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繼承財產債務也會一起繼承過來承擔嗎

2022-02-10 19:47:03 字數 3274 閱讀 4031

1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是的。但需要清楚說明的是,我國的繼承法規定了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合法有效的財產之後,同時繼承了被繼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債務,根據債務的相對性原理,繼承人只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而且還的順序還有區別,先用法定繼承的部分還;不夠的話,再用遺囑繼承和遺贈部分的遺產還,且這部分的遺產償還規則是按比例清償。

我給你舉個例子吧:張三(張三老婆已死)生前欠李四10萬元債務,且已屆清償期,這時張三突然死亡。張三在生前留有遺囑,遺囑寫明將自己所擁有的3萬元現金留給自己的兒子張小三,另外2萬元贈給自己的外甥王五;張三在死後尚留有價值5萬元的房產一套,這時李四向張小三主張債權,請問該如何償還?

答:《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只有當第一順序人不繼承或無法繼承時,才發生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時在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和遺贈並存的情況下,遺贈的效力最高,遺囑繼承次之,法定繼承殿後。

具體到這個案例來講,張三生前所欠的10w債務的償還順序是:先用5萬元的房款來償還,因為這5萬元是法定繼承的份額;再用3萬元和2萬元來還。

如果張三生前欠李四20w,而其留下的遺產卻只有10w,那張小三也只用還10w,剩下的10w就不用還了。

這和中國人的傳統觀念——父債子還,是不一樣的,

2樓:羅爺法律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時,債務也要一起繼承嗎

3樓:誠心為您諮詢

繼承遺產時,債務也要同時承擔,但只會在繼承遺產的限額內負擔債務。

如果放棄繼承,就不需要承擔任何債務了。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4樓:杞穎卿貴霜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的規定。若其兒女放棄繼承權則不承擔任何債務,若繼承遺產則在遺產價值範圍內負償還義務。

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要不要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

5樓:華律網

有句成語叫「父債子償」,很多人認為,父親欠下的債由子女償還,天經地義。但「父債子償」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呢?法律上,父親和成年子女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不同的義務,他們各自的財產也是獨立的。

而債權作為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債務債權具有相對性但不具有繼承性。因此,父親欠的債,子女在法律上並沒有償還的義務。

但是,子女如果基於道德的考慮,自願為父親還債,法律也不干預。債務不能繼承,否則不是成了父債子償了嗎?但債務人有遺產的話,遺產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如果遺產已被繼承,那麼繼承人應當以繼承的遺產清償債務。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百一十三條作為被執行的公民死亡後,以其遺產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應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6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人在繼承遺產之後,需要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的債務數額不超過繼承的遺產價值。同時繼承人還需要承擔相應的稅費。

《繼承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華債網溫馨提醒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8樓:滑留手

遺產先行用於償還債務,後繼承。

9樓:暢曄曄劍弼

是的。清償死者的債務應以遺產價值為限:根據限定繼承遺產原則的要求,繼承人在清償死者的債務時,僅以死者所遺留的遺產價值為限,對超出遺產價值的那部分債務,繼承人可不必清償。

繼承人繼續履行合同。合同的債務由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承擔嗎?還是由繼承人自己承擔。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一、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程式和方法

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程式和方法一般是:繼承開始以後,各個繼承人在遺產分割之前,應首先用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遺留的債務,清償後剩餘的財產,才作為實際存在的遺產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來進行分割。也可以繼承開始以後,各個繼承人先根據遺囑或者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分割,然後按照各自所繼承到的遺產份額的多少,按比例分別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

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同時繼承遺產時,從原則上講,應當依照每個繼承人各自所得的遺產份額,按照比例分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通俗地講,就是繼承遺產多的人多分擔債務,繼承遺產少的人少分擔債務。當然,這種分擔必須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有時,被繼承人遺留的都是實物或不動產,各繼承人要求保留這些實物作為紀念或使用這些不動產的,也可由各人先繼承實物或不動產,然後按照實物或不動產價值的比例分擔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

二、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順序

(1)在多種取得遺產的方式並存的情況下,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受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清償。

(2)在多種被繼承人債務並存的情況下,應按一定順序清償。首先清償具有優先權的債權,比如工人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用遺產進行了擔保的債權等;然後才能清償普通債權。

11樓:捷飛鸞

如果a死亡後有遺產,那麼債權人可以要求a的遺產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直接要求b承擔賠償責任,如果b承擔了全部的賠償責任,而a有遺產,那麼b可以要求a的遺產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賠償a應該承擔的一半賠償責任。

請教繼承人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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