那個男人的結婚證,也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將婚姻登記機關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婚姻登記機關的行政行為即為你頒發結婚證的行為無效。 睢明合曹明樂

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婚姻

9樓:華律網

婚姻並不都是幸福美滿的,有人就會問,婚姻能撤銷嗎?需要些什麼手續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有一種婚姻是可以撤銷的,那就是脅迫結婚的婚姻。

所謂脅迫,是指非法地以將要使他人產生損害或者以直接對他人實施損害相威脅,是某人產生恐懼或者因受到損害而結婚。撤銷婚姻有兩種途徑,一是由婚姻登記機關宣佈撤銷婚姻。受脅迫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銷該婚姻的申請,並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二是由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婚姻。由受脅迫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的訴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0樓:匿名使用者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如何申請撤銷婚姻?

11樓:普勝達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和第一千零五十三條分別規定了兩種可以申請撤銷婚姻的法定事由,當出現規定的事由時,當事人有權申請撤銷婚姻。

1、因受脅迫而結婚的,受脅迫一方有權申請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根據本條規定,一方因受脅迫而與對方結婚的,婚後受脅迫一方有權申請撤銷婚姻。

這裡應當對“脅迫”的含義予以明確:脅迫通常指以給他人或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或名譽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受脅迫者可以是婚姻關係中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是其近親屬,脅迫者可以是另一方當事人或其他人。

受脅迫者因受脅迫而產生恐懼心理,從而不得已,不情願地與對方結婚,違背了結婚須雙方完全自願的婚姻自由原則。因此,雙方結婚後,受脅迫一方有權申請撤銷婚姻。

2、一方違反重大疾病告知義務,另一方有權申請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根據本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結婚前必須向另一方如實告知,使對方明確知曉其患病情況,以充分考慮是否同意結婚。如患病一方隱瞞病情沒有告知對方,那麼“受騙方”在結婚後知道其患病情況的,有權申請撤銷婚姻。

面對第一種可撤銷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婚姻,注意不是向民政局提出申請。而且必須在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之內提出,或者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否則這個一年時間一過,撤銷婚姻的權利就沒有了。

12樓:華律網

婚姻並不都是幸福美滿的,有人就會問,婚姻能撤銷嗎?需要些什麼手續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有一種婚姻是可以撤銷的,那就是脅迫結婚的婚姻。

所謂脅迫,是指非法地以將要使他人產生損害或者以直接對他人實施損害相威脅,是某人產生恐懼或者因受到損害而結婚。撤銷婚姻有兩種途徑,一是由婚姻登記機關宣佈撤銷婚姻。受脅迫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銷該婚姻的申請,並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二是由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婚姻。由受脅迫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的訴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3樓:圓點楊鶴鬆律師

在離婚案件中,婚姻關係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撤銷?

14樓:河北劉律師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 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該手續時,當事人必須攜帶下列材料: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

15樓:匿名使用者

先向民政局提出撤銷申請,如無法解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告為民政局。

16樓:匿名使用者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參考內容:法律界**法務通vv

17樓:匿名使用者

向法院起訴,提供證據證明當初結婚時是受脅迫。

18樓:小

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該手續時,當事人必須攜帶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的判決書。

如何撤銷婚姻?

19樓:河北劉律師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 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該手續時,當事人必須攜帶下列材料: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

什麼是可撤銷婚姻,什麼是可撤銷婚姻,可撤銷婚姻與無效婚姻的區別

可撤銷的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違背當事人意願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結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賦予一定的當事人以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該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而使該婚姻無效的婚姻。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關係失去法律效力。什麼是可撤銷婚姻...

什麼是可撤銷婚姻,可撤銷婚姻有哪些

一 可撤銷婚姻的概念。可撤銷婚姻,是指已經成立的婚姻關係,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脅迫的一方當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的違法結合。脅迫當事人結婚,違反了婚姻自由和結婚完全自願的原則。根據 婚姻法 第11條的規定,可撤銷婚姻的事由僅限於脅迫。婚姻法司法解釋 一 第10條規定,脅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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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離婚是由當事人申請解除符合法定條件的婚姻關係。2 可撤銷婚姻是對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不符合法定結婚要件等情形的婚姻進行撤銷登記。撤銷婚姻登記可以由撤銷權人申請,也可以由婚姻登記機關依職權行使。什麼是可撤銷婚姻,可撤銷婚姻與無效婚姻的區別 婚姻法 規定的可撤銷婚姻與無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處 1 無效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