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還不到一年,老公就要分居,我該怎麼辦

2022-01-29 16:40:19 字數 6276 閱讀 7790

1樓:柳國華

你要願意的話,就和他分居,不過,分居會讓兩個人心越來越遠!你要不願意的話,就不分居!

關鍵問題是你老公提出分居的原因,你要搞清楚,才能對症下藥!

建議你最好夫妻之間別分居,分居久了,感情沒了,也就離了!你要三思而後行!願你幸福!

2樓:無燹們

結婚還不到一年,老公要分居,為什麼呢,你看看老公是不是不愛你,想離婚,想離婚就離婚吧。

3樓:q魚娘老師

結婚不到一年,老公已經有了這一個要求,看來你們的感情已經很冷淡了,儘量對她好一點,挽回一下吧。

4樓:靜待花開

你可以找你老公好好談談,他要分居可能是出現別的情況了,要麼是有新歡了,不愛你了,要麼是你們之間出現問題了,好好談一下,瞭解清楚情況再做打算。

5樓:

分居的原因是什麼。這個你得知道原因。是生理問題還是心裡問題。還是有了別的女人要和你離婚

6樓:彌茂

結婚還不到一年,你老公就要分居,那說明你們的感情真的出現了問題,你應該先看一看,想一想到底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儘量能夠解決,如果實在解決不了,那麼你們的婚姻也真的到頭了。

7樓:

分居的原因是什麼,先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假如找不到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那應該找他好好談談,必竟已經結婚了,至少也相處了一段時間了,你應該不管多少也摸得到你老公的思路。雖然說已經結婚,但是也接觸了一段時間,假如說是身體上出現了一些問題那應該去醫院看看,是別的問題,外面有別的女人那你得注意了。再跟他好好談談吧,假如能談得合就測合的過,實在談不下去的話,就不要浪費時間了就離了好了。

8樓:保鮮劑專業店

可能他外面有人了,再觀察一個月,不行了,離了算了。不要默默地耗下去,浪費你的美好時光。

9樓:斐平安

這個說明你沒嫁對人,老公不愛你,還不到一年新鮮感還沒過就要分居,看看是誰的原因,是你的你馬上改,是他的也坐下來好好談談

10樓:

先自己找一找自身原因,如實在不能挽回只能接受事實了。

11樓:庹欣笑

他厭惡你了就早點離婚吧

12樓:黑翼大魔

那你老公為什麼要分居啊?總有個理由吧,感情沒出問題也沒有發生什麼事情,分居是不可以的,他難道不喜歡你嗎?不愛你嗎?很難想象新婚燕爾就要提出分居。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看原因,因為某些特熟原因,你應該理解和體量,如果有大的矛盾分居,女俠要有骨氣,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他不是你的唯一。

14樓:踏雪尋梅

你們分居肯定有原因的吧!不然他怎麼可能和你分居是不是你做了對不起他的事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是什麼使你老公要提出這樣的要求呢,是不是你做錯了什麼事啊,你多與你老公溝通溝通吧,把問題解決了就好啦。

16樓:好運

觀察他,是有什麼問題沒有。及時結果不是自己想要的,也要智取。

17樓:

和他去醫院,為他檢查一下身體,若身體沒病,就是心中有別的人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們的婚姻是不合適的,起碼對方不滿意。這是個麻煩事情。如果他真的鐵了心不願意在一起過,分手是最好的選擇。

19樓:吟舞傾心

是不是夫妻之間產生了什麼問題呢?嗯,有問題解決就好了,嗯,不要用分居

20樓:

好好跟他談談,看看**出問題了。

21樓:呱噠

為什麼分居?一定有什麼問題吧

剛結婚一年多,老公就與我分居,怎麼辦?

22樓:飛贊向

努力挽回兩個人的感情。

夫妻兩個人分開住可不是什麼好事情,這是兩個人婚姻的警報線,因為一旦兩個人分開就會減少和對方說悄悄話的機會,感情也會變淡,也很容易失去婚姻。遇到這樣的情況女人首先要保持平和的心態,不要自亂陣腳,心態真的非常重要,一定要堅持不放棄,因為這關係到以後的幸福。在挽回對方之前分析兩個人感情出問題的原因也很重要,只有對症下藥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很多女人都會陷入錯誤的自我暗示,認為只要和男人結婚了,就應該一心過日子,對自己的外表不用太在意了,反正已經得到對方了。這樣的想法真的是大錯特錯,女人不管在什麼時間,什麼年齡段都要從內到外改變自己,讓自己隨時隨地都可以展現出最美的一面。而且也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不要想發就發,當對方發現你的改變時,自然就會重新親近你,你們婚姻的緊張狀態也可以被解除了。

23樓:一堂的趣聞

發現這樣的情況,大多是溝通上出了問題,才導致這樣的結果。甚至發展到老公提出離婚建議,在此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婚姻是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族之間的事情,特別是當兩個都帶著各自原生家庭裡固有的東西一起生活時,就需要我們的相互的理解和包容。

你和男友雖然相處的事件很長,但是現實檢驗的不夠,所以在現實的風雨考驗中,你們的愛情小舟翻船了。

如果要繼續你們的緣分,大多就要看你們之間溝通的結果如何。還有取決於雙方的接納和努力程度。有時候戀愛談太久反而沒有愛了,就是慢慢轉化成了親情。

做情感挽回,無非就是讓你們潛移默化了的愛迴歸。首先得確認你自己的決心有多大,其次你願意做多大改變。要想改變別人,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改變自己去影響他。

24樓:愛笑的林子啊

我覺得遇到這種情況你應該跟你的老公好好溝通一下,明白為何你老公想要和你分居的原因,溝通是解決夫妻婚後大部分矛盾的不二法門,很多人都知道夫妻之間凡事都要坐下來好好溝通,是的,沒錯,我們都意識到溝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我就想問夫妻間的溝通到底是怎樣一種溝通?大家都知道溝通的重要,但很多時候可能因為溝通方式不對,對方根本就拒絕溝通,或者壓根就不知道怎麼溝通?

我認為結為夫妻的兩個情侶之間必須要注意傾聽對方的心聲,要及時跟自己的伴侶反饋自己的心中感想。夫妻之間,有什麼話,該直說的時候一定要直說,對伴侶有意見,該說出來的時候,一定要及時說出來,對於伴侶的訴說,一定要注意傾聽,該及時給伴侶反饋的時候,一定要給伴侶反饋,告訴伴侶你的真實感受,主動跟伴侶互動,這樣才能建立良性的溝通渠道,改善夫妻感情。

25樓:

你們肯定是感情出了問題,或者是工作壓力大就要分居,如果感情出現問題,你還是問問他好了,到底出了什麼事情,可以坦白說,不要藏著掖著的

26樓:三各三

這又能怎麼樣,找你老公心平氣和的談談。雙方找出原因來。能過就過不能就離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你犯了很嚴重的錯誤,他覺得和你無法過下去,才和你分居。

28樓:啟明星

是不是感情不合呀!婚姻需要經營的,如果還愛對方,請好生對待!

29樓:匿名使用者

為啥分居?總有原因的吧。

30樓:毋奕葉孤

有多久了,做什麼工作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手續應該怎麼辦?

31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

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的民政部門)。

其程式如下:

1、申請。

男女雙方就自願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

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

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願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准。

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願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准予登記.

併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條件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

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32樓:墨汁諾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2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後,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條件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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