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了,兩年沒有登出,現在想登出

2022-08-18 05:11:39 字數 6326 閱讀 2612

1樓:皆有可能

公司解散不做登出

要登出一、公司登出的優點:

1、公司登出掉,對於企業法人及股東來講,不會留下不良記錄,為日後開設新公司帶來方便;

2、公司登出後,就徹底不存在了,乾乾淨淨,無任何後顧之憂。

二、公司登出的缺點:

1、登出週期長,一般正常公司登出需要4-6個月;

2、登出需要查賬,若公司賬務不規範,稅務局則會要求補稅金或者罰款;

3、登出需要花費一筆費用(需要做稅審報告)以及成立清算組,債權人公告、登記、發放員工工資,繳納應繳稅費辦理稅務登出登記等;

4、在認繳的份額內承擔有限責任,若出資不到位的股份需要補交;

5、若公司名下有一些域名,辦理登出時,域名的所有權處理比較麻煩。

備註:註冊公司容易,登出難。對於一個新手來說親自辦理登出更是難上加難,登出稅務,登出**,登出銀行,登出工商,每一個環節都是陌生而神祕的。

再加上成立清算組,做審計等等事宜,無疑是一件頭疼而繁瑣的事情。那麼想要省事還省心的話,應該怎麼辦呢,答案是找**公司,首先我們專業,可以節省登出時間;其次可以節省登出費用,比如罰款及審計費用;再者免去客戶的奔波之苦,我們用心,您省心更放心。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下簡稱接受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

四、公司轉讓的優點:

1、轉讓的週期短,兩週內即可全部辦理完畢;

2、不僅不用花費,還可以得到轉讓費;

五、公司轉讓的缺點:

擔心轉讓後公司做違法的事情,其實不用擔心,因為轉讓需要到公證處簽訂公證書,公證書上寫的很清楚,公司轉讓前責任由原股東負責,轉讓後由新股東負責。

ps:公司轉讓了,做完變更後,這個公司的持有人就是別人了,前公司的股東、法人都跟這個公司就沒有任何關係了!代辦執照

六、公司不登出也不轉讓,任其自生自滅被吊銷的法律後果:

1、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就不能再取得原營業執照,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3年之內不得使用。

2、被吊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3年內不得從事經營活動。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被吊銷執照起未超過3年,不得擔任企業(公司)的董事、監事和經理。

3、被吊銷執照的企業及其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由於全國、全疆實行分類監管而被納入「黑名單」資訊庫。有不良記錄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將成為工商等執法部門的清理物件和重點監控物件,不利於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對外開展投資經營。

4、法定代表人3年後再次申辦執照要補齊以前欠繳的稅費。

七、收購公司的優缺點:

1、成立已有時日,可以告知客戶這家公司資歷頗深,相對來說給自己的信譽度增加了一分。特別是對融資貸款和招標的企業來說,則更顯示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2、辦理時間快,12個工作日之內即辦完所有手續(而新註冊現在需要15-22個工作日)。費用相對較低,比申辦新公司節約了一兩成。

3、缺點:擔心前股東有債務問題留下後患。

綜合以上看,若不想再經營此公司了,轉讓公司相對比登出公司更方便,更省心,更放心,更划算。

2樓:甜甜梅子醬

你好,企業不經營了要按工商局要求正規登出結業。如果不登出結業那報稅、年檢這些事項要一直繼續處理,是一筆不少的花銷。深圳企業登出可與公司諮詢員瞭解登出需要資料、流程及整個完成時間。

3樓:會溜比的我

公司註冊容易登出難?這個還是去工商局具體諮詢才可以,不過登出是要補稅的。

4樓:燕雲南

先去稅務清稅,拿到清稅證明,然後去工商登出營業執照。看看能不能簡易登出,目前來說,簡易登出最方便,只要提供工商的**和承諾書。承諾書要全體股東簽字,然後上傳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45天后,再拿這些材料去工商提交登出材料

公司解散就是公司登出嗎

5樓:西安華安財務諮詢

解散不等於登出;

但是登出一定等於解散;

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購、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內部分立解散,或者由於一些業務經營方式不規範被依法責令關閉,這時公司可以申請登出,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如果你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你無需辦理登出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登出公司的執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稅,稅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稅務登記證。

不過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3年後才可恢復正常。

公司關閉解散的流程?

6樓:華律網

《公司法》對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股東條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須是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才有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法定理由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有以下情況,可認定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股東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訴:(1)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3)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4)經營管理髮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即使不是公司全部股東一起提出的解散公司之訴,這個案件的判決效力對參加訴訟和為參加訴訟的公司全體股東有約束力。股東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被法院判決駁回後,參與訴訟的股東或其他股東又以同一事實理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有權不受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7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此問題屬於《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內容。

一、設立清算組。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第(二)項[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第(四)項[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第(五)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因此,您公司的關閉解散需要設立清算組,若您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則清算組由股東構成,若您公司為股份****,則清算則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二、清算程式。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因此,公司的經營利潤應當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在公司成員間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

三、公司登出。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以上為公司關閉解散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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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資訊,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諮詢我們的專家。

8樓:石老師的課件

公司解散的程式:

1、成立清算組

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或者股東會決議解散時,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在15天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解散時,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股份****解散時,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清算組成員即可以是股東、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將解散的公司超過15日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

公司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被依法責令解散或者因為撤銷許可而解散時,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清算組。

2、通知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登出登記

清算組結束工作之後,將股東會及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

4、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登出登記後,在本公司所在地釋出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法關於公司解散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9樓:談納盤古

關閉公司的流程具體如下:

登出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登出。

備註: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如果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登出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登出公司的執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稅,稅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稅務登記證。

不過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3年後才可恢復正常。

登出步驟

清算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

1、成立清算組。

2、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登出。

登記1、登出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

所需資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登出公司,成立清算小組)、公司原始檔案、到工商局領取**。

(這兩步可同時辦理)

3、登報公告(登報45日後在去登出公司) 登出登報公告需要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刊辦理。

登出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一份,2.公司登出股東會決議。

所需資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證影印件、公告內容(**公司,準備登出請各債權債務人自見報45日內到我公司清算小組辦理債權債務事宜)

4、登報45日後,再次到工商局辦理登出申請

所需資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稅務登出證明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公司清算報告、工商局領取的**、公司原始檔案

5、到質監局登出**證

所需資料有:營業執照登出證明檔案、**證原件(正副本)

至此,公司登出完畢。

財產分配次序

支付清算費用-》發放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清繳稅款-》清還債務-》股東分配

登出材料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備註: 在公司登出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式,公司登出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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