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保密協議書該籤麼,保密協議應該籤嗎?

2022-11-19 09:00:46 字數 5175 閱讀 2682

1樓:

可以非常明確告訴你,很多公司自己轉彎抹角搞一些條款看上去是對他們有利,但是我們勞動法明確規定,必須與用人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不管什麼協議讓員工放棄簽訂勞動合同權利都是違法的。簡單一點就是這份協議本很就與法律違背的,所以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不幸走到法律層面,這個根本就站不住腳。

籤不籤都沒有意義。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法律規定預設嚴格按照國家勞動法執行。

2樓:愛7喵喵喵

是一個月還試用期 坑呢吧

幼兒園 需要什麼保密協議 是怕出事 後 員工出去亂說話把

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做法違法,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按三年合同,最多6個月。超過一個個沒簽合同可以視為已籤一年固定期合同。

因沒簽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

沒簽合同只籤保密協議無效。

4樓:北島霞訊

公司與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卻要員工簽署一個

5樓:112333束脩

全部屬於霸王條約。

1建立勞動關係,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 自建立勞動關係的第二個月至一年之內,主張二倍工資的賠償金。最高可獲得十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2試用期時間是根據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掛鉤的。合同籤一年試用期一個月,合同籤三年試用期兩個月,最高不得超過六個月。能讓你試用11個月,用人單位已經無視勞動合同法了。

3除非勞動者犯了重大過錯,涉及刑事責任單位可以開除,並且不用支付補償金。不管是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還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

4一旦籤這個所謂的協議,你不但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來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係,單位還可以合法的賴掉賠償金。

6樓:荊萊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單位和職工要簽訂勞動合同。即使您簽了放棄籤合同的協議,那這個協議的內容也是違法的,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這個協議您不應該籤,其實,籤不籤,這個協議都是無效的。

現在,您要注意,單位是否為您們繳納五險一金。這個很重要。也是單位必須為您們繳納的。

我建議您不籤。如果單位確實想讓您離職,您就爭取再找份其他的工作。這個單位沒有什麼值得您留戀的。如果您要離開,應該讓單位把五險一金為您補繳了。

7樓:life肝帝

這個協議書本身就沒有法律效果 因為它本身就是違法的即使簽了 你感覺在一個沒有法律效果的紙上籤自己名字 會有任何約束能力嘛?

只能說 這家用人單位 在利用員工法律知識淡泊的原因而且即使後期勞動仲裁 這個協議丟的是用人單位的人

保密協議應該籤嗎?

8樓:土流集團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只約定保密協議,不支付經濟補償,不用承擔違約金。

法律依據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根據該條規定,《勞動合同法》僅規定了競業限制才能約定違約金,或者在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才可以約定違約金,而對於保密協議,勞動合同法僅規定可以「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並未明文規定可以約定違約金。

法律依據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根據該規定,其立法本意應該是排除性規定,而且該規定在在性質上應屬於禁止性規定條款,邏輯上應該是一個強調性條款,是在禁止除二十二條提供專業技術培訓前提下的服務期協議約定違約金、競業限制條款前提下籤訂保密協議約定違約金兩種情形外,其他一律不得設定違約金,也即禁止保密協議未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情形下約定違約金。

該不該和公司簽訂保密協議。這份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保密費並非保密協議的必備條款;其次,如果資料遭他人竊取,如果不存在工作上的失誤導致竊取的發生,那就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1)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勞動者承擔保守相關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以及競業限制的義務,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2)勞動者違反保密協議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賠償用人單位因此而導致的經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費用等,情節嚴重的,勞動者將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3)關於違約責任,一般規定在保密協議有效期限內,勞動者應嚴格遵守用人單位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單位商業祕密或者技術祕密,不得使用該商業祕密或者技術祕密自行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或者為他人進行生產或者經營。

(4)保密協議最主要就是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哪些是需要勞動者保密的具體範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如何確定保密責任,對保守商業祕密的勞動者給予何種獎勵,勞動者應當為保守商業祕密盡到何種義務等義務。

(5)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10樓:張敦揚小男神

可以。有法律效力。

首先,保密費並非保密協議的必備條款;其次,如果

資料遭他人竊取,如果不存在工作上的失誤導致竊取的發生,那就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1)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勞動者承擔保守相關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以及競業限制的義務,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2)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3)保密協議最主要就是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哪些是需要勞動者保密的具體範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如何確定保密責任,對保守商業祕密的勞動者給予何種獎勵,勞動者應當為保守商業祕密盡到何種義務等義務。

(4)關於違約責任,一般規定在保密協議有效期限內,勞動者應嚴格遵守用人單位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單位商業祕密或者技術祕密,不得使用該商業祕密或者技術祕密自行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或者為他人進行生產或者經營。

(5)勞動者違反保密協議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賠償用人單位因此而導致的經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費用等,情節嚴重的,勞動者將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參考資料

職工簽訂保密協議書離職期滿可索保密金.人民網[引用時間2018-5-12]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籤,沒關係的,公司員工對公司都有保密的義務,離職後需要保密的應該對你支付勞動報酬,如果沒有報酬的話競業禁止等協議是沒有效力的。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勞動者承擔保守相關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以及競業限制的義務,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第六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八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九條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條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保密費並非保密協議的必備條款;其次,如果資料遭他人竊取,如果你不存在工作上的失誤導致竊取的發生,那就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13樓:噪音真大啊

是有效的,正常的保密協議。保密費用你可以要求一下,但一般保密費用已經包含在了你的工資當中。

保密協議和保密責任書有什麼區別?兩者是否都必須簽訂,缺一不可呢

14樓:五彩

如果單位大家都簽了,不籤不給工資或者不讓上班,要你籤你就籤,如果你問問人家,可以不籤的,你就請人吃個飯,不簽了。但是,籤什麼東西都要看清楚,買保險一樣,不能一股腦亂籤,或者老闆要你籤東西,你看都不看,結果,日後要你還錢!還有,有些東西如果你看一下都是平時工作中要做到的一般性要求,那當然要籤,簽了對單位負責,也是對自己的監督!

新公司,保密協議是這個,我該籤嗎

勞動合同法 bai第二du十三條 第二十四zhi條規定 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dao勞版動合同約定保守用權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 二年 內按月...

公司要求籤保密協議,需要籤嗎和公司籤的保密協議有效嗎?

看你職位,高管或者技術員就要籤。另外競業限制期是最多2年,並且要按月支付補償金,否則競業限制期無效 其實籤不籤,如果你知道單位商業祕密都不能洩露給第三方,否則單位都可以追究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

公司讓我們籤的這份保密協議有效麼

這屬於競業禁止條款,如果單位要求員工履行這個義務,應當向員工支付補償金,如果單位沒有支付補償金,則這種條款無效,對員工沒有約束力。競業禁止條款。此類條款或協議以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為前提,否則無效。不用理會這協議的,無效的。那應該看是什麼樣的協議了 該不該和公司簽訂保密協議。這份協議有法律效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