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企上了快七年的班,現在突然被清退,沒有簽過合同,現在怎麼辦

2022-04-02 16:23:36 字數 3059 閱讀 4035

1樓:小小小小經

沒有簽過合同不會否認你和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相反,這還是你索取賠償的理由,你應該收集好相關證據,比如社保,工資資訊,考勤,同事證明,企業附近租房買房等證據,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仲裁不成,可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按工作年限補償7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樓:棒棒糖果

工號牌 工資卡流水 往來工作郵件等直接去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國企 合同 辭職 違約金我在國企上班7年,毎三年籤一次合同,2023年3月剛

4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本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如果單位辭退員工或者存在違法行為解除勞動關係是根據情況不同由不同的補償或者賠償。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

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試用期被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是無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在國企上了16年班後來4年讓簽下崗合同一直上到去年7月份請問單位屬於違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新的勞動合同法似乎是2023年實行的,在這部法律實施之前,那單位不與勞動者籤相關勞動合同也不算違法。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是一定要籤勞動合同。單位讓你簽訂下崗合同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看一下籤訂的下崗合同內容,如果你覺得單位違法,建議去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祝愉快!

6樓:洪傲易

你好。你們在上班前簽有合同嗎?只要簽了合同。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帶上你的合同。向勞動仲裁起訴他們。你會得到補償的。你就試試吧。

我是一國企單位市場化合同員工,在單位工作七年半,公司現在裁員終止合同,單位該怎麼賠償?平均每月工資 5

7樓:匿名使用者

按工作一年支付一月工資,超過半年按一年計算,應該支付12月工資,工資標準按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機。

8樓:來自雲岫谷大氣的莎葉蘭

開廠老闆一月3500,你繼續做

我是部隊帶病退伍的 在一家國企上班7年 已超過55歲 現在單位要辭退 我該怎麼?

9樓:林海聽濤

找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看看能不能可以申請公益性崗位。交保險和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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