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問題 交警開具的《事故認定書》與事實不符,去法院跟交警打官司還有勝算嗎

2022-09-23 12:06:35 字數 4467 閱讀 4008

1樓:周華建的歌迷

你所說的這個事故的過程發生後的痕跡與乙車司機所表述的事故過程會留下幾乎一樣的痕跡,而又找不到目擊證人,現場也沒有監控。所以,法院也會以交警的《認定書》作為法律依據。你的贏面不大,以後超車再小心一點。

2樓:專業交通律師

1、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不能起訴交通隊,可以向上級申請複核或者信訪解決。或者在法院賠償訴訟中提出。因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證據,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2、事故事實的問題諮詢無法解決,應該通過現場勘察,檢驗鑑定等確定。

3樓:真言理諾

一般的話要找上一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但是你一可以去法院起訴,取消裁定。但是有前提是你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否則很難勝訴。

規勸一句,法院是有錢人的遊戲而已,小市民就忍忍吧,沒有錢,告不贏,現在是金錢社會,現實一點。。。。。

4樓:匿名使用者

甲車不服,應進行行政複議,不服裁定再去法院;

事故有爭議的,應由事故科出現場,畫圖簽字;

其實都有保險,只要沒傷人趕緊修車就完了.沒必要去折騰

5樓:

交警隊的認定程式我不清楚,但你不符交警隊的認定,應當到它的上級進行行政複議,不能到法院的,法院對此不會受理。

至於是否有勝算,這得看證據,不過你得相信法律!

6樓:熱眼看待平常心

從你的表述情況看,你是佔用對方車道超車,返回原車道時,與從右則變道的乙車相碰。

事故分析如下:

1、你們所行駛的道路為至少四車道(雙向),一般這種道路的分隔線為雙實線,《道法》規定,雙實線的道路,車輛禁止跨越。你佔用對方車道,應該是跨越了雙實線,屬違反《道法》行駛;

2、乙車從右車道向左車道變更,是在《道法》規定的範圍內,屬正常的變更車道行駛。

3、事故發生後,你的車輛行駛了150公里後方停下。一般情況下,交警是根據車輛發生事故後的剎車距離(即停車距離),判定是否是立即停車或未立即停車的。

綜上分析,甲車違法超車,且未及時停車,乙車沒有違法行車行為。該事故由甲車承擔全部責任。

哎,你這事算是遇到老手了(指乙車),交警出據事故責任書,是要有根據的,到法院告也一樣需要證據的,象你這種情況,在那告都是輸,就算有證人也沒用的。

據說,現在有一部分老手(指熟悉《道法》,車技嫻熟),專門碰有違法行車的,然後要求賠款。

交警開了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懷疑有問題會不會拒絕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只要事故認定書真實有效,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進行拒賠的,保險公司一般會拿著認定書去交警校對。

8樓:賠說

賠說來回答

保險公司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調查保險事故的真實性。如果有證據證實案件虛假,可以拒賠。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9樓:上海奉賢陳律師

有可能,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可以起訴解決。

交警出裡事故不公能上法院告交警嗎

10樓:竭儉許雨

按照規定,交警應當自勘察現場之日起10日內向交通事故當事人下達《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交警拒絕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是違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行為,你可以向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當地政法部門投訴

,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已下結論了,是無法認定的結果!我可以起訴交警事故中心的判決不公嗎? 10

11樓:老故

1、如果真是無法認定的話,起訴交警準贏。

2、如果起訴肇事者的話,要看事故發生時的情況以及你起訴的標的才能知道你的勝算有多大。

12樓:遙遠諾曼底

交通事故認定書已下結論?無法認定的結果?

不明白是什麼意思?在有人傷或是重大**的情況下,交警部門不可能出個沒有結論的事故認定書。最起碼也會是個主,次責任的劃分。

不服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想在賠償審理法庭上提出,請求法院重新鑑定,但無證據,法院能受理嗎?

13樓:張晉海

你不用在法庭上提出,如不服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你可以在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核申請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第五十三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式是否合法。

複核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複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複核。

第五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式的,應當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

第五十五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複核結論後,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佈複核結論。當事人沒有到場的,應當採取其他法定形式將複核結論送達當事人。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核以一次為限。

‍第五十六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鑑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並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14樓:勞動法實務乾貨平臺

不能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具有可訴性,只能在該認定書作出後的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且僅限一次。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作出和管理部門是公安部門不是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15樓:貓王佐羅

您好,沒有證據就是受理了你還是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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