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輕傷二級對方不調解能判多久實邢

2021-12-29 01:59:59 字數 1681 閱讀 5380

1樓:低調額低調額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輕傷二級,對方不同意調解,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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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

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2樓:加百列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樓:稀巴爛

輕傷二級,對方不同意調解,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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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勸說雙方消除糾紛。

明宋濂《故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左司郎中王公墓誌銘》:「諸暨戍將謝再興與部帥王甲有 違言,幾致亂,上令公調解之。」

清黃鈞宰《金壺浪墨·石城橋夷人》:「夷人遽前毆生,眾方調解,有壯士排衣直前曰:『夷何在?』」

老舍《茶館》第一幕:「那年月,時常有打群架的,但是總會有朋友出頭給雙方調解。」

4樓:

致人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一般像那種因糾紛引起的輕傷害案件,受害人不接受調解、或對侵害人賠償漫天要價的致使調解無法進行的,法院不認為被告人是認罪態度不好,不積極賠償受害人的情節,像這種情況,法院一般只判處緩刑,正常是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一年執行。

追問能判緩刑啊,但是他們說緩刑的可能不大

追答可以判緩刑的。因為不是被告人不賠償受害人,而是受害人不接受。所以,不能認為被告人認罪態度不好,再加上是由民事糾紛引起的輕傷害,屬於情節輕微,後果不惡力,社會影響不大,如果被告人對於受害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又認同(指正常的依法賠償,不是漫天要價),並且在刑事案件審理前就把賠償款交到法院,那麼,法院會認定被告人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

一般是判緩刑的。

謝謝追問!如有幫助請採納!!

5樓:匿名使用者

在民事部分儘量賠償到位並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出具諒解書,輕傷二級,結合案情一般適用緩刑的機率是很大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要結合案件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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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二級可以判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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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會怎麼判,把人打成輕傷二級,大概會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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