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沒辦合同出了問題誰負責,房產證沒辦下來,購房合同已籤,能修改合同把名字改了嗎?

2022-07-02 01:17:02 字數 5242 閱讀 5329

1樓:律師歡迎您

上面的幾個律師說的都不是太準確,根據你敘述的案情,對你非常不利:

1、口頭合同已經生效,但是房管局無房產過戶登記,沒有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房子還是房地產商的房子

法院可以查封或扣押,你申請執行異議不成立,會被法院裁定駁回。

2、你只能起訴房地產開發商,要求他承擔違約責任。沒有合同,無法確定違約

金,只能按照你的實際損失賠償:

2.1 要求房產商提供同戶型、同地段、**相等的房子予以替代,並賠償損失

2.2也可以要求房產商退還房款、支付利息,賠償你交通費、誤工費,如果房子**已經**了,你還可以要求該地段現在房屋**與合同簽訂時房屋**的差款。

2樓:柏律師

申請執行異議!同時迅速起訴房地產商!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3樓:君申律師事務所

天津李律師:簽完合同後應作預告登記。如果沒作的話,立刻起訴開發商要求辦理過戶。並申請財產保全。有問題可以**諮詢(免費),號碼是我的使用者名稱。

4樓:

廣東胡律師:

如果有購房合同的話,起訴開發商要求其給你辦理過戶。

建議你如果自己解決不了的話,趕緊在當地委託一名資深的律師為你**,不然拖晚了你的財產將會受到不可估量的損失。

二手房買賣合同都簽了結果買房人沒辦下貸款,是屬於誰的責任

5樓:85後求自由尚未得

嚴格 上來說屬於買房人的責任,不過這種問題不能太苛責對方,要想辦法怎麼解決;

一般二手戶都 通過中介做的,應該有籤合同吧!

如果籤合同了,你占強勢!按合約來,有問題找中介!

如果沒簽合同 就商量著來!

當然 最關鍵的問題是,有沒有辦理過戶 !

如果已經辦理過戶,立刻要求對方付款,或者過戶回來,並要做好訴訟準備,不然可以拖死你;

如果沒有過戶,就沒事,慢慢協商,如果你覺的虧了,就要求交易作廢;

一般來說,建議買房人, 選 親友拆借下資金,等和你交易結束,過戶後再去辦理抵押,以;另一個共有人的身份去辦抵押貸款,不要做按揭!(你只建議,讓他自己去找路子)

不要建議對方對找中介週轉或者去借小額貸款,如果還不上,對方恨上你的話,無端給自己和家人帶來風險;

6樓:大道至簡今始知

1、如果是政策限制,則屬於不可抗力,各方均不承擔責任。

2、如果是買受人資料不全或者徵信問題,屬於買受人責任。

3、如果有房地產經紀公司介入,就要追究房地產經紀公司資料稽核不嚴的責任。

7樓:

如果已經簽署買賣合同!那就是買房違約!但是一般這種情況很少出現,中介方基本上都是可以把關的!說句良心話,現在買套房子都不容易,能和解就和解!

8樓:大源

那要看貸款審批不通過的具體原因了,如果是借款人的資質問題導致貸款不通過,當然是買家的責任了,建議先到銀行了解。

9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按照程式來說的話肯定是買方的責任,如果導致最後買房違約的話,完全可以按照合同來走,要求賠償違約金,當然,合同上的定金越高違約金也就越高

房產證沒辦下來,購房合同已籤,能修改合同把名字改了嗎?

10樓:地雷娘娘丶

簽訂了購房合同後,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

第一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只需同開發商協商,把之前簽訂的合同登出,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處理起來比較簡單。

第二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驗收。此種情況還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種情況麻煩不少。

需要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更名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第三種情況: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是,在產權證辦出來以後,需要按規定支付相關稅費。

拓展資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2023年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作為不動產買賣合同的主要型別,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複雜的形態。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登記為成立條件。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行政干預強烈。由於土地房屋類不動產價值巨大,對國計民生影響很大,國家對房地產行政監管相對較為嚴格。如國家實行登記制度、推行合同示範文字、實行限購政策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都已經簡單的回答了。大概情況也差不多。

但是!!!通常情況下開放商是不會讓你修改購房合同的。。因為防止炒房。

理論上肯定可以通過開放商直接改了。但是就看他願意不願意了。如果他不願意你也沒辦法,不過你可以吧情況給他說一下。

問題應該不會很大!

還有位兄弟說得很正確。。如果 「網籤」(網上籤訂的合同) 就不行了。

問題補充: 這個只有你問問開發商了。。一般情況網籤當事人是要在場的。但我不敢保證沒網簽了。。你可以問問銷售人員嘛。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般情況下,不能修改合同把名字改了。

但是可以和買房子時候開發商協議,重新簽署一份購房合同去替換之前的那一份。前提是該合同沒有在房管部門備案登記。如果合同已經在房管備案登記,就不能更改替換購房合同了、辦理房產證,寫誰的姓名,幾個人姓名,是看購房合同登記人姓名,因此不能隨意更改和替換增減。

13樓:朕是太陽風

如果想改購房合同的名字,需要和開發商協商

14樓:

將來的事和現在合同沒關係。交易完成合同就終止了。該房產證就可以了,還改什麼合同阿。

名字一定是相同的,現在沒人給你改合同,都會讓你拿到房產證後。肯定要花錢的。

這和是怎麼籤的沒關係,不存在什麼網籤。合同一定是本人親手簽字為效。

15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開發商辦理。

如果購房的相關材料還沒有上報備案,是可以通過開發商改底解決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房產證沒辦,你們想寫誰的就寫誰的

購房合同上的是買賣方 和最後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如果房產證已經在辦了就比較麻煩了

找點關係應該可以搞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網上籤約的話,就不行。若不是,只要開發商還沒拿到房管備案登記,就可以更名。

18樓:沒有墨的鋼筆

我屬於第三方購房,開發商把房頂賬給第二方,第二方賣給我,辦不了房證,購房合同也沒有改名,開發商頂賬給第二方的時候只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房子沒有驗收完,現在我應該怎麼辦?

購房合同網籤後出問題怎麼辦?

19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網籤錯誤可能需要登出原合同備案,重新簽約。對購房者造成的困擾,建議坦白告知,並承擔相應的損失。

購房合同網籤注意事項:

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二、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五、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 「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六、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於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20樓:

可以要求給紙質合同,並去登記部門進行預告登記,領取預告登記證明。

21樓:

最好還是您那留一份紙質合同,以便以後有和開發商那邊有糾紛時自己手裡也有資料和他們對症!!!謝謝!

22樓:閉鯨白俊賢

儲存網籤合同,作為法律依據

23樓:匿名使用者

紙質合同 自己手裡必須留一份,小心 黑開發商的小伎倆!

電子備案,最好自己也拷一份,免得最後出差錯,沒有對症的檔案。

24樓:城市房產網

這個你可以列印多幾份,留一份在手裡。

購房合同已經簽字蓋章了,但是開發商沒有在合同上寫日期,說等房屋備案的時候寫,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20

25樓:

《合同法》bai第44條規定,依du法成立的合同,自成zhi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dao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內登記等容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只要你們的合同包括標的、數量、價款、質量等內容,你們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而且合同的簽訂日期可以通過你支付定金的收據上推定出來。

26樓:匿名使用者

備案一復般要求是籤合同後製1個月或若干時間內完成,所以從這點上說,開發商有一定道理。

但是,合同中有限條款是與簽約時間有關的,比如付款、交房、辦產權證等,違約是有責任的。

建議你再看看條款,防止不良開發商惡意行為。也許你現在手裡都沒合同吧,更要仔細,但也不用太害怕,付款發票也能證明你在按照合同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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