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工資計算

2022-02-21 17:36:18 字數 5122 閱讀 8771

1樓:派派小可愛突然出現

日本的勞動法規定是,一個月上班是23天的,時間是184小時。除那以外都算加班。加班費是正常上班的百分之0.25,22點以後是乘0.5。

加班是職工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從事工作的時間,一般來說,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工作就算加班。

大阪市**區谷町2-1-22フェアステージ大手前ビル7f,06-6949-5931這個是大阪府入國管理局的地址跟**號碼,可以提前打**諮詢一下。在大阪可以找一下叫做經營情報組合的地方,那個地方也是維護研修生合法權益的地方,這個地方好像在東三國附近吧,可以打聽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我現在不知道你是在日本的那個縣的,對以你那個廠的做法,那是完全不合乎日本的勞動法的,日本的勞動法規定是,一個月上班是23天的,時間是184小時。除那以外都算加班。加班費是正常上班的百分之0.

25,22點以後是乘0.5.日本是有為研修生辦事的地方,可你現在才去不久諮詢了也沒用,為什麼那麼說呢,應為日本的法律是研修生不允許加班的,你去舉報你能補償到一部分錢。

那樣的話你也就會被送回國,你那邊的廠也就會倒閉。如你認為自己掙的錢差不多的那就去諮詢。是入管局,那會有人回答你那個問題的。

在勞動法中關於工作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3樓:

國家實行勞動者從全年日曆時間365天中扣除52個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全年應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按此推算,每個月平均應工作約167小時。

不得超過上述規定限額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第三十五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2、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3、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5、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6、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7、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8、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9、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0、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4樓:米格戰鬥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在正常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延長工時時間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總時數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5樓:來自柏子塔舉目眺望的鴛鴦

新勞動中的工作時間是勞動者為履行工作義務,在法定限度內,在用人單位從事工作或者生產的時間,當中包含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中斷時間,其中每天不超8小時,每週不超44小時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包括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是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4.單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需要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5.對於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6.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上休息1日。法定節假日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7.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8.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如下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加點的工資:

(1)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可以調休或者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你們廠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而且沒有休息日。如果不是經勞動部門批准的「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就是違法行為,可向當地12333勞動監察****舉報!!!

7樓:128日月

你們廠已經違反勞動法了,去勞動部門投訴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另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60.實行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或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制度的企業,以及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全體職工已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企業,一般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人員除外)經批准延長工作時間的,可以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61.實行計時工資制的勞動者的日工資,按其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數(實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的為21.16天,實行每週44小時工作制的為23.33天)進行計算。

9樓:四哥有法說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但是,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在保證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基礎上,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的條件規定為:一是生產經營的需要;二是在程式上必須在加班加點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三是加班加點的時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總時數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工作時間,勞動法有沒有規定每天或每週最少工作多少小時?

以下是 勞動法 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

勞動法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勞動法上班時間怎麼解釋?

根據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

勞動法 喪假,勞動法關於喪假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 財政部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 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 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 配偶和子女。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