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簽了離婚協議書沒拿離婚證算事實離婚嗎

2022-05-09 20:31:35 字數 6798 閱讀 7043

1樓:霓虹說教育

這種情況不算事實離婚,雖然兩個人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但離婚協議只能表示兩個人同意離婚,兩個人的離婚行為並沒有得到法律的公證。

如果夫妻兩個人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夫妻雙方可以憑藉著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登記,同時申請離婚。在民政局核實無誤的情況下,民政局會給夫妻雙方發放離婚證,夫妻雙方的離婚資訊也會體現在民政局的系統裡,這才算是正常的離婚操作。關於你問的這個問題,我會從以下幾點給出解釋。

一、協議離婚是申請離婚的基礎。

二、離婚必須要有法律依據。

三、夫妻雙方異地分居兩年之後自動離婚。

綜上所述,如果你們只簽訂了離婚協議書,拿到離婚證,你們不能算事實離婚。

2樓:賢賢今天下凡了呢

我覺得如果你只簽了離婚協議,說沒有拿離婚證的話,根本就不算事實,離婚因為民政局還沒有給你辦理離婚,你就是還沒有離婚,你只是簽了一個協議,協議還沒有生效

3樓:創作者

沒有拿離婚證是不算事實,離婚的還是要去民政局拿離婚證的,只有有離婚證才算真正的離婚。

4樓:爾就是愛耍寶

當然不算,法定意義的離婚必須是拿到離婚證,民政局登記了離婚才叫做真正的離婚。而且所謂的離婚協議書也是以離婚為前提才生效的,現在都不算離婚,這個協議書也沒辦法生效。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事實離婚之說,只有離婚協議沒有離婚證,法律上仍是夫妻關係。離婚證才是解除婚姻關係的有效證件

6樓:安妮的心動錄目

不算離婚,只要拿到兩個人的離婚證才屬於兩個人真正離婚,在法律上也不會受到保護了。

7樓:生活中的旅途人

離婚有三種方式,法院判決書沒有離婚證也算的,正常離婚去民政局的需要離婚證。

8樓:匿名使用者

之前離婚協議沒有拿到離婚證,是不算離婚的所以只有拿到離婚證以後,才算正式離婚

只簽了離婚協議書沒拿離婚證算離婚了嗎?

9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您好,雙方只簽了離婚協議書,但沒有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的,這不算離婚,因為婚姻關係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離婚證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離婚裁判文書為準。

關於離婚的流程,我國目前有兩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夫妻針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雙方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還規定了一個30天的離婚「冷靜期」,也就是說,現在夫妻雙方先要去民政局進行申請。30天后,若雙方都沒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孩子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據材料。相較於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更多的解決夫妻間有爭議的問題,如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多少、子女撫養權歸誰或債務該如何承擔等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男方,訴權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你好,是不算的。解除婚姻關係有兩種方式,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協議離婚需要經過離婚冷靜期,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鑑於你們的情況,你們雙方只簽了離婚協議書,但沒有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的,還不算離婚。為了避免紛爭,僅僅有離婚協議是不行的,你們雙方還是要依照規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完成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把離婚程式走完。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1080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11樓:慕思

是不算離婚的,

只有拿到離婚證書,

才能算是真正的離婚。

望採納,謝謝!

12樓:

您好!只簽了離婚協議書,沒拿離婚證,不算離婚。必須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到離婚證才算正式離婚了。

13樓:別的都無所謂

簽了離婚協議書,沒有拿離婚證,這並不算是離婚,只有辦理了離婚手續,拿了離婚證或者是法院正式判決了,那麼才屬於正式離婚。

14樓:數碼達人小風

如果你們之間只是簽了一個離婚協議書的話,沒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那麼你們兩個依然還是合法的夫妻,不算是離婚的。

15樓:不得瑟中年

不算離婚只有兩種有效方式,一種是離婚證,一種是法院的判決書(附生效證明).

現行法律規定(民法典)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擬定並簽署協議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並經過一個月冷靜期後再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才算是完成離婚。

16樓:雪中家園

只簽了離婚協議書,沒有拿離婚證,不算離婚的。法律是不認可的。希望你明白這個道理。

17樓:困惑迷茫陷阱

離婚協議書已經簽訂了,還沒有拿到,離婚證,這個還沒有完全。沒有完全完成,離婚的全部過程,還不能算完全的離婚。

18樓:

不算,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另一種是起訴離婚,會有法院離婚判決書,如果只是兩個人簽了離婚協議,並不能算作離婚。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雙方都簽了離婚協議書而交給法院,法院也判離了,你就是單純的沒拿離婚證,那也算是離婚了,如果是你自己簽了離婚協議書而另一方沒簽字,更沒有離婚證的話那就不算離婚

20樓:神與物

僅僅是簽署了離婚協議,而沒有通過民政機關登記離婚,這種情況還不是法定的解除婚姻關係。也就是說還沒有正式離婚,這種情況還是屬於婚姻關係的合法存續期。

21樓:厹好潔

不能算,離婚協議書只能證明你們有離婚的意願,但在法律上並不能證明你們已經離婚了,因為你們並沒有領離婚證,只有領了離婚證,才是真正的離婚了。

22樓:慕小翠

你們只是簽訂了離婚協議,還沒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從法律上講你們的夫妻關係並沒有解除,所以不算離婚,簽訂的協議也沒有生效。

23樓: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之間契約,沒有法律效力,帶上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若是沒有財產糾紛利益衝突,過了一個月冷靜期就可以領到離婚證。

24樓:睜大眼睇不一樣的世界

不能算,離婚協議只是雙方協議,沒有領到離婚證,就不具有離婚的法律效力。

25樓:慕肄

沒有拿到離婚證是不算離婚的,婚姻關係的解除要麼是你們辦理了離婚登記拿到離婚證,要麼就是起訴離婚拿到判決。但是你們籤的離婚協議,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沒有違法國家強制性規定的,都是有效的。

簽了離婚協議書但是沒去拿離婚證可以算離婚嗎

26樓:華律網

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離婚協議後並不能讓離婚協議立即生效,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法》規定離婚是必須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如果僅是簽了離婚協議,沒有去登記領取離婚證,是沒有離婚的。若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但是沒有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屬於是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

這也是對想要離婚的一方但又不懂法律常識的朋友留下了一點點隱患。認為你們雙方只要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了書面檔案,並且有男、女雙方的簽字及捺印就已經是離婚了。這個理解是不正確的,簽訂協議的雙方簽字、捺印後代表是雙方合意的成立,離婚協議的成立與離婚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這兩者需要朋友們注意一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7樓:加入第八個漢字

協議離婚的程式有:1、申請 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如果是內地居民應當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出具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2、審查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未達成離婚協議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和詢問相關情況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發給當事人離婚證後,自雙方簽收離婚證之日起,婚姻關係即告解除。

28樓:警報你帥不

協議只是你們兩個達成的一種共同的同意。不具備法律效益可以充當一種證明雙方的意願

29樓:龍榮江

這是絕對要算的,因為負責辦理人員已經把有關資料上網登記了,按程式傳送出去辦理證明書,至於你去不去領取或者你拿去之後丟失、損壞銷燬都不是主要的,網路系統裡的記錄存在,提到《婚姻法》當然就不能受到保護了

你認為我的回答是否說漏和不完整之處還望請你諒解一下

30樓:倪小豬

不算的,必須去民政局辦理手續登檔才可以

只有離婚協議書,沒有拿離婚證,算離婚嗎?

31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算離婚的,只有辦理了離婚證件才算是正式離婚,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訴訟離婚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協議書可以對撫養權、撫養費、共同財產等方面協議,協議不了的由法院裁定,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在沒有拿到離婚證的情況下和別人結婚算是重婚罪,是可以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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