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情況下怎樣才能離婚,女方被家暴,要怎樣離婚,如何走法律程式

2022-01-04 09:12:36 字數 3966 閱讀 9477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一方有家暴等過錯,對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憑家暴的證據到法院起訴離婚。同時可以在離婚時主張得到賠償。

家暴的證據可以是鄰里的證言,或發生家暴時報警的警察出警記錄,以及第一時間到醫院醫治的就診病例等材料。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2樓:正商觀察者

可以單方面進行起訴,同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應當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起訴離婚,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女方被家暴,要怎樣離婚,如何走法律程式

4樓:裴蓁律師

第一時間報警,驗傷鑑定取證,及時起訴維權

5樓:酸才逗蜜

協商離異,無法協商,取證,起訴離婚

男方實在無理,女方無法,就乾脆拿上身份證出門把

分居一年,強制要求法院強制離婚

6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1、先收集證bai據證明自己受du到了家暴,比如報警記錄zhi、**dao記錄、對方承認家版

暴的聊天記錄、親友權證人證言等。

2、拿著結婚證、被家暴的證據、起訴狀,自己的身份證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即可。

3、如果結婚證、身份證等證件在施暴者手中的,可以尋求社群管委會的幫助,要求出具相應證明,拿著社群證明去起訴。

4、被家暴的時候建議及時報警,這樣也方便留存證據,對離婚有幫助。

7樓:臧文生

依事實證據去法院起訴離婚

單方面提出離婚,家庭暴力沒有留下證據如何才能離婚?

8樓:緣盾情感

老公堅決要離婚,她用一招挽回了婚姻

黃女士一開始以為她和老公的生活能夠一直這樣平平淡淡下去,直到那個女人出現了,她遭受到了婚姻的背叛,當時氣頭上她是想過要離婚,但是後來冷靜下來,回想以前跟老公的點點滴滴,她發現自己根本無法放棄這個家庭,但是老公對她的態度大不如前,十分冷漠和不耐煩。

但是,黃女士也沒有因此放棄,她相信老公會再回到她的身邊的。

她在網上看了很多挽回婚姻的方法,跟朋友也討教了許多辦法,但是效果不大。後來,她在網上找到了緣盾情感挽回機構。

緣盾情挽回感機構有專業情感挽回老師、資深高階婚戀關係指導師,幫助很多女性修復情感問題,很多家庭在老師的幫助下破鏡重圓。當時黃女士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老師給的觀點是極其尖銳,一針見血,能一眼指出情感問題的本質。

她聽完老師的解答後,認識到經營婚姻情感,不是卑躬屈膝,卑微到塵埃裡,就能挽回,也不是找幾個閨蜜朋友討教,就能改變。她決定按照老師的方法一點點去挽回自己的婚姻,效果真的讓她太意外了!

根據老師的指導,三天後,老公就主動提出談心了。黃女士當時心跳得不行!以前他們可是交流很少的,根本不會說心裡話!

大概兩個月後,黃女士反映說老公對她溫柔了好多,而且看她的眼神很異樣,更驚喜的是,老公主動帶她去旅遊!老公對她說:「突然發現你最近像剛談戀愛那會兒,十分迷人!

」黃女士和老公的感情在專業老師的幫助下從不幸的婚姻到幸福婚姻的華麗轉身,修復成功了。

黃女士曾經抱怨上天的不公,不過後來她才知道,幸福是可以通過自己抓牢的。她很幸運,找到了緣盾情感挽回機構,改變了這一切;她也很聰明,知道自己挽回效果也不佳,沒有對症下藥,就用了這一招——找專業人士。

更多關於情感方面的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等感情問題,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行動起來,為自己的婚姻和人生再努力一把,讓自己真正的幸福。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家暴可以通過報警,獲取報警記錄、傷勢鑑定等證據(2)配偶有家暴情形的,可以起訴離婚,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10樓:李保忠律師

寫訴訟狀,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明等,可以訴訟到人民法院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想離婚,協議不成,都可以起訴離婚。法院看的是感情是否破裂,不一定要有家暴才能離。只要你堅持要離,可以視作感情破裂。

就算第一次沒有判離婚,事隔半年你可以再次起訴離婚,一般第二次都會判離的。當時沒有留下證據,也不一定法院就調查不出來,可以從鄰居口裡知道你們的關係怎樣,如果有家暴,周圍人會知道的。

12樓:

法院應當受理,訴狀的格式上網找一個吧。

通過訴訟離婚的,需要身份證、結婚證、訴狀,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3~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13樓:寶寶仔

你這個問題問的有點太籠統,具體的情況需要了解的還有很多,這個得去靠你去收集,你要是就是為了離婚,直接去法院就好,專門有申請起訴的地方,不過你必須提交對方相應的身份資料,不過那個申請表一般咱們自己都不會填,也填不對,最好是領完表去律師事務所給**,並且你的情況也最好找律師去諮詢一下,這樣有助於你離婚爭取到好的條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可以提供證人是可以的,如果不行,在他實行暴力的時候留下證據如傷口等

15樓:lovessss落葉

請個律師諮詢下,比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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