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級傷殘,廠裡變更了廠名和法人代表,現在不賠償怎麼辦

2022-04-01 21:20:54 字數 5069 閱讀 6798

1樓:匿名使用者

仍可以以現單位這被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的,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後的單位應承繼變更前的單位的法律責任。

所以,如果職工在發生工傷並鑑定為九級傷殘後,用人單位變更了單位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的,職工可以直接以變更後的單位為被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2樓:聞不倒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退休人員再就業受傷不按照工傷處理的法律依據?

3樓:匿名使用者

退休人員再就業遭受職業傷害不能認定工傷,是因為退休人員不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組織部、**宣傳部、**統找部、人事部。科技部、 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

《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

四、切實維護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的合法權益。各單位聘請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要按照平等協商、報酬合理的原則,通過合同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應聘期間,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繼續享受原離退休費和生活福利待遇。離退休 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轉化的收益。

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在應聘期間取得的報酬和科研成果轉化收益應依法納稅。

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準妥善處理;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與聘用單位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通過人事或勞動爭議仲裁渠道解決。有條件的聘用單位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可為聘請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購買聘期內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聘用單位要關心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的身體健康,從工作需要和他們的實際情況出發,聘請他們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4樓:我要堅強無論

首先是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現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 目前,我國在勞動法律規範中對公民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是進行了限縮規定。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是指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依法從事某種有報酬或勞動收入的社會活動;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權利和勞動能力的公民,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對於退休人員再就業的,相關規定已明確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且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規定執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更是明確規定,退休(含退職)人員在務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其勞動關係不確立,不屬於《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的調控範圍。而從上述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是勞動合同關係中的合法勞動者,不能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

原因是養老保險是國家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國家對已退休的勞動者履行的社會責任,是**提供的社會福利制度,國家財政要給予相應補貼。退休且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就意味著其已享受了國家提供的相應社會保障和福利,其再次被聘用與用人單位就不能建立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係。

其次是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當前,在我國退休人員再就業的情形已較為普遍,原因是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未禁止用人單位僱傭退休人員參加勞動,而隨著生活水平和醫療保健條件的不斷提高,人們不但平均壽命延長,且大多數退休人員身體健康仍能發揮一技之長。同時一些退休待遇較低的人員再就業可進一步改善家庭基本生活條件。

但是依照規定將退休人員排除在工傷認定的物件之外,並不是其作為勞動者的權益就無法得到保障和救濟。事實是其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係符合民事僱傭關係的特徵,其在務工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

而僱傭關係是指僱主及被僱傭者存在控制、支配和隸屬關係,由僱主指定工作場所,提供勞動工具或裝置,限定一定的工作時間,定期支付勞動報酬,被僱傭者所提供的勞動是接受僱主一方生產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屬民事法律關係範疇,體現的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對於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勞務並獲取報酬的意思自治之約定,只要雙方意思達成一致,僱傭關係即告成立,國家對雙方約定的待遇、退休年齡及參加社保等內容不予強制干預。

因此,李某因工受傷從理論上和實踐中都不能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可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而且中辦發(2005)9號《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中也明確指出:「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準妥善處理;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而該案中李某與公司的用工協議是符合民事僱傭關係的特徵,可請求公司承擔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三是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齡農民工因工受傷的認定與已享受的應有所區別,可視具體情形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予以認定工傷,以更充分保護弱勢群體農民工的權益。對此,之前成都轄區內的金牛法院就曾向市社保局發出司法建議,提出應將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鎮退休人員與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僱工的區別對待。

5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正式施行,其中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即對於退休人員再就業的,相關規定已明確,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與其之間不再屬於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受到事故傷害時不按工傷標準進行賠償,但雙方之間形成勞務關係,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

此項司法解釋為法院處理此類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勞動關係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之間,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接受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保護所產生的法律關係。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著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還存在著人身關係,即行政隸屬關係。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係。

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6樓:山野柴胡

【離退休 意外】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離退休人員在單位組織外出療養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3〉90號第一條規定:離退休人員在原單位組織外出療養途中發生意外**,不能比照工傷處理,生活困難的問題,可由企業酌情處理。

7樓:邵朋霞

工傷是對勞動者而言,前提是存在勞動關係,屬於正式勞動者,退休人員不屬於勞動者,當然也就不能適用勞動合同法,申請工傷也就沒有了支撐

8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事務所 還問這個問題啊?

因工傷與用人單位有法律糾紛會影響再就業嗎

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有就業的自#由,只要員工沒有嚴重違紀的行為或者前科,僅僅應為維護本人合法權益而出現的糾紛,是不會影響員工再次就業的。而且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關係。是屬於單位和員工雙方協商一致的行為,和其他單位無關。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0樓:

不會的,一般情況沒有公司會去查這個問題的!

如果沒有簽訂就業合同,只是事實上的僱傭關係,被僱傭者受工傷,僱傭者是否有賠償義務?為什麼?(相關法律

11樓:

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不管雙方是否簽訂過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僱主都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僱主的這種賠償責任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籤與沒簽就業合同對僱主的賠償責任沒有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 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工傷九級傷殘賠償標準2019,工傷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2016年九級工傷賠償標準是 一 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 訓練期間 工傷 期間的醫療費用。1 職工 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 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 支付。二 住...

九級傷殘士兵月補助多少錢,九級傷殘士兵一個月補助多少錢?

九級傷殘士兵的補助,因公 因戰,每半年為840元。一 調標物件 殘疾軍人 含傷殘警察 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傷殘民兵民工 的殘疾撫卹金 烈屬 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 病故軍人遺屬 的定期撫卹金 在鄉老複員軍人 在鄉抗日戰爭老戰士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參核參戰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調整後標準見附表。二 在鄉老...

九級傷殘賠償大概多少錢,傷殘鑑定九級一般能賠償多少錢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從工傷保險 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勞動 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