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和贍養問題,撫養 贍養和扶養的區別?

2022-03-18 05:03:10 字數 5681 閱讀 1033

1樓:張煒林律師

回答3、贍養,主要是指兒女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

撫養子女、贍養父母是父母和子女應盡的義務。在特定情況下,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有撫養與贍養義務,兄、姐與弟、妹之間互有扶養義務。夫妻各自因為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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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燕趙小律師

回答關於撫養和贍養,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

3,如果雙方不履行彼此的責任和義務的,對方可以起訴來維權。

1,《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2,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4,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5,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6,《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8,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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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你丈母孃屬於無理取鬧,不用理會她。

撫養、贍養和扶養的區別?

4樓:華律網

撫養,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長輩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晚輩的撫育、教養。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兒女的合理要求。扶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範圍的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我國繼承法、刑法使用扶養一詞·即採用廣義的解釋。

從國外立法來看·大多數國家採用廣義說。狹義的扶養專指夫妻之間和兄弟姐妹等平輩親屬之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東歐一些國家的立法採用狹義說。

我國現行《婚姻法》採用狹義說。

5樓:

1、適用包括範圍不同;

父親兄弟姐妹之間有扶養的義務。

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的義務。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2、適用物件不同;

撫養,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長輩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晚輩的撫育、教養。

扶養,是指特定親屬間一方須對他方承擔生活供養責任的法律關係。

贍養,主要是指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合理要求。

扶養,兄弟姐妹之間則是扶養關係,相互照顧幫忙,而非撫養關係。

3、意思不同;

贍養:是由成年子女對父母的生活起居進行照顧。

撫養,扶養與贍養是有聯絡的。先有了撫養,扶養,再有贍養。

6樓:舜承載任以

一、撫養就是「保護並教養」。撫養關係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並且是長輩對無行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護並教養,強調的是教育和保護。撫養的目的是要讓子女健康成長。

二、扶養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上的扶養泛指特定親屬之間根據法律的明確規定而存在的經濟上相互供養、生活上相互輔助照顧的權利義務關係,囊括了長輩親屬對晚輩親屬的「撫養」,平輩親屬之間的「扶養」和晚輩親屬對長輩親屬的「贍養」三種具體形態。狹義的扶養則專指平輩親屬之間尤其是夫妻之間依法發生的經濟供養和生活扶助的權利義務關係。

三、贍養,主要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幫助。

我國《婚姻法》按不同的主體的相互關係對撫養、扶養、贍養分別加以規定,其「扶養」則屬於狹義的。而《刑法》、《繼承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範中又是都適用「扶養」,其「扶養」屬於廣義的。基於此,在法學研究和法律適用總體上,我們應按廣義的「扶養」來理解,在具體的親屬關係中,則不妨分別指稱。

關鍵是要區分不同主體的相互關係,簡單來說,撫養的主體關係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孫。而兄弟姐妹之間則是扶養關係,而非撫養關係。

《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了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等。

7樓:邶逸求磊

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是指基於《婚姻法》、《民法通則》、《繼承法》等法律所賦承的監護關係、繼承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扶養關係,本著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而形成婚姻家庭關係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的人。這個法定義務人既承擔著法定義務,也傳承著民族的傳統美德與自然習俗。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8樓:sherry小可愛灰原哀

撫養:父母對孩子的教育.

贍養:孩子對父母的關心.

對於撫養與贍養的問題。

9樓:張煒林律師

回答3、贍養,主要是指兒女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

撫養子女、贍養父母是父母和子女應盡的義務。在特定情況下,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有撫養與贍養義務,兄、姐與弟、妹之間互有扶養義務。夫妻各自因為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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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的生母對你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你與養母已形成事實撫養關係,所以你沒有義務對生母贍養。

11樓:燕趙小律師

回答關於撫養和贍養,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

3,如果雙方不履行彼此的責任和義務的,對方可以起訴來維權。

1,《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2,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4,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5,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6,《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8,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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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對你的生母,根本沒有法律上的關係,所以你願意給她錢就給,不願意就不要給,而且你生母這個樣子,你最好不要搭理他,不然以後麻煩會越來越多的。

還是繼續和你養母好好的按照正常的母女相交往吧。

13樓:冰辰

生母沒有權力要錢,因為她沒有撫養你,你也必要贍養生母,和當地**的司法詢問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1、撫養與贍養都是法定義務,它是血親;

2、撫養與贍養,它是因婚姻血親由法律直接規定義務,是無條件的;

3、養子女、繼子女,它是因收養或婚親關係,在雙方互形成撫養關係時,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 是她對不起你 但是沒有她也沒有你 對吧 你應該承擔贍養義務 就當是為自己積福 養母那邊當然應該更好好孝順 如果怕傷到養母的感情 對於生母的贍養費可以不公開

對於生母原則就是經濟上支援 如果感情上無法接受 就少來往 僅僅給予經濟援助

撫養,扶養和贍養有什麼區別

15樓:

一、概念含義不同

1、撫養取教養保護之意。

2、扶養取相互扶助之意。兩者並不是簡單的包含於關係,更不是能等同。

3、贍養,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

二、不同的主體的相互關係

1、撫養關係是長輩和晚輩之間的,並且是長輩對無行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護並教養,強調的是教育和保護。

2、扶養關係是同輩之間的,兄弟姐妹之間則是扶養關係,而非撫養關係。

3、贍養屬於晚輩對長輩的行為。

三、條件不同

1、撫養責任的無條件性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作為生活保持義務,是無條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無論經濟條件、勞動能力如何,也無論是否願意,均必須依法承擔撫養義務。

2、贍養包括兩種情況:

1、子女對父母贍養

2、晚輩對長輩贍養

《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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