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押金的工作能做嗎,上班之前交押金,是法犯法

2022-09-17 12:37:02 字數 3399 閱讀 9698

1樓:豔陽髙照

不能做,因為交押金的全是騙人的,千萬不要上當

2樓:

你好,根據勞動法,面試工作交以任何理由交押金都是違法的。所以如果遇到交費用的工作請第一時間舉報。因為以前找工作很多都是交費騙錢的,所以國家出臺了相關法律,就是以任何理由繳費都是違法的。

當然,在工資裡面扣的除外。

3樓:池二姐不知道

感覺不太好,

不過,現在很少吧,保險公司有時候讓交。

如果是一開始入職就讓交押金,那還是算了吧,我以前工作的公司是發工資的時候扣除兩百塊做押金,連續五個月,辭職三個月後退還押金,算是紀律保證金。

4樓:愛情湖

這種工作絕對是不行的,因為正規單位沒有讓交押金一說,這樣的絕對靠不住,還是別簽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網路上的工作現在基本都要押金的。不過最好不要隨便去交,畢竟網上也說最容易被騙的。

6樓:明哥視角

這個好像違背勞動法,感覺不太可靠,還是不要去吧。

7樓:老宋同志

見面就收錢的,立即遠離。

不管啥理由,什麼押金,什麼培訓,什麼工衣,什麼保證金,,,只要是收錢的,絕對不能做。

8樓:主酒天下

最好別去,沒工作之前交押金都是不合法的

9樓:仙女姐姐

給你個建議:速速遠離交押金的工作

10樓:咦喲哦嚯

交押金總歸是不靠譜的

據我所知,保險公司喜歡玩這套路

如果該公司裡有熟人,能把這個套路瞭解清楚,自己再分析如果沒有,最好再找一份

上班之前交押金,是法犯法

11樓:

影樓是說法是錯誤的。

首先,用人單位不能收取押金是全國性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任何單位的規定都不得與現行法律相牴觸,否則單位的規定無效。是法律大還是單位的規定大?這個問題是顯而易見的。

其次,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規定,任何性質的單位(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倒閉,用人單位都必須按照勞動者的工齡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再次,用人單位不能因為擔心勞動者偷竊單位的財物而要求勞動者交納押金。單位不能將其管理的風險轉嫁到勞動者身上。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國有企業,如果倒閉了,國家會補助,他們私人企業倒閉了,國家不會補助。這句話很對,但是你是僱員,不是股東。企業盈利了股東可以分紅,僱員還是死工資。

所以和你無關。舉證比較困難,要是我就說押金需要開收據蓋章的。拿著收據就去勞動監察那裡去了。

13樓:王凌天vs青廬

可以去舉報,但法院和仲裁的話不太划算,你畢竟只實習了四天,本來就沒多少前,算算一趟趟跑的時間,還有收集材料什麼的很麻煩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那個理,但是主動權在他手裡。勞動者只有籤合同一說,沒有交押金的義務。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收取押金;可以投訴。

你離職了,可以要回工資。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先交押金的工作可不可信?

16樓:果兒可兒

不可信,要麼單位是**,要麼單位不懂法律,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收取押金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等證件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勞動保障部2023年頒佈的《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禁止用人單位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等行為。

為什麼有的企業剛去上班要交押金

17樓:三青

我認為,可能是領用辦公裝置的押金。

我還認為,這種要求職工交押金的行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不合適的。可能很少的企業採取這種措施。

18樓:舍予

交押金的是不可以相信的

正規的工作是不需要交押金的

只有**才是要交押金的

上班之前交押金,是法犯法

國有企業,如果倒閉了,國家會補助,他們私人企業倒閉了,國家不會補助。這句話很對,但是你是僱員,不是股東。企業盈利了股東可以分紅,僱員還是死工資。所以和你無關。舉證比較困難,要是我就說押金需要開收據蓋章的。拿著收據就去勞動監察那裡去了。可以去舉報,但法院和仲裁的話不太划算,你畢竟只實習了四天,本來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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