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未和用人單位簽字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我該怎麼才能拿到自己應得的工資

2022-06-12 04:16:37 字數 510 閱讀 2742

1樓:昆重帥師

1.沒有簽訂合同或者沒有什麼協議之類的就很難爭取按照說的給了,口說無憑啊

2.根據勞動合同法,從08年開始,工作滿一個月單位不籤合同的,那麼從次月開始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並且對於試用期的規定是有嚴格限定的,既然你朋友要辭職了,那麼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即簽定勞動合同,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之內,而不是等所謂的試用期結束之後再籤合同;

2、自2008-01-01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的,應給雙倍工資;

3、投訴或訴訟需要提供勞動關係證明,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可以找工作證、工號牌、出門證、工資卡、工資條、飯卡、工作服、兩名以上工友的證人證言等,證據越多越充分,則投訴成功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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