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和定金有在法律上有何區別,「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2022-10-22 04:22:07 字數 6003 閱讀 9465

1樓:池懷寒

答: 「 訂金 」 與 「 定金 」 雖一字之差,意思卻大相徑庭。「 訂金」是一種預付款

,不具有擔保的性質。「定金」是一種擔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沒收該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意義在於以該定金為擔保,督促雙方按約履行合同。

二手房交易實踐中,經常會碰到「購房意向金」。所謂「購房意向金」不是法律概念,指購房者為訂購看中的由中介公司推薦的房屋而向中介公司支付的,並委託中介公司送交房屋賣方簽收,賣方簽收後傳為定金的,一定數額的款項,通常為房屋總價的 1% ,或稱誠意金或意向金。律師建議,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產中介公司索要正規的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收據作為留存,以免房產中介公司的置業顧問有不道德的行為出現,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意向金在房東簽收前為訂金的性質,可以主張收回;在房東簽收後為定金的性質,不可隨意收回。律師建議,中介公司一定要求支付意向金的,應在意向書上註明:「意向金轉交房東前需經本人另行書面同意」;給購房者留有考慮的空間,是否將意向金轉為定金。

「訂金」和「定金」 約定不明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

在 2000 年 12 月 8 日 釋出的《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118 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來說,訂金就相當於俗話的誠意金或者購買意向金,對購銷雙方都沒有很大的約束力;

定金就是相當於一個保證金、擔保金,對雙方有較大的約束力,交定金一方違約,定金不退,收定金一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

3樓:務夜戎

訂金可退,定金不能退

「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4樓:西瓜姐教買房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5樓:妙招姐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6樓:華律網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違約金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訂立時預先約定或法律規定的,當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定金與違約金的區別:

前者為擔保方式,後者為違約責任。1.生效要件:

定金是交付後才生效,也就是說,即使雙方合同約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實際沒有交付,則該定金條款不生效;而違約金是諾成生效的,只要雙方簽字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2.支付方式:

定金是簽訂合同時或之前預先支付的,作為簽訂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擔保,具有雙倍返還的懲罰性;違約金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方應支付的賠償金,不事先支付。3.定金在性質上是違約定金,具有預防違約金的性質,因此它與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相同。

7樓:二丫美食日記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你知道嗎?

8樓:申秋律師

回答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義區別。訂金是預訂所付的錢,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實質內容區別。訂金沒有擔保性質,不具備法律效應;定金有擔保性質,具備法律效應

退還資金區別、違約處理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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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10樓:搜狐焦點

您好,「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並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而與「定金」一字之差的「訂金」在法律上則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一定要頭腦清醒,區分清楚「定金」和「訂金」,以免在消費過程中經濟受損失。

11樓:陳堯律師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訂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12樓:

「訂金」與「定金」的區別?

13樓:潘娜_律師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寶蓋頭的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最大的特具有懲罰性,如果對方拿了錢,最終不履行合同需要

14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定金是一種擔保金,兼具補償性與懲罰性,如果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守約方雙倍定金,但是約定上限不得超過20%。訂金,是一種意向金,隨時可退,不具備懲罰性。

15樓:全說商業車乘匯

剛創業或者希望創業的朋友要注意了。我們在與別人合作的過程中,經常會收定金或者預付款。這筆錢在合同中應該寫成「定」金還是「訂」金是很有講究的,因為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喲!

16樓:超人邦頻道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 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

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

17樓:

這個太簡單了吧……

定金:付款方違約不退,收款方違約退雙倍。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20%

訂金:針對與違約方只能按照實際損失來賠償,也沒有20%的限制。

18樓:匿名使用者

最大的差別就是定金對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然而訂金卻沒有。

19樓:匿名使用者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在法律上有什麼區別?

20樓:搜狐焦點

首先,「訂金」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定金依法律性質不同可以有多種分類,如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我國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

一,其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並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

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1、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受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根據最高法院在2023年12月8日公佈的"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定金的型別和適用主要有如下幾種:

1、訂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了訂約定金。訂約定金即立約定金,其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

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係。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了成約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稱之為成約定金。

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當事人約定定金並明確表示定金的交付構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該定金具有成約定金的性質。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了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雖然以承擔定金損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約的當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損失大於定金收益的情況下,解約方仍然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4、違約定金。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規定,"解釋"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補充規定。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擔保法》規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解釋"進一步對"不履行"分不同情況作了不同規定。

一是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

對於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後,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訂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可見定金和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法律上,定金和訂金有什麼不同的意義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違約金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訂立時預先約定或法律規定的,當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定金與違約金的區別 前者為擔保方式,後者為違約責任。1.生效要件 定金是交付後才生效,也就是說,即使雙方合同約定了定金,但...

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

一 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1 訂金和定金區別如下 1 定義區別 2 實質內容區別 3 退還資金區別 4 違約處理區別 5 數額不同 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金額的20 超過的部分無效。而訂金的數額沒有限制。6 效力不同 訂金作為預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

定金,訂金和意向金的區別,意向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呢?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