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順風車車主,你都見過哪些惡意差評

2022-04-30 07:11:38 字數 6219 閱讀 1990

1樓:小瀦不哭

今晚我去城陽家佳源接了一個順風車,一對情侶應該。在車上男的說,你室友是不是10點就從裡面關門睡覺了。現在看來趕不及回去了。

不如今天就住我那吧,女的半推半就的說,嗯,也只能這樣了。我一聽頓時來了精神,我說,小姑娘,你放心,哥**帕薩特,2.0t渦輪增壓,動力十足,保準把你10點前送到家。

接著一路狂奔送到了。結果,下了車,給我一個差評。

2樓:酷聰衝

送到目地,乘客說沒到,還招投訴。支付寶使用者首次使用順風車,要求和快車一樣。選擇拼車就要理解一下,你不願意多花錢,順路接乘客是可以的,如果趕時間可以選擇快車出行。

可氣的是一個好評,一個差評,平臺居然直接扣分,真是醉了,順風車以後真不想拼了,沒多少錢還遇到事逼,心情不好不至於。

3樓:匿名使用者

我作為順風車主也順路拉了兩百來單了,總的來說乘客還行,除了個別素質差的乘客以外還可以接受。今年2月末,順路接了一單回家,是個中年婦女,一上車就催我快快快,說是有急事。後來直接對我發脾氣。

我一開始忍著,後來忍不住了頂了她兩句,下車她就給我投訴了,信任值直接減了8分,無語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4樓:鎖秉

感覺做順風車車主有些時候是很窩火,明明是乘客的問題,反過還要處罰車主,,有次我接單三個人,實際來上車四個人我拒絕出行,我取消單賠違約金還扣我十分,相反乘客卻一點事都沒,還白得違約金,

5樓:市井之隱

我搭過一個乘客,他很滿意,但給了三星,我估計他覺得給一星都是一種肯定,給三星就更加好了,也可能是他一不小心點錯了,與平臺交涉,平臺愛理不理的,後來就不了了之。我也不大在乎,反正我不是想靠順風車賺錢的。

6樓:京城爵爺

我見過個最奇葩的乘客,早上7點的火車,約的6點車,距離40多公里,還是北京工作日的早高峰。我就說了句,早高峰堵車我估計到不了,然後他說那你停車吧,我下車。我就停車了,然後過兩天投訴我,說我耽誤的他們沒趕上火車,讓我賠火車票錢。。。

7樓:

17年冬天最冷的那幾天,我接個早上六點到火車站的單子,我五點五十就到了,然後給他們打**。乘客居然沒有起床。然後我就在冬日早晨等了他們半個小時,把我凍得要死,一直到六點二十兩個人才出來。

上車後兩個人覺得不好意思,就假惺惺的互相指責,把我吵的。我趕緊說不要緊,他們趕火車我怕耽誤他們的時間,開的有點快,但是完全按著限速跑的。乘客下車後居然給我差評說我超速行駛。

這樣的人,和他打**申辯都沒有興趣。

8樓:愛水不愛酒的我

作為一個嘀嗒的順風車車主,9月12日早上在東高地拉一個女生,去北京新**學院,都特麼給送到了終點,她給取消訂單了,現在什麼人都有啊!平臺也沒有給車主一個滿意的答覆!

9樓:加利

我開順風車開了200多單,但我覺得打順風車的乘客素質都很差的,付的是順風車的錢,要提供專車的服務,

10樓:天高雲淡

最近順風接了一中信雲邸北門一藝術培訓機構尾號7720奇葩年輕女乘客,送其到火車站,但站前道路不能停車上下乘客,己向其解釋過,送其到達車站最近地鐵口,穿過地鐵地下通道就進入車站,下車就給差一評。女乘客,特別是年輕女乘客素質差的多!!!

11樓:希拉里另類骷髏

現在的乘客真難伺候,莫名其妙反手就是差評,真不知道怎麼想的,順風車本身就是方便大家的出行的,就不能互相理解下,最反感就是乘客也是跑順風,最後也給差評的,(就因為司機上了一天班累了,沒有陪聊?!),你打的只是順風別拿專車的標準要求順風車,再說專車也沒有義務陪你聊天吧,我就想問下這些素質、人品不過關的人,難道你們心裡這點逼數都沒有麼……

12樓:醉臥沙場

我註冊的滴答順風車,這個平臺才坑車主,只有乘客投訴車主的,車主的意見根本就不當回事,我開車到了乘客起點,等了了半個小時,然後乘客取消了訂單,我投訴了,最後乘客居然反投訴我未準時到達,平臺居然扣了我的分。還有一個乘客,又不願意出過路費又要求走高速,協商了半天走的小路,最後乘客投訴我繞路行駛,順風車固定的**,就那麼多錢,我繞路行駛,我有病嗎?反正平臺是不管車主的死活的,一氣之下解除安裝了軟體。

13樓:匿名使用者

差評倒是沒啥,只是經常遇到喊我取消然後直接來接我的,然後當時我不知道取消會扣分,連評分系統這東西都不知道,最後直到我的分數只有59了我才知道有這麼一個玩意兒

14樓:來自玄武湖豪爽的金剛狼

遇到過一次哈囉的乘客,提前打**說好了的,跑了五公里去接,就是因為順路,到了他樓下了,又打**,叫我等一下,馬上下樓,等了十多分鐘,我又打**,說的到門口了,又等了十分鐘,結果直接給我把訂單取消了。打**過去也是空號了,投訴也沒效果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拉過一個西安曲江到公園南路的女人,遲到,不接**,到了司機可無責取消時才來**告知稍等她一會,上車後指手劃腳指點路線,不按她說的路線走就說司機的種種不行,到地方後提示了也不確認到達,最後再給司機個差評。奇葩的是滴滴平臺不聽司機投訴就直接扣分。不公正的平臺客服造就無德之人……做為司機只能將這種人拉黑!

16樓:獨立奮鬥

順風車就接了一單,乘客約的早上六點出發,五點四十到了,打**不接,六點半才上車,路一直說:快點,要晚了,如果趕不上火車。要我負責。

你妹的。趕時間為什麼不早點出來,要我負責,你是誰啊?直接趕下車,老子不伺候你了。

以後在沒有接過順風車。有這大爺太難伺候了。

17樓:月如鉤對哦破

全程580公里,地面道路150左右(大部分鄉間道路),行駛時間6小時30分。出發前特意去洗的車,評價:車太髒,開車太慢!

真心想找到這倆二貨,老子速度其實不慢,即使慢也是為了安全

18樓: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裡的瘋子

就因為高速上提醒乘客不要隨意開車窗,被投訴態度惡劣。還是懷念沒有整改前可以看到司機對乘客的評價日子。

19樓:來自溱湖熱情的油松

頻繁剎車!說明一下,我開車幾乎全部評價為又快又穩,載那個乘客的行程車速並不快,但是有一腳比較急的剎車,是因為有車輛突然並道導致,是為了避險,唉,奇葩乘客。

20樓:六月霜

我遇到過乘客要求走高速,我說走高速要加收過路費,下車不但沒有給過路費還直接給個差評

21樓:來自鼎山和悅的皮諾曹

你沒見過更噁心的。嘀嗒這個垃圾平臺。只要乘客一投訴。保證扣你錢。封你號

無償或有償借車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22樓:關係槓槓的

各地的情況都不盡相同,但大體上認為,車在誰手裡出的事,誰就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對車主的認定,根據地方的不同,有的地方認定為連帶責任。有的地方不認。

具體看法律在當地的適用。

23樓:李在珂

依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

事故車輛登記車主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4樓:

事故車輛登記車主的法律責任  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由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在理論界和實務界沒有任何的爭議。但是,如果事故責任者並非車輛登記的所有人,這時原登記的所有人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應承擔怎樣的民事責任?

對此,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審判實踐中存在著兩種迥然不同的看法:一種觀點認為,車輛轉讓未過戶,不發生物權移轉的法律效力,原登記車主仍然是法律確認的車輛所有人,按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原登記車主應承擔墊付責任。第二種觀點認為,車輛實際轉讓後,雖然沒有及時進行變更登記,但從車輛的實際交付之時起,車輛的執行支配權和執行利益的歸屬已由新的實際車主享有,車輛的執行風險應歸新車主承擔,原登記車主不負賠償責任。

由此導致了審判活動中以同樣或類似的案情,但卻得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結果,從而引發社會公眾對此問題產生認識上的混亂,也損害了司法裁判的權威性,有必要對此加以澄清。

筆者基本持上述第二種觀點。主要理由如下:  其

一、機動車輛未辦理過戶手續,並不影響車輛所有權的轉移

。前一種觀點的依據主要在於認為法律規定了機動車買賣必須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沒有進行登記,車輛所有權就沒有產生轉移,原登記車主仍負有車輛管理的責任,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則表明負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機動車輛在性質上屬於動產的範疇,根據物權變動的公示原則,動產以交付即佔有的轉移為公示方法。

《民法通則》第72條: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條也作了同樣規定,從規定的精神看,一般認為我國在物權公示的效力上乃採以成立要件主義為原則、以對抗要件主義為例外的立法例,據此,原則上只要標的物完成了轉移佔有就意味著所有權的實際轉移。

有不少人認為,我國對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等實行的是準不動產製度,對此類財產交易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買賣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事實上這種觀點是缺乏法律依據的。我國有關車輛變更登記的規定來自於《機動車管理辦法》、《機動車登記辦法》和《汽車交易市場管理暫行規定》,顯而易見,這些規定也並沒有明確把登記作為車輛權屬變動的先決條件,況且他們在法的階位上僅屬於行政法規或規章,根據立法法的相關精神,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無權創設物權變動這樣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而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以登記作為機動車交付的成立要件。

所以,上述行政法規或規章關於機動車登記的規定只是行政管理上的需要,而非物權變動的法律要件。沒有辦理變更或異動登記的法律後果,一是買賣行為不具有社會公信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二是違反了行政法規,要承擔行政法上的責任。綜上,完全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機動車輛未辦理過戶手續,並不影響車輛所有權的轉移。

其二、由實際車主承擔責任符合民法危險控制論和報償論的法理要求

。危險控制論認為誰能控制、減少危險誰承擔責任,報償論則以誰享受利益誰承擔風險為原則,根據這兩種法律理念,形成了所謂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主體認定中的一元說與二元說,前者主張以執行支配為依據,後者主張以執行支配和執行利益的歸屬進行認定,對兩者的關係,有學者認為:就一般情況而言,以執行支配與行運利益的歸屬認定賠償責任的主體是可行的。

但嚴格而言,認定責任主體的依據應為執行支配權的歸屬,因支配足以決定一切。在實際生活中,執行支配與執行利益的歸屬常常是同一的,但有許多場合卻又是分開的,這時就應以執行支配權的歸屬作為認定責任主體的標準。機動車輛轉讓後未辦理過戶手續,雖然原登記車主仍然為車輛的名義所有人,但車輛的實際產權已歸受讓人所有,受讓人享有對車輛的支配和管理許可權,車輛的執行利益亦歸屬其名下,此時若因交通事故產生賠償責任,理應由受讓人承擔。

正如樑慧星先生所指出的那樣:決定車輛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根據,在於執行支配及執行利益的歸屬。車輛所有人因種種原因喪失執行支配及執行利益的,車輛所有人將不承擔責任,而由執行支配及執行利益的實際歸屬者承擔責任。

其三、從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分析,也不能直接得出名義車主對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結論

。儘管學界對交通肇事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存在不同的主張,但無論是按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還是公平責任原則,侵權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係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構成要件,都沒把所有權的歸屬作為決定侵權責任是否成立的要件。一般認為,機動車所造成侵害之責任承擔的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123條所規定的高度危險作業人致人損害責任,此規定的要義也在於作業人和作業這一特定的行為,而作業人或作業行為與所有人或所有權是兩個完全不能等量齊觀的概念。

可見,名義車主沒有履行車輛轉讓異動登記的行政義務的後果,無論如何不應作為追究其交通肇事侵權民事責任的依據。

其四、依據《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不能認定由名義車主應承擔交通事故的連帶賠償責任

。在審判實踐中,經常看到未過戶的機動車輛肇事時,如果事故責任者與車輛所有人不一致時,判令由車輛的名義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作出這種判決的依據就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

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正如上述所作的分析,這種將名義車主追加進來承擔責任的做法,在理論基礎和法律依據方面均是欠缺的。

即使作為車輛的實際所有人,當交通事故責任者不是其本人時,是否要承擔連帶的民事責任也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從民法理論上講,連帶責任**於兩個方面:一是當事人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侵權連帶責任屬於法定的範圍,只產生於共同侵權的情形。機動車實際所有人只有在違法將車輛交給交通事故責任者駕駛的情況下,才可能與事故責任人形成共同侵權,進而發生連帶責任。在正常情況下,機動車實際所有人不存在過錯,其作為執行供用者應依《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承擔墊付的責任,從性質上講這是一種補充責任,而與連帶責任是有根本區別的。

交通事故鑑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如何註冊滴滴順風車車主,滴滴順風車註冊條件

步驟1 找到順風車頁面中的話筒圖示。步驟2 這時會進入 順風車客服中心 頁面,我們點選 註冊車主 按鍵步驟3 這時會彈出 我的順風車主頁 頁面,在這裡我們點選 認證 欄中的車主認證旁的 請提交車主認證資料 按鍵。步驟4 之後會進入註冊車主的註冊介面,在上傳駕照證 區域上傳自己的駕駛證步驟5 成功上傳...

哈羅順風車註冊條件是什麼,哈羅順風車車主要求

年齡 男21 60週歲 女21 55週歲 無犯罪 吸毒記錄 具有3年以上駕齡,c2 含 以上駕照,無交通肇事犯罪 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記錄。車輛條件 5 7座小型汽車,車況良好,行駛里程在10萬公里以內,使用年限不超過8年,符合所在 主管部門要求 車輛所有人 駕駛車輛必須為註冊車輛,自有車輛或者獲得車...

在滴滴打車裡註冊了順風車車主還能註冊快車嗎

可以的,順風車和快車不是同一個系統,是兩個不同的系統。註冊了順風車不一定就可以接快車的單子,快車是要申請的而且是有條件的。快車對駕齡的要求是3年以上,滿足就基本可以註冊快車。註冊快車要求 1 駕齡1年以上,車齡6年以內,行駛里程10萬公里以內,男性年齡要求22 60週歲,女性年齡要求22 50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