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放棄工傷申報,並寫了書面保證,還能反悔可以嗎

2021-09-03 07:02:28 字數 1802 閱讀 4521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年內都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放棄只能過一年就是自動放棄,有效期內放棄無效,可以申報工傷,自己的權益為啥放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2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放棄呢?反悔總要有個理由吧。

3樓:

當時單位罰款厲害,本人考慮的多,當時就放棄了,

公司要求員工寫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和提交新農合影印件證明,如果員工出現工傷等情況能得到賠償嗎。公司

4樓:

公司要求員工寫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這是不合法的,寫了也沒有法律效力,當然,可以蒐集證據把公司的這種做法向勞動部門舉報。

員工出現工傷,公司當然應該賠償,這和社保沒有關係。不過,如果你所在的公司連

這種事(要求員工寫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都做得出來,索賠工傷損失會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建議你早日離開。

5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單位這樣做是違反法律法規,如果員工在工作時間發生事故傷害,無法得到合理的保障,如果無故被解僱也無法得到補償。

和老闆簽了私了協議書,註明了自願放棄工傷認定還能不能工傷認定?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工傷跟老闆籤的是老闆與員工之間因為工傷老闆一次性支付給你的費用協議書,這個工傷認定是在你在籤協議之前要做的,已經簽了老闆也給你賠償了,那就沒有必要再去做認定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在人社部門是不認可私了的,您可以找人社部門諮詢工傷認定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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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放棄醫保承諾書

就是求導函式是f x 的函式 性質1 設a與b均為常數,則f a b a f x b g x dx a f a b f x dx b f a b g x dx 性質2 設ab f x dx f a c f x dx f c b f x dx 性質3 如果在區間 a,b 上f x 恆等於1,那麼f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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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病情相對穩定,就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