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2021-12-16 14:25:48 字數 4227 閱讀 3206

1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許家四

工齡工資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為企業長遠發展創造更大的價值和作出更大的貢獻,激勵員工與企業同發展共進退,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給公司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3、定義:工齡是指員工入職本公司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以年為單位;

4、職責部門

4.1工資核算部門負責工齡工資的核算及稽核工作;

4.2財務部負責每月工齡工資計算結果的複核;

4.3綜合辦負責本管理辦法的制定、修訂及推行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工作;

五、工齡工資的標準: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公司給予工齡工資100元/月獎勵,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給予200元/月獎勵,以此類推,以後逐年遞增,工齡工資以500元/月為上限.

六、相關規定:

6.1員工自入職並正式上班的第一天起,便開始計算工齡;入職當月上班滿15天者按整月計算工齡,入職當月未滿15天者從下月開始計算工齡;

6.2當月請假或放假(非有薪假)15天以上(含15天),當月工齡獎不給予計算與發放;

6.3每月工齡工資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6.4 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七、本管理辦法經公司領導批准後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並開始計算工齡,於2

2樓:合易人力資源

工齡工資管理規定(一)

1 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 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 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 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裝置科管理人員)

2.1.1 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10 元;在職工作滿 3 年,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15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及以上的,工 齡工資為每滿 1 年加 20 元.

2.1.2 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 240 元.

2.2 生產人員

2.1.1 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 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5 元; 在職工作滿 3 年, 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 10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及以上的,工齡工 資為每滿 1 年加 15 元.

2.1.2 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 200 元.

2.4 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 1 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 1 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 重新滿 1 年後計算.

2.5 舉例:某員工從 2000 年 1 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01 年 1 月晉升為車 間統計員,那麼,在 2002 年 1 月的工齡工資應為 15 元;2003 年 1 月的工齡工 資應為 25 元;2004 年 1 月的工齡工資應為 35 元.

2005 年 1 月,因事離開公司 8 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 2006 年 8 月開始續接,為 45 元.

2.6 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 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 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齡工資管理規定(二)

1 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 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 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 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裝置科管理人員) :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0 元;在職工作滿 3 年,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30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不滿 8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50 元;在職工作滿 8 年, 不滿 10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00 元;在職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200 元.

2.2 生產人員:在職工作不滿 3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5 元;在職工作滿 3 年,不滿 5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5 元;在職工作滿 5 年,不滿 8 年的,工齡 工資為每月 40 元;在職工作滿 8 年,不滿 10 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70 元;在 職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月 150 元.

2.4 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 1 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 1 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 重新滿 1 年後計算.

2.5 舉例:某員工從 2000 年 1 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04 年 1 月晉升為車 間統計員,那麼,其 2004 年的工齡工資為 5 元;2005 年 1 月其工齡工資按管理 人員計算應為 30 元;2006 年 1 月,因事離開公司 8 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 2007 年 8 月開始續接,為 100 元.

2.6 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 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 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以上僅供參考!

勞動法規定工齡工資多少一年?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對於工齡工資多少一年問題,《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並沒有進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是否實行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等問題需由公司或用人單位根據簽訂的具體勞動合同確定。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計算;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計算;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均沒有約定的,按照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進行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4樓:巫師祭司

企業員工工資工齡設定標準: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整。

2、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

3、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50元整。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四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80元整。

5、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30元整。累計十年封頂。

6、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8、試用期間不計算工齡。

5樓:匿名使用者

工齡工資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資保護制度,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工資分配形式和水平。

勞動法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工齡工資多少錢一年,工齡工資是工作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是否實行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等,屬於企業自主權。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計算;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計算;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均沒有約定的,按照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進行計算。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是指辦法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不顯失公平,制定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進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勞動者。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6樓:休馳烴

隨國民經濟增長:10年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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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 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範,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2 範圍 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3 內容 3.1 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制度。3.1 1 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 不早退 不曠工 不罷工 不代人打卡 上班時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