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追討債務,關於起訴的一些問題

2022-03-20 20:01:36 字數 5322 閱讀 8712

1樓:一葉落知秋

幾個人人合夥了開公司,我佔股5%。大股東通過代持二股東的股份佔公司股份的95%。 大股東安排下設立了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我當法定代表人,口頭約定的是這個公司股份仍然按照對應持股比例對應,然而沒有簽訂書面協議。

公司成立後,出於他是大股東和一些信任,公司財務(股金和收入)、執照、公章全部由他負責。 大股東在宣佈公司破產後,給員工打了工資欠條,他個人簽了名字蓋了我的公司章(我都不知道或者不在場)。 如今大股東拒不承擔公司債務,理由是公司破產了,但是如今半年過了,既沒有開股東會清算,又沒有向法院申請破產,並且故意拖延不提供財務總賬。

員工拿著欠條去勞動仲裁,根據公章找到了我。為了避免對我個人產生不好影響,現在我已經將公司所有債務全部承擔完畢(工資、社保、稅務、需要返還客戶的收入)。 現在我能找到證據證明大股東是這個一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並且證明大股東和這個一人公司人格混同(主要是財務混同,所有資金都是他的私人銀行卡,從沒走過公賬)。

那麼我如若要通過起訴要求大股東承擔責任,這些問題如何解決: 1、我承擔的這些債務,到底是什麼性質的?這筆債務如果能證明是大股東本人認可的,那麼是否無論破產與否都要承擔,或者什麼情況下他都要承擔?

(公司收入、股金都不在我手裡,資產也被大股東一人處理了沒給任何交待,員工找他要工資時他故意不接不回覆) 2、我既然承擔了我作為法定代表人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債務,那麼我現在到底是作為公司債權人起訴大股東作為實際控制人承擔連帶責任——這是公司債權債務問題,還是我作為合夥人之一起訴大股東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合夥協議糾紛? 2、我該以個人合夥人身份起訴大股東,還是以公司名義起訴實際控制人? 3、由於大股東代持二股東的股份,我拿不到書面證據,工商登記上也顯示的是大股東95%的股份。

那麼我該起訴大股東一人承擔95%的責任,還是起訴大股東和二股東共同承擔95%的責任? 4、大股東一直以公司資不抵債為由,拒不開會提交財務總賬進行清算,在有債務的這個公司又沒有他的名字,那麼我該如何應付他這個理由?(我現在能證明大股東和這個一人公司財務混同、人員混同導致他與公司人格混同)

2樓:lawyer穆

股東之間有股東協議嗎

公司債務如何追討,公司債務糾紛起訴

3樓:華律網

一、債務清算確認企業不僅應當與買方對每次交易的種類、數額、數量等進行結算,還應當對該筆業務的交易總量進行結算,由雙方簽字蓋章後歸檔存放。二、催款通知催款通知不應當僅在買方不按期付款時使用。有效的催款通知應當分為三次:

①付款期限前的一兩週內。②付款期後的三天內③寬限期之後的三天內

三、傳送律師函律師函與催款通知的作用基本一致,但更為正式,能夠引起對方的足夠重視。四、確定欠款追收方案欠款追收的方案須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需要考慮貴公司與對方的合作關係、對方的實際經營情況及追收方案的成本等因素。五、非訴訟方式追收非訴訟方式是否有效取決於追債人員的個人能力、買方的實際情況等因素,須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催款通知、律師函等方式進行,不能一概而論。

六、訴訟方式追收訴訟方式雖然花費時間較長,增加了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但是更為權威、有效,是解決欠款方長期拖欠款項、拒不支付貨款等問題的最佳方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一十五條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並在收到申請後五日內通知債權人:

(1)請求給付金錢或匯票、本票、支票以及**、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的;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已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證據的; (3)債權人沒有對待給付義務的;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4樓:命中註定的

在應收欠款產生前如果採取一些必要的防範措施,公司在欠款中就會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作為債權方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重視審查債務方的主體資格;

二是審查債務方的經營範圍;

三是審查雙方所經營內容是否合法;

四是審查債務方的償債能力;

五是審查債務方是否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六是審查有無必要簽訂合同或協議,準備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條款是否齊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明確;

七是審查有關條據是否規範,比如若債務方出具的是應收票據(債務方能出具應收票據的,則要儘量採用該方式,因為應收票據的風險遠遠小於欠條之類的條據),則要嚴格審查所開票據是否規範;

八是能採取擔保措施的,要儘可能要求債務方提供擔保,因為經擔保後的債權優於其他債權優先受償,這是降低風險的有效方法,當然在設立擔保時要注意擔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債權方往往在欠款產生後忽視對債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必要的瞭解和監測,以為欠款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錢就行了,導致很多欠款到期後不是債務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惡化、面臨倒閉,就是債務方早已人去樓空,在這種情況下要將全部欠款順利收回,其難度可想而知。債權方如果在欠款產生後對債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必要的瞭解和監測,一旦發現債務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出現轉移財產、抽逃資金,或有喪失、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等情況,則應當採取必要的因應措施。

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穫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式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很專業的問題,建議諮詢律師!

起訴追討債務的流程

6樓:華律網

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提供擔保,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仍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債權人便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就所得價款優先清償自己的擔保債權。

7樓:東哥法律援助

回答你好!債務糾紛法院起訴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並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更多11條

8樓:羅長江律師

當時發貨的物流貨運單可以作為證據。

沒有書面合同,只能到對方所在地起訴。

聘請律師,或找人代書起訴狀,連同證據提交法院立案。

9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追討債務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對方欠債的證據、對方的身份資訊(或對方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及組織機構**證資訊)。

2、向法院提交訴狀立案。

在起訴時,應該向法院提交訴狀、證據、雙方的身份資訊(如是單位的,則應該提供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及組織機構**證資訊)。其中訴狀和證據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3、法院立案後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用。

4、由法院進行**審理,並進行調解或判決。

5、任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上訴,由上級法院進行審理和判決。

5、對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10樓:甲映波

什麼法律,對老賴就直接判刑

11樓:風險預警網

一、債務追討怎麼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二、起訴追討欠款應該怎麼做

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可依法起訴維權:

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還是保全,因為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2、起訴。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意外的話,3至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說訴訟中到底怎麼做,怎麼**,限於篇幅,不再贅述。

3、執行。判決下來後,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並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1 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2 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 而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 有限責任公司 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

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多有多少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有多少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新的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最高人數進行限制,不得多於50人 但最低人數沒有進行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設立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廢除舊 公司法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 必須有兩以上的股東,但最多不得超過五十人 ...

一人有限公司要變更法人代表要提交什麼材料嗎

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公司加蓋公章 2 公司簽署的 公司 企業 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公司加蓋公章 3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 人的證明 公司加蓋公章 及指定代表或委託 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 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委託期限。4 根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