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別人宅基地證的房子,當時只簽了協議,現在去做公證有法律效應嗎

2022-03-06 20:24:59 字數 6333 閱讀 8322

1樓:心隨心潮

購買別人宅基地證的房子,當時只簽了協議,現在去做公證是否有法律效應:

合同公證的前提條件首先是合同的效力問題,如果合同有效則可公證,反之則無效,無法公證。

詳細:1:如果購買的基地是國有土地,該轉讓行為有效,可以去公證,且公證處也予以公證。

2:如果購買的基地是集體土地,買受人與出賣人又不是同一集體經濟組強成員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公證處是不會公證。

2樓:

如果是農村的房子,你如果不是那個集體的村民,是沒法公證的,建議放棄購買,因為人家隨時可以收回 城市的房子就可以去公證

3樓:李永輝律師

您好,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在一些地方都是按照無效確定的。因為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按照現行法律是不允許的。當然一些地方規定,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且經過村集體同意的可以認定為有效。

只要是公證,隨時可以進行。不過對於您所述情況,公證處可能不給辦理的。

4樓:長青書櫃

合同公證的前提條件首先是合同的效力問題。

所以,你所購買的房屋宅基地是集體性質的土地還是國有性質的土地很重要。

如果是國有土地,該轉讓行為有效,可以去公證,且公證處也予以公證。

如果是集體土地,買受人與出賣人又不是同一集體經濟組強成員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公證處是不會公證的。

我準備和一位村民籤一份關於宅基地更換的協議,村裡的律師作為公證人,請問這份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5樓:大風歌好法國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只要雙方當事人就合同內容表示同意,且符合以下四個要件就有效:

1、主體合格。你這個合同主體合格沒問題。

2、內容合法。你的合同也應該沒有違法內容也沒問題。

3、意思表示真實。你的合同雙方自願沒有脅迫、欺詐、乘人之危等因素也沒問題。

4、形式合法。招聘協議書面形式就可以,雙方簽字完全符合形勢要求。

小產權房的買賣協議能進行公證嗎?

6樓:小魚教育

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是不能公證的。小產權房屋在我國是禁止買賣的,任何買賣小產權房屋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公證的目的是在於公證房屋買賣行為的合法有效性,對於國家命令禁止的行為是不會進行公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1、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

2、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3、已經抵押的房地產,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

4、已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

5、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中的;

6、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7樓:簡康阮高昂

小產權房買賣是不合法的,所以小產權房買賣協議,是不能作公證的。

公證處也不會給公證的。因為公證的內容必須是合法的,不合法的當然不能公證了。

8樓:

目前暫時不能公證,以後可能可以

9樓:正氣長春

小產權房不能上市交易。

所簽訂的的買賣協議,更不能進行公證。

這種買賣不受法律保護。

10樓:龐向華律師

回答小產權房不能進行公證,公證的基礎是要合法,即使公證也是無效的;所謂小產權是國家不認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證處當然不能做這種公證,即使做了國家也是不認可的。

小產權房的房產證一般都是縣鄉自行印製,對於房產的權屬國家不予承認。法院不會判決小產權的歸屬。

提問是市區的房子

回答可以公證,但是沒有法律效力。

1.通常來講,在買賣房屋的時候,除了要簽訂一個房屋買賣合同之外,還必須到公證和登記部門進行過戶,只有在這個手續完成了之後,才能算房屋真正的買賣成功了,否則是沒有辦法對抗善意第三人的,那麼如果在買賣的過程當中,主體是小產權房的時候,有沒有必要進行過戶登記呢?其實這個必要是不存在的。

2.因為所有房屋進行公證的基礎是該房屋本身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的話,公證本身也沒有效力,所以小產權房本身是沒有房產證的,也就是說國家不認可。甚至可以說,小產權房本身就是一個非法的東西,那麼一個非法的東西再公證也是沒有效用的。

所以就算對於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進行了公證之後,國家也是不會認可的,如果出現了糾紛的話,公證這個步驟根本就沒有效力。

提問是買的房子啊市區的公正有沒有法律效果

便民方舟可以公證嗎沒有房產證有合同

回答小產權房可以公證

但是沒有法律效力

提問去公證處公證過房子 然後私下和他寫份合同這個可以嗎

這個可以受法律保護嗎

回答可以的

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

提問好的謝謝你啊

回答更多15條

農村民宅交易做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11樓:黑色也很美

農村住房買賣可以做公證。

農村房屋買賣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證明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真實、合法的活動。此類合同公證的審查及告知重點是:

1、審查賣方的主體資格及轉讓房屋的合法性。賣方原則上應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我國,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在本質上是一種帶有社會福利屬性質的權利,非集體組織成員不享有該項福利。

因此,農村房屋的出讓方應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房屋合法性的審查,主要是審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

2、審查買方的主體資格:在一般的買賣合同公證中,買方的資格無需過多審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為已足。然而,由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限制轉讓,導致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方資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因此,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方一般應當具備以下資格:(1) 不是城鎮居民。(2)不是本集體組織中已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

(3)是否必須是本集體組織成員未受限制。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如何公證

12樓:諾諾百科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公證,應該遵從以下流程和步驟:

1、提交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宅基地證書和房屋權屬證書、個人身份證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2、公證事項的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繳納公證費用。按照公證處提供的收費標準,繳納公證費用。

4、公證事項的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5、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准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公證行為會產生證據上的效力,經公證的事項,可以直接作為證據使用。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公證的型別:

一、房產繼承公證,也就是繼承權公證。

繼承權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法定繼承權,遺囑繼承權和協議繼承權等國家法律所承認的繼承權, 對繼承死者生前私有財產者, 進行身份確定, 材料核實等一系列工作後, 所出具的公證書。

繼承權公證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分為依遺囑繼承、依法定順序繼承。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繼承。

也就是說,對於子女或家屬要辦理繼承房產的話,必須要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二、遺囑公證。

1、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為此,立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

(2)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

(3)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

2、遺囑應包括以下內容

(1) 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 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 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 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遺囑公證

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和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手續;

三、贈與房產公證

房產贈與,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贈與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贈與財產屬於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

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

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注:(1)申請人在贈與合同公證中指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在贈與書公證中僅指贈與方。

(2)申請人申請此項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來辦理。

四、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公證。 雙方簽訂一份協議就可以了,是否公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如果一定要公證,可以持協議到當地公證處作協議公證。

14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認的還是地契如果沒有那就只能由村委會出示證明

農村宅基地房屋公證後戶名怎麼過戶。

15樓:飄零下線

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條件:

宅基地能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於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後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一般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也就是說符合下列條件的農村宅基地買賣也是合法有效的。

1、出賣人將宅基地房屋出賣給城市居民前或同時,該房屋所佔宅基地因徵用已經轉為國有土地,原為農民身份的出賣人亦轉為城鎮居民,宅基地性質已發生轉變的;

2、城市居民購買農村私有房屋後,如果已購房屋已經由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並取得合法權屬證書的;

3、城市居民購房後已將戶口遷入購買宅基地房屋所在地,並轉為農民身份的;

4、買受方協議簽字人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為購買房屋所在地集體組織成員,且在購房時為家庭成員共同出資,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其買賣合同內容,可以認定為家庭共同購房的;

5、2023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訂之前,將房屋轉讓給回鄉落戶的幹部、職工、退伍軍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的;

6、對同一房屋經多次轉讓的效力的判斷,可以依據最後一手買受人的身份情況結合前述處理原則進行判斷。

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流程:

當農村宅基地符合上述買賣條件後村民可以將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他人,只是在轉讓時仍需按照相應的程式進行,具體農村宅基地買賣的必要程式為:

1、宅基地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檢視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宅基地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農民買賣或者繼承房屋,該房屋佔有範圍之內的宅基地使用權會發生轉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權人轉移到買房人或繼承人。《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根據這一規定,農民因買賣或繼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當事人必須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具體而言,就是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或者房屋繼承人應當在依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證後15日內,持有關證明檔案、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經稽核後,由縣、市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髮加蓋有縣、市人民**印章的土地證。

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但由於環境較好有很多人願意選擇住在位於城市郊區的農村裡,為了保證自己順利買到農村房屋,最好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購房條件,否則有可能「財房兩空」。

怎樣查詢農村宅基地房產證,農村宅基地的房產證如何辦理?

直接持持身份證 bai到房管局檔案室du查詢即可。根據 房zhi屋登記辦法 的dao規定,因合法建造內 房屋申請房容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記申請書 二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 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 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 房屋測繪報告或者...

農村和別人互換宅基地之後,宅基證戶頭沒換名字,證件也丟失了,怎麼補辦新宅基證並更換成自己的戶頭

你好,先讓村裡開個證明,然後去市裡的房管局,找業務科幫忙辦理你的問題!這個農村宅基地,你的證件丟失以後可以去進行補辦的,這個到相關機構補辦沒有問題。農村和別人互換了宅基地以後,證件也丟了,可以拿自己的身份證去補辦。農村和別人互換宅基地之後,宅基證戶頭沒換,名字證件丟失了,我覺得應該抓緊去補辦,通過你...

你好,我農村的房子買鄰居的宅基地建好房子了。怎麼樣可以過戶還需要原先的戶主去嗎

房屋買賣是要雙方都要到場才行的。你買的他人的宅基地建房,這個感覺就是要過戶才行吧。建議你到當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諮詢一下。當然需要原先的戶主一起去了,不然別人怎麼確認你買的呢,還需要你們要雙方去簽字 農村的宅基地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只能夠在本集體內轉讓。如果你滿足條件,是可以進行過戶的,需要村委開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